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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軟和谷歌的雲上戰爭

2024-10-15科技

陳永偉/文 最近,谷歌和微軟這對老冤家又杠上了。不過,地點不是在美國,而是在歐洲。

9月25日訊息,谷歌向歐盟委員會送出了反壟斷投訴,指控微軟采用了不公平的授權合約幹擾了雲端運算市場的競爭,導致市場上可選擇的雲服務減少、服務價格則大幅上漲。谷歌表示,作為在作業系統和辦公軟體市場上占有支配地位的企業,谷歌正在利用其客戶對其WindowsServer、Office等產品的依賴,要求使用者接受其提出的「霸王條款」。該條款規定,如果使用者希望將Windows軟體轉移到Azure雲,他們將基本可以免費進行此操作;而如果使用者希望將Windows軟體轉移到其對手,如亞馬遜的AWS、谷歌雲和阿裏雲提供的雲服務,則它們必須支付400%的溢價來購買新的 WindowsServer授權證。不過,事實上這種轉移並沒有什麽技術難度,也不會產生太多的成本。谷歌認為,微軟的這一條款具有十分明顯的歧視性,因為它明確規定了只有當使用者將服務遷移到幾個特定對手企業時,才需要支付這筆高昂的費用。據此,谷歌希望歐盟委員會能夠要求微軟消除這些限制,讓使用者能夠更輕松地切換雲端運算提供商。

對於微軟而言,谷歌的這次投訴並不是其雲業務在歐洲市場上遇到的第一個麻煩。事實上,就在不久之前,它才和歐洲雲基礎設施服務提供商協會(簡稱CISPE)了結了一樁糾紛。CISPE協會是由AWS和一些規模較小的雲服務商組成的,它們在歐洲市場上和微軟具有直接的競爭。和谷歌類似,CISPE的成員也遭受到了微軟的不公平競爭手段的影響,因而向歐盟委員會提出申訴,要求其對微軟展開調查。為了免於被調查,微軟被迫和CISPE成員達成了和解,向CISPE提供2000萬歐元,並同意該協會成員使用微軟的相關軟體和服務。或許,谷歌就是從這個案例中得到了啟發,也想透過威脅投訴來逼迫微軟停止針對自己采取的非法競爭手段。

雲及其經濟特征

什麽叫做雲端運算呢?通俗來說,雲端運算大致上可以被定義為IT資源的線上化和按需使用。換言之,當我們從互聯網,而非本地呼叫各種軟硬體資源,並按照使用量,而非一次性買斷的方式對其付費時,我們就在使用雲。從這個角度看,哈裏斯關於雲的說法雖然滑稽,但其實也有一定的道理,畢竟數據也是IT資源的一種,如果它被放到了網上供人呼叫,它也可以被構成一種雲。

按照部署方式,也就是線上化的IT資源的不同,雲端運算可以分為I-aaS、PaaS、SaaS等模式。其中,IaaS即「基礎設施作為服務」(Infrastructure-as-a-Service)。在這種交付模式下,雲服務的提供者供給的主要是儲存、硬體、伺服器和網路等基礎設施;PaaS即「平台作為服務」(Platform-as-a-Service)。在這種交付模式下,雲服務的提供者會向客戶供應更多的資源,以便為使用者提供一個「就緒可用」的計算平台,滿足客戶的設計、開發、測試和部署應用程式的需要;SaaS即「軟體作為服務」(Software-as-a-Ser-vice)。在這種交付模式下,雲服務提供者將成品的軟體作為產品來提供給使用者,供其使用。

從經濟角度看,雲端運算的重要性在於讓其使用者將固定成本轉化為可變成本。過去,如果企業要使用IT資源和服務,就需要進行自行購買,為此,它們需要投入大量的固定成本。這會對企業的經營帶來很多的限制。一方面,一些規模較小、資金實力較為薄弱的企業可能會因為無法負擔這筆資金而難以進入市場。另一方面,當企業要進行經營轉換時,事先投入的很多IT資源都會成為沈沒成本。而在雲端運算出現之後,上述的這些限制都可以有效地得到破解。現在,企業可以按照自己的需要直接從雲端呼叫各種需要的IT資源,而無需事先進行相關的投資,這就大幅降低了它們從事相關業務的門檻。而當它們需要進行業務調整,則只用退訂相關的雲業務,在這個過程中不再會產生任何沈沒成本。這樣一來,企業經營的靈活性就得到了大幅提升。

