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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四部門發文推動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

2024-10-21三農

據中國人民銀行網站訊息,近日,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聯合印發【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強化實施保障四個方面提出19項重點舉措。

【意見】明確,聚焦美麗中國建設實際需要,統籌謀劃一批標誌性重大工程專案,加大對接融資支持。按照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的要求,圍繞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汙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等重點領域,搭建美麗中國建設專案庫,有效提升金融支持精準性。

【意見】強調,要著力提升金融機構綠色金融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金融機構要立足職能定位,透過完善工作機制、最佳化流程管理、推動金融科技套用、強化隊伍建設等健全內部管理體系,提升綠色金融供給質素。持續加大綠色信貸投放,發展綠色債券、綠色資產證券化等綠色金融產品,強化綠色融資支持。聚焦區域性生態環保專案、碳市場、資源環境要素、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專案、多元化氣候投融資、綠色消費等關鍵環節和領域,加大綠色金融產品創新力度。

【意見】提出,要強化實施保障,發揮各部門政策協同合力。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完善政銀企對接平台和政策保障體系。完善配套基礎制度,推動建立統一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健全碳核算標準和方法。最佳化激勵約束機制,對綠色金融政策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對重點領域專案融資情況的監測分析。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將不斷完善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配套基礎制度,指導金融機構抓緊落實【意見】要求,持續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全力服務支持美麗中國建設。

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負責人就【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答記者問

問:【意見】出台的背景是什麽?

答: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始終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並作出了碳達峰碳中和以及建設美麗中國的重大決策部署。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做好綠色金融大文章。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強調,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推進美麗中國建設需要統籌推進能源和產業結構調整、汙染治理、生態保護等多個方面,涉及行業多、投資周期長、融資需求大,發展綠色金融是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客觀需要,也是金融高質素發展的重要著力點。在此背景下,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起草了該【意見】,推動健全金融支持美麗中國建設的政策體系。

問:【意見】的重點領域是如何確定的,主要考慮是什麽?

答:【意見】中提到了支持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深入推進汙染防治攻堅、生態保護修復四大重點支持領域。選擇這四個領域的主要考慮是:一是聚焦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圍繞降碳、減汙、擴綠、增長,支持上述領域能夠有力提升生態環境質素,加快產業結構綠色低碳轉型升級,有效應對氣候變遷,加快形成以實作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現代化為導向的美麗中國建設新格局,具有較強的生態環境效益;二是兼具商業可持續性,上述領域資金需求量巨大,透過強化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環保和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基礎設施改造和工藝流程最佳化等,能夠獲得較好的市場收益,相關專案具備一定的商業可持續性,滿足按照市場化原則給予金融支持的條件。

問:【意見】明確了哪些支持美麗中國建設的重點政策措施?

答:【意見】按照政策引導、市場主導的原則,推動金融部門、產業部門、經營主體同向發力,共同服務美麗中國建設。一是完善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研究擴大碳減排支持工具支持範圍,延長政策期限,增設再貸款規模,為綠色發展和低碳轉型重點領域提供更多低成本精準支持。二是充分發揮碳市場作用。穩步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行業覆蓋範圍,逐步豐富交易品種、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全面加強碳市場能力建設,促進重點排放單位和行業企業碳減排。三是最佳化激勵約束機制。健全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體系,對綠色金融政策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強化評估結果運用。鼓勵企業制定轉型規劃,對明確承諾綠色低碳轉型且效果較好的企業,研究給予激勵。【意見】還從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問:下一步如何抓好【意見】的貫徹落實?

答:中國人民銀行將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細化工作任務、切實抓好【意見】落實。一是強化部門協同。建立健全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工作機制,加強產業部門、金融部門、市場主體的協同合作。搭建重點專案庫,加強政銀企對接,非週期性向各金融機構推播。完善政策保障體系,及時協調解決政策落地的堵點難點問題。二是完善配套基礎制度。推動建立統一的綠色金融、轉型金融標準體系,強化統計監測。建立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專案碳減排量核算、產品碳足跡核算等標準和方法,建立健全資源環境要素確權登記和交易體系。三是提高綠色金融服務質素。透過細化標準要求、開展專項培訓等,指導金融機構在支持美麗中國建設重點領域的同時,重點關註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的真實環境效益,強化環境資訊披露,確保資金投向符合綠色低碳發展要求。

