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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農民結束宅基地進城購房,給予5萬購房獎勵!您怎麽看?

2024-06-27三農

如果一次性獎勵您5萬元,讓您把自己農村的房子拆了,結束宅基地,進城買房,您會同意嗎?

近日,多地出台政策鼓勵農民結束農村宅基地,引發了市場關註!

4月22日,鄂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鄂州市財政局等6部門聯合釋出【關於推進就地城鎮化和房地產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

6月20日,安徽鳳陽縣房地產工作聯席會議釋出【關於印發〈關於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若幹措施】中明確,給予結束宅基地獎勵。

6月21日,江蘇南通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出台【關於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即日起實施10條措施,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指出:自願結束(放棄)農村宅基地進城購房的,給予一定額度的獎補,具體標準由全市各地自行制定。

多地再次出台類似政策,顯示出了近幾年來房地產去庫存的壓力。這些政策當然可以促進商品房銷售,也可以提高地方的財政收入。但是,需要註意的是,農民作為特殊的群體,農民進城之後的問題也不得不考慮。

站在法律的角度來分析,多地出台鼓勵結束農村宅基地的政策有利也有弊。

1. 促進土地資源的最佳化配置:透過鼓勵結束宅基地,可以盤活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最佳化土地資源配置,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從而間接增加宅基地權利人的經濟收益。

2. 推動城鄉融合發展:鼓勵宅基地結束有助於農民向城市轉移,促進人的流動和資源配置的最佳化,有利於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推動城鄉融合發展。

弊方面:

1. 可能面臨的權益保護問題:盡管法律規定了宅基地結束的基本原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宅基地權利人可能會因為資訊不對稱、談判能力不足等原因,導致其權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條提到的共有財產分割原則,如果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但實際操作中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需要分割,若處理不當,可能會損害部份宅基地權利人的利益。

2. 宅基地結束後的社會保障問題:對於依賴宅基地生活的農村村民來說,一旦結束宅基地,原有的生活保障可能會受到影響。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鼓勵有償結束,但結束後如何確保這部份人群的生活品質不降低,是需要進一步考慮的問題。

以安徽鳳陽縣為例,雖然政策表示會給予自願結束宅基地進城購房落戶的農民,一次性5萬元購房獎勵。但這個數額,在總價近幾十萬元的購房款面前支持力度依然顯得比較小,有時候甚至連首付都不足以覆蓋。

政府不能只是一味的大力鼓勵、提倡,而必須有配套措施的保障,否則未來又將會引起更多的社會問題。首先,城鎮要促進就業機會的增加,充分考慮到農民進城後的生存生活問題。其次,包括教育保障、醫療保障、養老保障等問題,都是政策制定者需要同時推進的舉措。

多地出台鼓勵結束農村宅基地的政策,從法律角度看,雖然能為宅基地權利人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但是這個經濟利益微乎其微,並且又可能帶來權益保護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挑戰。因此,相關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需要綜合考慮宅基地權利人的權益保護,確保政策既能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又能保障宅基地權利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合法權益。

想要讓農民自願放棄宅基地,想在城市裏「以房引人」,「以房留人」,首先必須考慮的就是如何充分保障農民的權益,給農民留足後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