雲市場的重要特征

很多的科技巨頭都看到了雲端運算的巨大潛力,因而紛紛都在雲服務市場進行大力布局。尤其是在AI爆火之後,雲作為AI算力的主要獲取方式和AI服務的最終輸出方式,其重要性更是大幅增加。在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之下,現在的雲服務市場已成為了數位經濟市場上最具想象空間,同時又是爭奪最為激烈的子市場之一。

從雲服務供應商的角度看,這個市場具有兩個十分重要的特征:

一方面,雲服務具有很強的規模經濟特征。雲端運算基礎架構的構建需要大量的主機、網路寬頻、電力和冷卻裝置等基礎設施的支持,其固定成本十分龐大。但當這些基礎設施建成後,進行進一步擴張所需要的邊際成本就變得相對較小,這種資金投入特點決定了這一產業具有很強的規模經濟特征,即隨著雲服務提供者本身規模的擴大,其經營的平均成本將會呈現迅速下降的趨勢。規模經濟特征決定了,進入雲服務市場具有很高的門檻,只有那些具有相當實力和雄厚資本的企業才有可能成為雲服務的提供者。而那些資金實力薄弱的企業,即使能夠看到雲服務市場巨大的市場機會,也難以輕松成為這個市場的參與者。

另一方面,雲服務具有很強的網路外部性。在經濟學上,網路外部性分為「直接網路外部性」和「間接網路外部性」兩種。其中,前者指的是消費者需求之間的相互依賴性,即使用一種產品的使用者的數量可以直接增加使用這種產品的其他使用者的效用;而後者指的是由於使用者數量增加導致的基礎產品的互補品增加所引發的對新使用者的吸重力。

對於雲端運算平台,兩種型別的網路外部性同時存在。一方面,很多雲端運算的使用者都希望透過雲端展開企業工作與業務合作,並在雲端分享各種檔和資訊,這使得雲端運算的使用者們出於便利的考慮更傾向於選擇那些使用者更多的雲平台。這一特性決定了雲端運算會存在「直接網路外部性」。另一方面,從雲服務提供者的角度看,只有當使用者達到一定規模時,才會願意提供相應的配套服務;而隨著使用使用者的增多,各種需求也會隨之增加,雲平台會嘗試提供更多的配套服務以滿足使用者需求。因此,「間接網路外部性」也將由此而產生。

網路外部性的存在,決定了雲服務市場的很多表現。首先,網路外部性特征推動整個雲服務市場的規模迅速擴大。對於雲服務市場來說,啟動是相對困難的,但一旦啟動就會產生明顯的「滾雪球」效應,更多的使用者本身會進一步吸引更多的使用者,整個市場會迅速膨脹。其次,網路外部性特征決定了率先進入雲服務市場的企業更容易積累起有利競爭。由於先發者可以比後發者更早地積累起種子使用者、更早邁過臨界點、更早啟動「滾雪球」效應,因此他們往往可以「一招鮮,吃遍天」。

上述兩個特征決定了雲市場天然就是實力雄厚的巨頭的遊戲。根據咨詢機構Canalys的最新統計,目前在全球公有雲服務市場上位列前三的供應商分別是亞馬遜的AWS雲、微軟的Azure雲和谷歌雲,它們分別在市場上占據了33%、20%和10%的市場份額。在歐洲市場上,情況也很類似,市場上位列前三的供應商依然是AWS、Azure雲和谷歌雲,其占據的份額分別為31%、25%和11%。不難看到,無論是在全球市場還是在歐洲市場,在雲服務市場上占據領先的都是科技行業首屈一指的巨頭。與此同時,雖然從現在的統計數據看,目前的雲服務市場依然算不上高度集中,但網路外部性的存在導致了這種現象很難持久。只要稍稍出現一個意外的擾動,整個市場就可能出現傾斜,更多的份額就會集中到其中的某個企業手中。從這個角度看,即使是身處市場的巨頭要保住自己的地位也很困難。亞馬遜、谷歌等企業之所以如此害怕微軟的不公平合約會將自己置於不利境地,甚至不惜透過投訴微軟的方式來防止這一現象的出現,其原因就在於此。

