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微信公眾號「正和島」,
原國家房改課題組長、中房集團原董事長孟曉蘇近日表示,征房地產稅是針對房屋,不是針對人頭,所有的城鎮房屋都應該交稅,
比如你一個小區有2000套房,就是2000個稅源,這個稅好收,人不在都沒有關系,給你貼條,你說你到國外去了,不回來了,那連續貼幾年條,就可以依法把它拍賣了,拍賣完以後留下稅款,剩下的你等他來取,他就會出現了。
孟曉蘇的這個觀點很激進,很有作用力,也很傷人,很不接地氣。簡單概括一下,就是一手搶錢、一手除惡。 如果做好了,會給各級政府帶來一筆很可觀的收入,也會讓躲在暗處的腐敗分子恨得咬牙切齒,卻又不敢吱聲。而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搶錢,會引發眾怒。 特別是還有房貸的居民,也會對這樣的政策恨得咬牙切齒。
想一想,對普通勞動者來說,傾盡所有,再背上一屁股的債,好不容易買了一套房,結果,還要繳納房產稅,如何能夠接受。對這些居民,哪怕收一分錢的稅,都應當有一種「負罪感」。孟曉蘇作為深耕房地產市場的專家,而且是房改課題組的組長, 如果對廣大居民的購房情況進行過調查,就不該提出讓所有人都繳納房產稅的建議,而應當有所區別。 譬如家庭只有一套房的,免收房產稅,有兩套房的,象征性地征收一點,有兩套以上的,再逐步增加稅收、提高稅率,如此,就能得到廣大居民的支持。否則,就是找罵,且不是廣大居民不理解而罵,而是建議太無情、太不合理、太不符合國情而罵。自然,會被廣大居民認為這種建議是在搶錢,搶原本就已經被房貸壓得喘不過氣來的居民的錢。
當然,孟曉蘇的「見房收稅」,也有可取之處,那就是他說的對所有房子貼繳稅條子。這個方法確實非常好,筆者也曾就此提過建議。因為,只要一套房幾年內沒人住、也沒人認,就可以認為是無主房,收歸政府所有。而孟曉蘇用征稅來解決這個問題,無疑也是一種方式。因為,稅條貼上去後,幾年不繳納房產稅,就意味著是無主房產,政府當然可以收回。至於幾年時間,這個可以商討,三年、四年、五年都行,實在不行,還可以放在兩年。一套房產,稅收貼在門上兩年都無人問津,當然是無主房產了。不然,為什麽不來按章納稅呢? 如此一來,貪官們就會十分緊張,自己名下或家人名下或委托於他人名下的房產,要麽暴露,要麽不要,無疑是一舉多得。
也正因為如此, 專家提建議是好事,但一定要實事求是,要客觀理性,不能「一刀切」。 對孟曉蘇這樣的有錢人來說,繳點稅,九牛一毛,無所謂,對普通居民、尤其是有房貸的居民來說,就是負擔。不能因為要解決貪官等的腐敗房產,就將普通居民的房產一起加稅,一起挨罰,這是不對的。否則,政策的作用力就會大大降低,阻力則會大大增加。
征收房產稅的政策,一定要讓大多數居民得益,才能得到多數人的支持。 房產稅的根本性作用,應當放在「劫富濟貧」上,而不是「劫富殺貧」,不是讓所有普通居民也成為政策的「犧牲品」。 如此,政策一定會胎死腹中,或倒在半路。當然,「見房收稅」政策的殺傷力太大,尤其是貪官,他們會竭盡全力阻止。否則,他們的「財富」會被收走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