中國人民銀行 生態環境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關於發揮綠色金融作用 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的意見

發展綠色金融是支撐美麗中國建設的重要舉措。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推進美麗中國建設決策部署,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現就發揮綠色金融作用,服務美麗中國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部署,將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納入構建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系、推動金融高質素發展總體安排,堅持深化改革、政策引導、市場主導、系統推進,完善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最佳化金融市場資源配置與供給,拓展綠色金融新業態新模式,加強金融監管與風險防範,健全金融支持美麗中國建設的政策體系,更好發揮綠色金融資源配置、風險管理和市場定價功能,美麗中國建設融資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以綠色金融高質素發展支撐美麗中國建設。

二、加大重點領域支持力度

(一)支持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引導金融機構服務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粵港澳大灣區、長三角地區、黃河流域等區域發展重大戰略。加大對美麗省域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勵地方探索美麗城市建設投融資模式,系統謀劃、統籌實施美麗城市專案建設。統籌支持鄉村生態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助力美麗鄉村建設。支持打造美麗河湖、美麗海灣示範樣板工程,推進美麗河湖、美麗海灣與生態旅遊等綠色低碳產業一體化發展。按照協同推進降碳、減汙、擴綠、增長的要求,統籌謀劃金融支持美麗中國建設專案,制定指導目錄,建設專案庫,有效銜接現行綠色金融標準、生態環保金融支持專案儲備庫等。

(二)支持綠色低碳發展。加大對清潔能源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遠距離供熱示範工程、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零排放貨運車隊發展。支持城市和產業園區減汙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實施電力、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減汙降碳改造、環保裝備更新、工藝流程最佳化等專案。支持新興固體廢物(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退役及報廢光伏元件、風電機組葉片等)綜合利用,拓展二次利用市場化場景,支持區域回收利用基地建設。大力支持溫室氣體控排技術,新能源技術,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術,溫室氣體與汙染物協同減排相關技術,消耗臭氧層物質和氫氟碳化物的綠色低碳替代品和替代技術的研發、示範與推廣等。發展第三方治理模式,引導金融支持區域性和流域性環境治理整體解決方案、環保管家等生態環境綜合服務。

(三)支持深入推進汙染防治攻堅。加大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綜合治理、重點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工業企業環保績效等級提升行動的支持力度。支持重點行業惡臭汙染治理和交通運輸雜訊汙染治理。進一步加大對工業園區、城市新區、城鎮及農村汙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的支持力度,推進重點河湖沿線管網建設,鼓勵有條件的大中型城市適度超前布局汙泥集中處理處置設施。以「無廢城市」建設為抓手,推動區域固體廢物無害化治理與綜合利用。支持生活垃圾分類和處理處置設施建設,推進區域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防控技術中心專案和特殊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專案建設。支持土壤汙染重點監管單位實施土壤汙染源頭防控類專案。加大對化學品環境管理、新汙染物治理的支持力度。

(四)支持生態保護修復。積極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工程、重要生態系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開展生態狀況評價和生態質素監測。支持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保護,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重大工程。支持海洋生態保護修復和海洋新能源、生態旅遊等產業可持續發展。支持長江流域、黃河流域歷史遺留礦山汙染治理和生態修復,鼓勵運用市場化手段盤活礦區自然資源,開展礦區汙染治理和生態修復協同試點示範。鼓勵地方推進生態產品價值轉化工作,推進金融服務生態產品價值實作,建立跨區域生態保護補償機制。

三、提升綠色金融專業服務能力

(一)推動金融機構立足職能定位最佳化綠色金融服務。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要突出功能內容,結合主責主業靠前發力,充分發揮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對美麗中國重大專案建設的融資支持作用。國有大型銀行要發揮領頭雁和主力軍作用,完善綠色金融工作機制,不斷提升美麗中國建設融資對接效率。股份制商業銀行要根據自身稟賦培養優勢和強項,做優做強綠色金融服務品牌。中小銀行要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聚焦特定領域、重點行業,提升綠色金融業務質素。保險機構要健全綠色保險服務體系,建立綠色保險服務網絡,推進產品創新,增加服務供給,提供一攬子風險減量與損失保障保險方案。證券基金類機構要遵循綠色投資理念,培養長期價值投資取向,樹立綠色投資行為規範。

