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華文世界 > 財經

如何應對銀行理財信任危機:銀行理財需要三大革命性措施

2024-10-12財經

中國銀行業理財領域正遭遇兩大信任挑戰:首要問題在於,業界尚未深刻認識到信任危機的嚴重性,未將其視為首要威脅;其次,盡管凈值化轉型後市場經歷了兩次顯著波動,銀行業卻未能深刻反思並改進導致理財困境的根本問題。這兩大挑戰共同導致了嚴重後果:投資者對銀行理財的信任逐漸喪失,購買意願顯著下降。

俗話說,絕境方能催生新生。更有名言道,知恥而後勇。唯有當銀行理財機構正視並著手解決信任危機,銀行理財的未來才有可能更加光明。

首要革新舉措:構建全面的銀行理財風險管理體系,明確短期、中期、長期理財產品的風險管理目標與重點。

中國銀行理財領域諸多問題的根源在於,理財機構透過資產期限錯配進行投機,以獲取錯配收益。據統計,一年期以下理財產品占比超過85%,投資者更看重資金的流動性,而銀行理財投資資產的期限卻與之嚴重不匹配。民生理財總裁張昌林指出,銀行理財產品期限多集中在3至6個月,而持有資產的平均久期卻達兩年左右。

這種期限錯配導致市場波動時,易引發恐慌情緒,加劇市場動蕩。銀行理財機構過於追求收益率,忽視了投資者對流動性和穩定性的需求,導致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出現「死多頭」特征,流動性風險被嚴重削弱。一旦風險暴露,將引發流動性危機。

面對風險,銀行理財機構往往不是積極化解,而是試圖透過延長理財期限來穩定流動性預期,對抗投資者的贖回預期,這對急需止損的投資者極為不利,進一步加劇了信任危機。

在重建信任的過程中,理財期限管理將成為關鍵之一。從實踐來看,短期、中期、長期理財產品的投資運作和風險管理應有所區別,需進行差異化設計和制度安排。

具體而言,如果以一年為界劃分短期理財產品,一至三年為中期,三年以上為長期,那麽不同期限的理財產品應有不同的風險管理重點。短期理財產品應關註收益的穩定性和資產的流動性,具有類存款特征,過度追求高收益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

中期理財產品應平衡風險與收益,過低的收益難以吸引投資者。而長期理財產品則可根據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回報要求進行個人化設計,以吸引長期投資者。

第二大革新舉措:重建低風險、中風險、高風險的風險控制基礎資產體系,為不同風險等級的投資者配置相應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

銀行理財機構所謂的投資者教育,實際上是希望投資者接受投資風險,這種做法既不負責任也不可取。有觀點認為,投資者將資金交給專業人士理財,盈利時分享收益,虧損時卻由投資者承擔全部損失,這種做法難以令人接受。理財市場以「理財不承諾保本,買者風險自負」為由進行辯解,顯得既無理又難以服眾。

銀行理財的穩健性是其生存和發展的基石。如果失去了穩健性,銀行理財將失去立足之地。當前,銀行理財的穩健投資正逐漸轉變為風險投資,這是導致大眾信任喪失的核心原因。

銀行理財產品風險等級通常分為五級,其中R1為低風險等級,R2為穩健型中低風險等級,R3為平衡型中等風險等級,R4為中高風險等級,R5為高風險等級。大多數投資者出於穩健考慮,會選擇購買R1和R2等級的理財產品。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12月4日,全國發行的凈值型銀行理財產品中,R1和R2產品合計占比高達87.13%,其中R2占比接近5%。

然而,令投資者失望的是,低風險理財產品R1和R2的虧損程度與高風險理財產品相差無幾,導致投資者對銀行理財風險分類失去信任。

為了挽回投資者的信任,銀行理財必須重建風險基礎邏輯,根據不同風險等級確立相應的投資資產邏輯。特別是對於低風險等級理財資金的投資管理,需要重新進行風險評估,確立新的投資資產風險再評估模型,確保低風險等級的理財產品真正具備低收益、低風險的特點。

目前,已有銀行開始調整R1和R2風險等級理財產品的投資資產,重塑低風險理財的風險基礎,增加銀行存單、同業存單等低風險投資資產作為「壓艙石」,使低風險等級理財真正回歸低風險本質。只有這樣,才能重新贏得80%銀行理財投資者的信任。

第三項根本性變革舉措:構建銀行理財業對風險的敬畏意識及強化風險處理能力的理財資產管理框架

當前,銀行理財機構在對待理財風險上缺乏足夠的敬畏,進而在風險處理上也顯得力不從心。

信任與聲譽是銀行賴以生存與發展的基石。投資者選擇銀行理財產品,實則是基於對銀行的信賴。然而,銀行似乎在理財投資管理上辜負了這份信任,尤其是在理財產品已實作凈值化轉變後,其風險管理與處置能力並未得到真正提升。

理財公司雖然口口聲聲說要教育投資者,但作為理財管理的核心一方,其內部激勵約束機制卻仍偏重於理財資產規模的擴張,而忽視了理財資產的質素;過分追求高收益率,卻輕視了理財的穩健性控制;重視理財投資風險資產的處置,卻忽略了理財投資風險的控制。這主要是因為,多數銀行理財公司的管理人員,尤其是高層,仍深受銀行體制的影響,堅守著傳統的風險認知邏輯,對「五分離」後銀行理財的負債內容與資產內容之間的平衡認識不足。

作為理財產品的管理者,他們只強調凈值化後投資者應自擔風險,卻忽視了管理者自身對廣大投資者和理財產品購買者所應承擔的責任。

在解決信任危機時,銀行理財公司的轉型與重構仍具有主動性需求。只有銀行理財的產品定位、產品體系與銀行理財投資者的市場定位及風險控制能力相互契合,才能共同應對理財產品凈值波動帶來的挑戰。這是銀行理財管理者的職責所在,也是銀行理財行業變革的方向。需要明確的是,盡管「以客戶為中心」的理念在銀行已倡導多年,但新成立的銀行理財公司仍未能擺脫自我為中心的氣息和傲慢態度。

因此,銀行理財需要重塑投資體系與風險管理體系。理財產品投資的資產組合應更加均衡,註重流動性、收益性與風險性的統一。從宏觀層面出發,以風險因子為前提,重構資產配置與處置方案。

更為關鍵的是,銀行理財機制需重建風險機制,徹底摒棄基於銀行信貸體系的風險控制、規避、承擔及補充工具。應從風險投資資產評估、風險等級重構、風險預警體系建設等方面入手,配備完善的風險轉移、風險對沖等市場化風險管理工具,並特別強調駕馭衍生風險工具的能力。此處需特別指出,目前銀行在預設完備的風險資產處置預案及提高風險處置能力方面存在嚴重不足。

銀行理財危機關乎整個行業的未來。銀行理財的重構與重塑已刻不容緩。透過重建包括理財產品期限體系、風險等級體系及風險處置體系在內的三大體系,我們仍有理由期待銀行理財產品的美好未來。你還會選擇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嗎?請在評論區分享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