雲市場的基本格局

現在,讓我們將目光集中到微軟、谷歌和亞馬遜這三家企業身上,看看它們在雲端運算上各有怎樣的布局,相互競爭的態勢又怎麽樣。

亞馬遜的AWS

在三家企業中,亞馬遜是最早涉足雲服務市場的。早在2022年,它就開始了這方面的探索。不過,亞馬遜之所以會這麽做,其實也並非由於先見之明,而是誤打誤撞後的結果。眾所周知,亞馬遜是以電商起家的。電商業務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其業務有明顯的旺季和淡季。例如,在重大假日期間,亞馬遜的網路流量就會大幅上升,而在平時,其網路流量則會處於較低的水平。從保證業務正常執行的角度考慮,亞馬遜必須按照旺季的可能流量來準備算力、頻寬等IT資源,但很顯然,這樣的準備策略將會在淡季造成很大的浪費,很多寶貴的資源都會在這段時間內被白白閑置,而不產生任何價值。為了減少浪費,亞馬遜就選擇在淡季時將一部份IT資源透過線上的方式出租出去,結果無心插柳柳成蔭,卻意外摸索出了雲服務這一大塊新業務。2006年,這塊業務被獨立出來,就成了現在的AWS。

起初,AWS的業務主要集中在I-aaS上,提供類似虛擬機器、儲存、網路、資料庫等硬體服務。後來,它又將業務拓展到了PaaS領域,提供了包括E-lasticBeanstalk、AWSLambda、AmazonRDS在內的多項服務,幫助開發者更高效地開發和管理套用。至於SaaS,AWS則涉足較少,目前只有AmazonWorkSpaces和AmazonChime等少數幾款SaaS解決方案。總而言之,AWS在雲服務市場的布局策略可以概括為「IaaS優先,兼顧PaaS」。

微軟的Azure雲

雖然和亞馬遜的AWS同為雲服務市場上的巨頭,但微軟的Azure無論從發展歷程還是布局重點上都和AWS存在十分顯著的區別。微軟在雲服務方面的探索啟動於2008年。開始時,微軟的目標只是想做一個為Windows開發相關套用的技術人員提供一個開發和托管應用程式的雲平台。2010年,這個名為WindowsAzure的雲上線。不過,在那個時代,整個微軟的業務都在圍繞Windows和Office展開,因而這個平台就幾乎沒有什麽存在感。直到2014年,納德拉(SatyaNadella)接任微軟的CEO之後,情況才出現了變化。當時,數位行業已經從PC時代過渡到了移動互聯時代,而微軟卻依然固守舊時代的策略,趴在Windows和Office身上吃老本。這導致谷歌等新秀企業都後來居上,而微軟在行業內的聲望則大幅削弱。面對這種情況,納德拉在接任CEO後就立即打出了「雲優先,移動優先」的戰略,主動降低了Windows和Office這兩大業務的重要性,而將雲放在了最為突出的位置。為和這個戰略配合,WindowsAzure改名為了Mi-crosoftAzure,將支持的系統從Win-dows拓展到了Linux等多種系統。在隨後的一段時間內,微軟Azure的服務範圍迅速擴大,不僅將Windows、Office等傳統的PC端服務雲化,而且著重針對當時剛剛興起的AI和大數據市場,推出了AzureMachineLearning、Cogni-tiveServices和 AzureDataLake等服務。此後,微軟又結合市場的需要,不斷擴充套件和延伸其業務。

現在,Azure在雲服務市場上的業務已全麵包括IaaS、PaaS和SaaS等各個領域。在IaaS領域,它可以提供虛擬機器、儲存、網路資源等基礎設施;在PaaS領域,它不僅提供了包括AzureApp Services、Azure Functions、AzureKubernetesService(AKS)在內的多個開發平台,而且還為企業提供AzureDevOps來支持持續整合與交付。在SaaS領域,它則提供了Microsoft365(其中包括Office365、OneDrive、Teams等)等重量級產品,是全球最廣泛使用的SaaS之一。如果我們將微軟在雲服務市場上的布局和亞馬遜進行比較,就會發現雖然它在IaaS方面的力量要略輸於亞馬遜,但在PaaS和SaaS方面則都占據很大的優勢。

谷歌雲

谷歌對雲服務市場的介入要略早於微軟,它對這一領域的介入是從PaaS開始的。2008年4月,谷歌推出了一款幫助開發人員構建和托管網路應用程式的線上平台GoogleAppEngine,從此就開始了其在雲市場的探索。在開始幾年,谷歌在雲服務方面的動作並不大,直到2011年,它在這方面的建設才開始加速。從2011年到2015年,谷歌陸續推出了GoogleCloudPlatform、Kubernetes等多個線上平台,從而在PaaS市場占據了一席之地。從2015年開始,谷歌的雲業務進入了快速的擴張和商業化階段。在這個階段,谷歌一方面圍繞著AI、大數據等重點,將其業務從單純的PaaS延伸到了IaaS和SaaS,形成了從算力到平台,再到套用的一條龍服務;另一方面則積極加強對外的並購和戰略合作,迅速豐富了自己的雲服務品類。

目前,谷歌也已經形成了IaaS、PaaS和SaaS的全領域布局。不過,它在各領域的布局並不均衡,PaaS和SaaS是它的戰略要點,而在IaaS領域的著力則相對較小。值得註意的是,和AWS和Azure的全面開花策略不同,谷歌在雲服務方面的布局主要是圍繞著AI和數據分析這些利基市場展開的,因而在專業內容上十分突出。

微軟對谷歌:誰更強?

