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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出台地方标准,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4-01-11三农

为切实提升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控制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形成广东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公众及相关单位意见。日前,根据反馈意见,形成广东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排放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修订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9日至2024年1月15日,有关意见请填写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清华,020-29119370;王翔 020-87537853。

广东省水产养殖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已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农民致富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根据【2023 中国渔业统计年鉴】和【2023 广东农村统计年鉴】,广东省现有水产养殖池塘总面积约470.98 万亩,其中淡水池塘259.20 千公顷,海水池塘77.22 千公顷。

近年来,国家和公众愈发关注水产养殖尾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设施渔业因能更好收集、处理水产养殖尾水,能更高效利用土地及单位面积产出更多养殖产品,更能满足社会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更好促进水产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成为未来水产养殖发展方向之一,广东省也在积极推进绿色健康养殖相关的养殖技术、水质控制、净化处理等技术研究,推动渔业产业健康发展。

【排放标准】规定了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控制、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水产养殖单位养殖水面3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以及工厂化养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水产养殖单位养殖水面小于30亩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可参照文件执行。

附件:

1. 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2. 广东省【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3. 广东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网站

来源:海洋与渔业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