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4 年 8 月 10 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釋出了一則有關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172024005 號)。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方面存在違法違規情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展開立案調查。
2024 年 8 月 12 日,同德化工的股價應聲暴跌並跌停。截至當日中午,收盤價定格在 4.45 元,股民們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瞬間虧損了 10%。原本眼看著似乎要從底部開始上揚的股價,卻被這一份突如其來的立案告知書驚嚇得再次墜入無底深淵。
2024 年的資本市場充滿了機遇與挑戰,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備受關註。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不少上市公司遭遇了法律和財務方面的問題,甚至被立案調查。
一、統計數據概覽
1. 被立案公司數量及分布
據統計,2023 年 1月至今,共有219 家上市公司被立案,涉及多個行業。其中,制造業、科技企業占比最高。具體數據如下:
制造業被立案的數量較多,這主要源於兩個方面的原因。其一,在 A 股上市公司當中,制造業所占比重相當大。其二,制造業行業的競爭極為激烈,市場飽和度頗高,企業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在此種環境之下,部份企業為了在短期內謀取更多的利益,無所不用其極,甚至不惜違背法律法規,采用諸如財務造假、虛假宣傳等違規手段來增強自身的競爭力和提升業績表現。
科技企業被立案的情形同樣不可小覷。科技行業發展瞬息萬變,勢頭迅猛,眾多公司在短時間內經歷了快速的擴張與成長。然而,在這一行程中,一些公司因缺乏充足的經驗以及成熟的管理體系,在財務管理和資訊披露方面存在諸多漏洞與不規範的地方。例如,可能會出現財務數據不準確、披露不及時乃至隱瞞重要資訊等問題,進而引發監管部門的關註並被立案。
水利環保企業由於其業務的特質,具有較高的復雜性和風險性,所以容易出現違規操作。水利環保計畫通常牽涉大規模的資金投入、長周期的建設與營運,以及眾多的利益相關方。在計畫的規劃、審批、建設和營運等每個環節,均需嚴格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行事。但部份企業或許為了降低成本、加快計畫進度或者謀取不正當利益,在計畫招投標、資金使用、工程品質等方面違反相關規定,從而面臨被立案調查的風險。
2. 按立案區域情況
被立案的上市企業主要集中在中國的幾個經濟發達地區,即廣東、江蘇、北京和浙江。這些地區的經濟繁榮和企業數量眾多是導致問題企業出現機率較高的主要原因。以下是對這些地區特點的簡要分析:
- 廣東 :作為改革開放的前沿,廣東擁有活躍的市場經濟和豐富的產業資源,特別是在制造業和科技業。企業在快速發展的過程中,可能因為管理不善或盲目擴張導致違規行為。
- 江蘇 :具有堅實的產業基礎,特別是在制造業和化工行業。激烈的企業競爭可能導致一些企業為了追求短期利益而采取不正當手段。
- 北京 :作為國家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北京聚集了眾多金融機構和高科技企業。這些行業的復雜性和風險性可能導致企業在營運中出現違規操作。
- 浙江 :民營經濟活躍,中小企業數量眾多,發展迅速。企業在成長過程中可能因為內部治理結構不完善或規範意識不足而違法違規。
二、主要立案原因分析
1. 財務造假
典型案例 :*ST和科在財報中虛增利潤,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根據公告顯示:
東方網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網力)及其下屬子公司透過虛構合約和驗收單、提前簽署計畫合約、要求客戶配合簽署驗收單等方式,在與 22個客戶簽署的 81 個購銷合約未實際執行的情況下,依據無商業實質的驗收單據確認收入, 虛增 2017 年、 2018 年收入和利潤;東方網力的子公司東方網力(蘇州)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網力)向 4 家供應商采購伺服器、配套軟體等資產,部份資產未實際交付給蘇州網力, 2019 年、 2020 年蘇州網力采購固定資產的入賬金額與采購合約實際執行的金額不符; 2020 年 12 月,東方網力為消除審計機構對其 2019 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的保留意見,透過外部單位配合提供資金,進行無商業實質的資金迴圈,形式上收回預付賬款、支付應付賬款、減少其他非流動金融資產。上述事項導致東方網力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原因解析 :財務造假一直是監管機構的重點打擊物件。部份企業在業績壓力下,透過虛構收入、隱瞞費用等方式粉飾報表,最終導致被立案。這種行為嚴重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時,也反映出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和管理層的誠信缺失。
2. 內幕交易
典型案例 :贛鋒鋰業涉嫌 內幕交易 「*ST江特」 股票情況,根據公告顯示:
「贛鋒鋰業」 證券帳戶(資金帳號127XXX582)於2015年5月 15日在長江證券新余堎上路營業部開立,下掛2個上海股東帳戶(B88XXX403、F11XXX096), 2個深圳股東帳戶(080XXX468、001XXX261),第三方存管帳戶為工商銀行150XXX371帳戶,該帳戶歸贛鋒鋰業所有,由證券部具體負責投資管理。
受李良彬決策安排,由歐陽明具體負責,證券部員工具體操作,「贛鋒鋰業」 證券帳戶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交易「*ST江特」 股票。
2020年6月 22日,贛鋒鋰業轉入3000萬元至「贛鋒鋰業」 證券帳戶。 2020年6月 23日至7月 2日, 「贛鋒鋰業」 證券帳戶買入「*ST江特」 股票15,677,700股,買入金額26,483,753.18元; 2020年7月 8日至7月 9日全部賣出,賣出金額27,632,905.00元,獲利1,105,283.92元。賣出股票所得資金沈澱在「贛鋒鋰業」 證券帳戶中。
原因解析 :內幕交易不僅損害了中小股東的利益,也破壞了市場的公平性。隨著監管技術的進步,內幕交易行為更容易被發現和查處。
內幕交易的發生,一方面是由於部份高管和內部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為了謀取私利而不惜違法;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公司內部的資訊管理和保密制度存在漏洞。
3. 短線交易
