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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量財經丨電費即將漲價?國家電網回應:山東仍可選擇谷峰計價

2024-05-15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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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報新聞記者 秦文 黃曉榮 濟南報道
最近,一則有關居民電費漲價的訊息在社交平台傳播。該訊息稱,6月1日起,取消谷峰計價,改成分段計價,而且電費漲價了。
對此,5月14日,海報新聞記者撥打了國家電網服務熱線95598,熱線客服人員回應稱,「暫時沒有收到價格主管部門釋出的相關政策檔,也未收到供電公司的相關電價調整通知。」工作人員表示,電價調整前,供電公司一般會提前在國家電網的官方渠道向社會公示,應以此為準。
國家電網辟謠電費漲價風波
全國範圍內未有漲價通知
記者看到,釋出該「電費漲價」訊息的網友IP地址為湖北,其發文稱,電費漲價了,電價調整從2024年6月1日起,取消谷峰計劃,改成分段計價。分段計價共分為五個時段,早上8點—12點,(電價為每千瓦時)1.08元;12點—17點,(電價為每千瓦時)0.68元,17點—21點,(電價為每千瓦時)1.08元,21點—0點,(電價為每千瓦時)0.68元,0點—早上8點,(電價為每千瓦時)0.31元,甚至稱「還有20天的緩沖期。」
對於這一訊息,國家電網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全國範圍內並未收到相關漲價通知。記者查閱國網湖北省電力有限公司相關公開資訊看到,目前,湖北居民用電收費標準分為三檔,第一檔每年用電量為0千瓦時至2160千瓦時,電價為每千瓦時0.558元;第二檔每年用電量2161千瓦時至4800千瓦時,電價每千瓦時0.608元;第三檔每年用電量4800千瓦時及以上,電價每千瓦時0.858元。
同時,記者發現,近期四川、江蘇等多地出現相關「居民用電要取消谷峰計價,改成分段計價」的訊息,均被官方辟謠。對此,國家電網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電價調整前,供電公司一般會提前在國家電網的官方渠道向社會公示,應以此為準。
據中國城市報,2023年,北京、山東、湖北、遼寧、寧夏、新疆、甘肅、福建、河北、雲南、青海等11個省份出台了關於分時電價的新政策。其中山東推出【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工商業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及福建省發展改革委下發【關於完善分時電價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推動輸配電價改革、拉大峰谷價差。湖北則推出【關於做好工商業分時電價機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調整工商業電價至「午時谷電」模式倒逼使用者側增加光伏配儲。
山東未有電費漲價情況
居民用電仍采用分時電價(谷峰計價)和階梯電價政策
那麽,山東省電費收費標準如何?是否會有相關調整呢?國家電網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山東的電費方面,沒有接到相關通知。」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山東地區采用階梯電價模式及分時電價(谷峰計價)政策。(以下電價均為電度電價(單位:元/千瓦時),且電壓等級為不滿一千伏)
「山東省內居民用電的收費標準包括階梯電價和分時電價政策,首先是階梯電價,分為三個階梯,第一階梯單價0.5469元/千瓦時,第二階梯單價0.5969元/千瓦時,第三階梯單價0.8469元/千瓦時。」工作人員表示。
同時,居民可以根據需要選擇開通分時電價,現在正處於非采暖季(每年4月1日—10月31日),分時電價政策中,高峰時段8:00—22:00,低谷時段22:00—次日8:00,第一段高峰時段電費單價為0.5769元/千瓦時,低谷時段電費單價為0.3769元/千瓦時;第二階段高峰時段電費單價為0.6269元/千瓦時,低谷時段電費單價為0.4269元/千瓦時。而第三階段高峰時段電費電價為0.8769元/千瓦時,低谷時段電費單價為0.6769元/千瓦時。
國家電網山東省電力公司關於山東省峰谷分時用電內容
隨後,記者看到山東濟南地區電費負責方為國家電網山東省電力公司,記者在其官網看到,2024年3月29日,其釋出「峰谷分時用電」相關服務指南。服務指南中明確表示了分時段計費的標準和細化電價表,其中標出,分時段進行計費,鼓勵使用者合理安排用電時間,提高電力資源的利用效率,一年電費節省1/3的情況。
不僅在山東,近日,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下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峰谷分時電價浮動比例和季節性尖峰電價作了調整。新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將目前執行的7月、8月兩個月峰谷時間段擴大到7、8、9、1、12五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