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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門:確定河北等6地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

2024-06-06財經
中新網6月6日電 據國家能源局網站訊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多部門印發【關於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的通知】。按照普恰奇礎良好、物件覆蓋全面、具有區域典型性的原則,選擇河北、內蒙古、上海、浙江、西藏、青海等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作為試點地區,以縣域為單元,開展風電和光伏發電資源普查試點工作。
各試點地區根據自身資源稟賦,因地制宜開展陸上風電、地面光伏和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資源普查,具備條件的地區可拓展至光熱及領海範圍內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海洋能等其他新能源發電資源普查。專屬經濟區的海上風電、光伏發電資源調查由國務院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統一組織開展。重點做好4方面工作:
(一)摸清開發現狀。全面調查試點地區已建、在建風電和光伏發電場站位置、場區範圍、發電能力、用地用海型別、光伏板下種植、生態環境敏感性等基本情況。
(二)評估資源稟賦。以已有氣象觀測數據和已建在建電站的測風測光數據為支撐,開展國產化自主技術的風能太陽能資源精細化數值模擬,時空分辨率分別不低於1千米、1小時,評估各試點地區的風能、太陽能等資源稟賦;結合風電和光伏發電的技術發展水平,評估各試點地區風電和光伏發電的發電能力,以及年、月、日等不同時間尺度的波動特性和分布規律,分析時空分布情況和互補特性等。
(三)明確開發條件。結合風電和光伏發電建設條件需要,摸清各試點地區風光資源分布的海拔高程、坡度坡向、湖泊冰川、地質災害、潮汐、洋流、海底地貌、台風等環境要素和天然地形地貌特征,摸清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育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Ⅱ級及以上保護林地、國家級公益林、天然林地、基本草原等環境敏感區及管控要求,以及國土空間、生態環保、水資源、防沙治沙與風電光伏一體化等政策條件。堅持耕地保護優先、生態優先,保護林草植被,重點向「三北」等沙漠、戈壁、荒漠地區傾斜,避讓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盡量避讓南方地區林草地,在嚴守相關管控要求的前提下,提出風電和光伏發電的可利用區域。
(四)評估可開發量。按統一技術標準,全面摸清各試點地區的理論可開發量和技術可開發量。其中,理論可開發量是考慮風光資源稟賦、天然地形地貌等因素後的最大可開發裝機規模。技術可開發量是在理論可開發量的基礎上,考慮「三區三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自然保育地、林地、基本草原、濕地、湖泊河道、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含水源保護地)、水利、通航、軍事、港口等用地用海政策後的最大可開發裝機規模;根據開發條件和發電能力差異等,進行技術可開發量的分級評估。(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