典型案例 :明陽智慧能源集團股份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明陽智慧」) 原監事鄭偉力先生(公司換屆完成後不再擔任監事職務) 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24]29 號):經查明,鄭偉力存在以下違法事實:
鄭偉力於 2020 年 3 月 20 日至 2023 年 9 月 25 日擔任明陽智慧監事。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7 日,鄭偉力配偶、母親、子女證券帳戶存在買入後六個月內賣出,以及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明陽智慧」股票的行為。其中,買入「明陽智慧」股票合計 78,000 股,金額合計 1,875,557 元,賣出合計 73,500 股,金額合計 1,838,447 元。
以上事實,有證券帳戶資料、銀行帳戶資料、 明陽智慧公告檔、相關當事人詢問筆錄、情況說明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鄭偉力作為明陽智慧時任監事,其配偶、母親、子女在買入「明陽智慧」股票後六個月內賣出、賣出後六個月內買入的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所述違法行為。
原因解析 :短線交易被明令禁止,但是還是常有發生,主要還是法律意識淡薄。監管機構對此類行為保持高壓態勢,以維護市場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 環保問題
典型案例 :浙江華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全資子公司高密同利制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高密同利」)收到濰坊市生態環境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濰環罰[2024]GM510 號):2024 年 6 月, 濰坊市 2024 監督幫扶(第六輪次)幫扶人員對高密同利制糖有限公司進行幫扶時發現, 高密同利排汙授權證排放量限值全廠有組織排放總計氮氧化物為 22.628 噸。 高密同利在濰坊市環境監測監控系統 V6.1 平台歷史數據2022 年度、 2023 年度氨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為 22.8 噸、 25.5 噸,分別超過授權總量的 0.76%、 12.69%。
上述行為違反了【排汙授權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排汙授權證是對排汙單位進行生態環境監管的主要依據。排汙單位應當遵守排汙授權證規定,按照生態環境管理要求執行和維護汙染防治設施,建立環境管理制度,嚴格控制汙染物排放。」之規定。
依據【排汙授權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違反本條例規定, 排汙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或者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處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排汙授權證,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關閉: (一)超過授權排放濃度、授權排放量排放汙染物。」之規定。
原因解析 :隨著環保政策的不斷收緊,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環保問題不僅是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份,也是監管部門的重要考核指標。
部份企業為了降低成本,忽視環保投入,導致環境汙染,最終受到法律制裁。這也反映出企業在永續發展方面的意識淡薄和戰略缺失。
三、啟示
- 提高企業內部治理水平 :
- 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體系,確保企業決策和營運流程的透明性和合理性。
- 加強對財務報告的稽核,確保所有財務數據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 定期對員工進行合規和法律培訓,提高他們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和遵守。
- 加強資訊披露 :
- 遵守資訊披露的法律法規,確保披露的資訊對所有投資者都是公平胡及時的。
- 對重大事件和交易進行詳細披露,避免資訊不對稱導致的市場不公平。
- 透過透明的資訊披露,建立投資者對企業的信任,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
- 加大監管處罰力度 :
- 監管部門應提高監管效率,及時發現並查處違規行為。
- 對違規企業實施嚴厲的處罰措施,包括但不限於罰款、市場禁入等。
- 透過提高違規成本,形成有效的市場威懾,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
- 投資者應保持警惕 :
- 投資者應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評估企業的治理結構和合規性。
- 關註企業的財務報告和市場行為,警惕可能的風險訊號。
- 透過多元化投資來分散風險,避免因單一企業的問題而遭受重大損失。
這些措施不僅有助於企業自身防範風險,也有助於提高整個資本市場的透明度和穩定性,保護投資者的利益。
結語
透過對 2024 年 1 - 7 月上市公司被立案情況的全面統計和深入分析,我們清晰地認識到,企業在經營發展的過程中面臨著形形色色的挑戰和難以預估的風險。
在當今復雜多變的市場環境中,企業如同在波濤洶湧的大海中航行的船只。內部管理不善可能導致財務混亂、決策失誤;對法律法規的漠視則可能引發嚴重的法律後果,損害企業聲譽和形象。只有持續加強內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確各部門和崗位的職責,加強內部監督和審計,才能從根本上提升企業的營運效率和抗風險能力。
同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底線。這不僅要求企業在日常經營中遵循各項法律規定,還需要時刻關註法律法規的變化,及時調整經營策略和行為,以確保企業始終在合法合規的軌域上執行。
我們衷心希望本文能夠為廣大投資者提供具有實際價值和深度思考的參考。讓投資者在做出投資決策時,能夠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潛在風險。同時,我們也熱切期待更多的企業能夠規範運作,樹立正確的發展理念和價值觀,以誠信和合規經營為基石,不斷提升自身的核心競爭力。只有這樣,眾多企業才能共同推動資本市場朝著健康、穩定、永續的方向發展,為經濟的繁榮做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