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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網5月14日訊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近日釋出的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 紹金罰決字〔 2024 〕 2 號 )顯示,因 個人貸款管理不審慎 ,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紹興監管分局 對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支行罰款40萬元;對黃輝 (時任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 上虞舜山支行助理客戶經理) 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 10 年; 對龔勇江 (時任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 舜山支行行長 ) 警告;對阮利豐 (時任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紹興上虞支行 副行長 ) 警告 。
(台海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