需要指出的是,雖然從廣義上看,微軟同亞馬遜、谷歌在雲服務領域都存在著競爭,但只要略加分析,就不難看到微軟和谷歌之間的競爭要遠比其和亞馬遜之間的競爭更為激烈。具體來說,亞馬遜的布局重心主要在IaaS領域,而微軟和谷歌則都更重視PaaS和SaaS的發展,因而從業務上看,微軟和亞馬遜的交集其實非常小,而微軟和谷歌的交集則非常大。更為重要的是,近年來,微軟已將AI作為了未來發展的最主要方向,透過自研,以及與OpenAI的合作,微軟已經研發了眾多AI產品,而雲則是這些AI產品最主要的投放渠道。這就與長期深耕AI領域的谷歌雲產生了直接的沖突。

那麽,在市場競爭中,微軟和谷歌又是誰更占上風呢?客觀來說,微軟的優勢還是要大一些。具體來說,這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首先,從歷史上看,微軟比谷歌具有更好的企業客戶基礎。在微軟進入雲服務市場之前,微軟就已經在企業軟體和作業系統(如Windows、Office、SQLServer等)領域深耕多年,擁有龐大的企業客戶群體。透過與這些企業的長期合作,微軟的Azure雲非常容易地獲得了企業使用者,尤其是那些已經在使用微軟其他產品的企業的青睞。相比之下,谷歌是從做消費者產品起家的。雖然它的很多產品,如谷歌搜尋、Gmail、YouTube等都在消費市場上有巨大的影響力,但在利潤更為豐厚的企業市場,特別是大型企業和政府機構中,其客戶基礎相對微軟較為薄弱。這就讓谷歌的雲業務從起步開始就處於相對的劣勢。

其次,在雲業務的發展過程中,微軟對企業使用者采用了將辦公軟體與雲深度繫結的策略。這一策略不僅將其在企業軟體和作業系統市場上的優勢成功轉移到了雲服務市場上,同時還為其雲服務業務構築了強大的市場壁壘。一個例子是Microsoft365。微軟將這款流行的生產力套件和雲服務進行了深度的整合。在使用Microsoft365的過程中產生的工作流、文件管理和溝通工具全都會被托管在雲端。這就使得Microsoft365的使用者很自然地成為了Azure雲的使用者。另一個例子是Teams。作為專供企業使用的通訊和協作工具,Teams在推出之初就是基於Azure雲架構構建的,其執行和資訊儲存都由Azure雲在背後提供支持。因而,當企業使用者選擇Teams作為其內部協作工具之後,它們也就自然成為了Azure雲的使用者,並且很難切換到其他的雲。

相比之下,谷歌就很難利用類似的策略來發展和釘選企業使用者。雖然谷歌也擁有GoogleWorkspace等專門針對企業使用者的辦公套用,但其普及率比起Microsoft365要低上很多。很顯然,它很難依靠這些套用去幫助自己發展企業雲使用者。這就讓它在微軟的競爭中再失一分。

再次,微軟在混合雲和本地部署方面相比於谷歌有很大優勢。現在,很多企業在使用公有雲服務的同時,也在積極建設內部的本地數據中心及私有雲。在實踐中,將公有雲、私有雲和本地數據中心結合起來的混合雲(HybridCloud)已成為了一種新的趨勢。對於雲服務商而言,混合雲業務已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在混合雲和本地數據中心方面,微軟已經有了很多的積累,透過其AzureStack,企業使用者可以在本地部署雲服務並與公共雲無縫銜接。而谷歌直到2019年推出Anthos,才真正進入混合雲市場,其起步比微軟要晚,技術成熟度和市場接受度也較低。另外值得註意的是,很多企業仍然需要依賴本地數據中心和雲之間的靈活切換。在這方面,微軟已有十分成熟和完善的解決方案。而相比之下,谷歌對傳統本地部署系統的支持則仍很不足。

