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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開展2024年農民合作社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示範評定工作

2024-03-18三農

近日

雲南省農業農村廳等四部門釋出通知

決定開展2024年雲南省

農民合作社省級示範社

(以下簡稱「省級示範社」)

和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省級示範組織

(以下簡稱「省級用水示範組織」)評定

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定標準

(一)省級示範社評定標準

本次評定的省級示範社原則上應是州(市)級示範社,並達到以下標準:

1.按時報送年度年報進行公示,正常經營2年以上,並承諾未開展非法金融活動。

2.符合【雲南省農民合作社省級示範社評定及監測辦法】(以下簡稱【評定辦法】)規定的省級示範社標準。

(1)農民合作社成員數量達到60個以上,出資總額35萬元以上,固定資產25萬元以上,年經營收入80萬元以上。

(2)農民合作社聯合社成員合作社數量達到3個(含3個)以上,成員總數150個以上,成員出資總額80萬元以上,固定資產50萬元以上,年經營收入150萬元以上。

(3)可分配盈余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低於可分配盈余的60%。

(4)【評定辦法】規定的其他要求。

(二)省級用水示範組織評定標準

省級用水示範組織應符合以下條件:

1.具備法人資格。有具體的章程,在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取得社團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資格。

2.規模較大。參與農民用水戶50戶以上,管理有效灌溉面積500畝以上。

3.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確的財務管理、灌溉管理、工程管理等制度並認真落實。

4.組織運轉正常。管理目標任務明確,措施得到有效落實,資金、經營管理規範,用水經費使用公開透明。

5.管理成效明顯。在工程維護、分水配水等方面成效明顯,用水秩序良好。

二、省級示範社(省級用水示範組織)評定程式

(一)評定物件

在雲南省範圍內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民政或市場監管部門登記註冊的用水合作組織,且符合省級示範社(省級用水示範組織)申報條件,本次評定不限制具體名額。

(二)評定工作程式

1.送出材料。2024年3月25日前,符合條件新參評農民合作社(用水合作組織)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所在地的縣級農業農村、水利、林草、供銷業務主管部門送出相關評定材料,並填寫【農民合作社(用水合作組織)情況簡介】、【全省農民合作社省級示範社發展情況申報匯總表】、【全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省級示範組織發展情況申報匯總表】,未開展非法金融活動承諾書(以上材料由縣級行業主管部門保管)。

2.縣級稽核。2024年4月10日前,縣級業務主管部門收到農民合作社(用水合作組織)申請後,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水利、林草、供銷等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真實性審查,會商發展改革、財政、市場監管、稅務、銀保監、地方金融監管等部門意見,正式行文上報州(市)農業農村局。

3.州(市)覆核。2024年4月20日前,各州(市)農業農村局對縣級上報材料進行審查,透過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覆核申報主體的名稱、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法定代表人等資訊,充分征求發展改革、財政、水利、林草、稅務、市場監管、銀保監、供銷等部門意見,核查行政處罰記錄、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是否開展非法金融活動等情況後,正式行文將以下材料PDF格式蓋章掃描件和電子版報送至省農業農村廳農村合作經濟指導處。

(1)州(市)正式推薦檔,並附【全省農民合作社省級示範社發展情況申報匯總表】、【全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省級示範組織發展情況申報匯總表】。

(2)州(市)農業農村局征求當地有關部門意見的相關證明材料(會議紀要、征求意見反饋、會簽檔等)。

(3)【××農民合作社申報材料縣級核查記錄表】(加蓋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公章)、【××農民合作社申報材料州(市)級核查記錄表】(加蓋州〔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公章)、【××農民合作社(用水合作組織)情況簡介】(需加蓋農民合作社或用水合作組織公章,檔名統一設定為「2024年××合作社省級示範社或省級用水示範組織申報材料」)。

三、有關要求

(一)省級示範社(省級用水示範組織)評定工作嚴格按照【評定辦法】規定的程式進行,各州(市)在申報時要兼顧產業分布,在符合申報條件的前提下,對位於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及生態公益事業中貢獻突出、承擔糧油單產提升和大豆油料擴種任務、推動農業社會化服務作用明顯的農民合作社予以優先考慮。若有擬申報物件暫未滿足相關申報條件但符合上述情況的,經縣級核實並出具書面說明,標準可以適當放寬。

(二)參加評定的農民合作社(用水合作組織)要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材料填寫完整,按照規定時間上報。填報材料不完整、不準確、無正當理由不按時上報的,不予評定。填報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省級示範社資格。

(三)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履行牽頭職責,要科學合理安排申報進度,加強溝通協調,建立會商機制,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審查、覆核、推薦等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評定工作。縣級農業農村、水利、林草、供銷等部門要把好第一道關,確保省級示範社評定材料的真實性。

可前往雲南省農業農村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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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雲南省農業農村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