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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華強科技及董事長等被責令改正:財報不準確

2024-03-11三農

中新經緯3月11日電 華強科技11日晚公告,近日收到湖北證監局出具的【湖北證監局關於對湖北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孫光幸、朱經平、趙曉芳采取出具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12號)(以下簡稱「【決定書】」。

【決定書】顯示,湖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湖北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強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實:

(一)會計估計變更未履行審議程式及披露義務。2022年末,公司對部份應收賬款使用單項計提法,構成會計估計變更。公司未按照規定審議並及時披露會計估計變更事項。

(二)部份產品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公司2021年至2023年6月期間銷售的RFP-1000型人防工程濾器中,約有2879台在確認收入後仍存放於公司倉庫,收入確認依據不充分。

(三)存貨跌價計提不充分。2022年末,公司在對人防工程濾器、口罩、防護服等存貨及相關原材料計提跌價準備時,未充分考慮相關產品資產在手訂單價格下降、產品結束市場、產品毛利為負且無價格上升趨勢等因素,存貨跌價準備計提不充分。

(四)部份成本費用存在跨期。公司計入2022年的107.38萬元運輸費用實際發生在2021年,計入2023年的68.41萬元研發費用實際發生在2022年,成本費用確認存在跨期。

(五)募集資金使用和管理不規範。公司於2022年1月5日、1月11日共將110.44萬元募集資金用於支付非募投專案,後於2022年1月20日透過一般戶全額轉回募集資金專戶,存在募集資金違規用於非募投專案的情形。2022年、2023年,公司董事會審議透過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額度分別不超過18億元、19億元,但公司在2022年1月29日、9月6日、10月12日及2023年7月24日,使用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總余額分別為22.68億元、18.92億元、18.91億元、19.93萬元,均超過董事會審批額度。

(六)募集資金相關資訊披露不規範。2022年4月,公司使用了超募資金188.49萬元,但在【關於2022年半年度募集資金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報告】中未予被露;公司在2022年年度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中,將新型核生化防護基礎材料研發平台建設專案2.68萬元計入新型核生化應急救援防護裝備產業化生產基地專案,披露存在錯誤。

此外,公司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投資收益核算不規範,導致披露的非經常性損益不準確,已於2023年7月更正了2022年年度報告。

湖北證監局指出, 華強科技的上述行為,導致了公司2022年年報、2023年半年報披露不準確 ,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以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2022年修訂)】第六條、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

孫光幸作為董事長,朱經平作為時任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趙曉芳作為董事會秘書,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對公司以上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的相關規定,湖北證監局決定 對湖北華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孫光幸、朱經平、趙曉芳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華強科技表示,本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事項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繼續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及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資料顯示,華強科技成立於2001年,於2021年12月在上交所上市。公司的主營業務為特種防護裝備和醫藥包裝及醫療器械產品的研發、生產與銷售,主要產品為個體防護裝備、集體防護裝備。

據公司2023年度業績快報,華強科技全年實作營收5.92億元,同比下降2.75%;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694.90萬元,同比下降90.41%。

二級市場上,華強科技11日收漲1.30%報15.64元,公司最新市值53.88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