最後,微軟在行業合規性和安全認證方面比谷歌有很大的優勢。微軟Azure在全球範圍內提供了廣泛的合規性支持,尤其是在高度監管的行業(如金融、醫療、政府)中,微軟的行業特定解決方案受到很高的信賴。相比之下,谷歌在行業合規性方面的投入相對較少,雖然近年來有所改進,但其整體合規服務仍不及微軟完善,特別是在涉及本地法律和數據主權的復雜性時,谷歌的服務更顯薄弱。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由於谷歌的主要收入來源是廣告,因而部份企業對谷歌是否會出於廣告目的利用客戶數據有所顧慮。盡管谷歌雲明確保證自己不會將客戶數據用於廣告業務,但這種潛在的擔憂依然影響了很多企業對谷歌雲的信任。

綜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到在目前的雲服務競爭中,微軟相比於谷歌的優勢是十分明顯的。盡管如此,谷歌也絕非完全沒有可戰之力。事實上,比起強勢的微軟,谷歌有兩個不可忽視的優勢:

第一個優勢是谷歌在AI方面有十分深厚的積累。如前所述,谷歌在雲業務發展的早期,就將AI作為了發展的核心。經過多年的積累,它已經圍繞AI開發了大量的平台和套用。而相比之下,微軟的雲業務則是圍繞作業系統和辦公軟體發展起來的,雖然在最近幾年,它也突出了AI和雲的聯系,但在積累方面顯著不如谷歌。盡管與OpenAI的合作在相當程度上彌補了微軟在這方面的短板,但隨著OpenAI的日益崛起,這種合作正變得十分微妙。如果與OpenAI的合作因某些原因出現了問題,則微軟在AI方面的能力至少在一段時期內都會落後於谷歌。

第二個優勢是谷歌對於多雲的支持。現在,很多企業出於成本等因素的考慮,都會同時使用多個雲服務商提供的產品。在這種情況下,雲和雲之間的互通和協調就成了它們考慮的重要問題。在當前的幾大雲服務商中,谷歌在對多雲的支持方面是做得比較好的。它的An-thos平台不僅允許企業在多雲環境中部署和管理套用,還可以幫助企業在不同的雲之間進行高效地遷移。而相比之下,微軟在這方面的劣勢就比較明顯。

谷歌的舉報會起到作用嗎?

雖然谷歌的兩個優勢並不足以讓谷歌在雲市場全面領先,但它們卻足以讓微軟十分忌憚。畢竟,正如我們已經指出的,在這樣一個網路效應巨大的市場,一點點的條件變化就足以讓整個市場直接傾斜。正是由於這個原因,微軟才不惜冒著被反壟斷調查的風險,用不公平合約等「盤外招」來打擊谷歌。應該說,這一招對谷歌的殺傷力是非常大的。它不僅可以十分有效地鞏固其軟體與雲之間的繫結,還可以有效打擊谷歌在對多雲支持方面的優勢,從而全面對谷歌造成壓制。或許正是因為看到了這點,所以谷歌才希望透過訴諸監管機構來對微軟形成反制。

那麽,谷歌對於微軟的這起舉報究竟會產生怎樣的影響呢?微軟會因此招來歐盟的調查,甚至處罰嗎?在我看來,其實歐盟為此事啟動調查的可能並沒有人們想象的那麽大。事實上,正如前面指出的,在谷歌舉報之前,CISPE已經向歐盟委員會提出過類似的舉報。相比於谷歌,歐盟委員會似乎更有理由對CISPE的舉報作出回應,因為這個協會除了亞馬遜之外,還有OVHcloud、ArubaS.p.A.、LeaseWeb、Ikoula、Netalia等多家歐洲的雲服務商。既然面對這些歐盟企業的舉報,歐盟委員會也沒有啟動調查,那麽對於谷歌這家美國企業的舉報,歐盟委員會又有什麽理由啟動調查呢?

退一步講,即使歐盟委員會真的應谷歌的要求啟動了對微軟在雲服務市場上行為的調查,按照慣例,調查也至少要持續一兩年。如果在調查後,歐盟委員會決定對微軟作出處罰,則微軟很可能對這個處罰提出訴訟,而這可能又要花費兩三年的時間。考慮到這種時滯性,微軟似乎有充足的時間來繼續套用不公平的授權合約等手段繼續鞏固其在歐洲市場上的雲服務布局。從這個角度看,在未來的相當長一段時間內,微軟依然會在和谷歌的雲戰爭中占據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