(二)健全金融機構內部管理體系。完善工作機制,鼓勵金融機構最佳化綠色低碳轉型領域授信管理,探索建立生態信用行為激勵機制,將企業降碳、減汙、擴綠等表現作為貸款審批、額度測算、利率定價的重要參考因素。最佳化流程管理,鼓勵將氣候和生物多樣性相關金融風險納入業務審批全流程管理,最佳化綠色金融業務審批管理,提高綠色專案審批效率。推動金融科技套用,探索搭建綠色金融服務平台,深入推進數據共享,透過大數據、人工智能等賦能碳核算、可持續資訊披露、綠色辨識、專案評估、風險管理,提升綠色金融服務能力和效率。強化機構設定和隊伍建設,鼓勵設定綠色金融專業部門或特色分支機構,出台專項激勵制度,配置專項資源,組建專業團隊,設定專崗專職,打造專業化人才隊伍。

(三)強化綠色融資支持。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對接美麗中國建設重點專案融資需求,深入挖掘環境權益價值,合理確定資產評估價值和抵質押率。大力發展綠色債券,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債券和轉型債券,支持試點發行美麗河湖、美麗海灣建設主題債券,募集資金加大美麗中國建設專案投資。鼓勵金融機構做好綠色債券發行和投資。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充分運用企業依法披露的環境資訊,為綠色債券發行提供評級服務。支持發行綠色資產證券化產品,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產流動性。積極發揮政府投資基金撬動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入美麗中國建設。支持符合清潔能源等條件的環保基礎設施專案合規發行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產品。

(四)推動綠色金融與科技金融、數碼金融協同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探索股權和債權相結合的業務模式,為生態環境科技創新重大行動、重大科學裝置和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等提供金融服務。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減汙降碳、應對氣候變遷、生物多樣性保護、新汙染物治理、生態環境安全等重點領域基礎研究和關鍵核心技術攻關,促進綠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強。支持生態環境監測監管智慧化平台建設、監測網絡建設及升級改造、自動監測監控器材與數智化監測器材研發套用,強化數據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賦能美麗中國建設。鼓勵地方政府綜合利用貼息、補貼、獎勵等多種優惠政策,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產業數智化與綠色化融合發展,助力發展新質生產力。

四、豐富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

(一)探索區域性生態環保專案金融支持模式。明確區域性生態環保專案的範圍和標準,準確把握專案資金需求特點,突出服務支撐區域重大戰略、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有關目標任務,支持生態環境領域重大工程建設。鼓勵金融機構積極服務區域性生態環保專案建設,發揮金融專業優勢,提供金融顧問、貸款授信、投資銀行、支付結算等綜合化、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

(二)發揮碳市場作用。在穩步擴大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行業覆蓋範圍,逐步豐富交易品種、交易主體和交易方式的同時,充分利用市場現有金融市場基礎設施體系,整合最佳化碳市場交易、清結算等制度安排,研究完善碳市場相關準入、交易、服務等技術規範,穩步推進金融機構參與全國碳市場建設。加快推動形成以市場為主導、充分體現要素價值、稀缺程度、供需關系、收益成本的價格發現和形成機制,促進重點排放單位和行業企業碳減排。

(三)穩妥開發資源環境要素融資產品和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開發與資源環境要素相關的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債券、綠色資產支持證券等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金融機構探索將資源環境要素作為合格擔保品,鼓勵探索資源環境要素擔保貸款。完善碳排放權及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擔保制度,加強註冊登記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業務合作,即時共享有關資訊,做好碳排放權及CCER擔保登記、公示和標識、凍結等工作。探索資源環境要素回購、保理、托管等服務,支持環境資產的綜合利用。探索推廣金融支持林業碳匯、海洋碳匯專案的方式、途徑,完善相關配套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基於碳足跡資訊豐富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加強對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專案金融支持。加大EOD專案信貸支持力度,最佳化專案貸款條件,提高專案融資效率。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對生態環境治理內容和關聯產業一體化實施的EOD專案給予整體授信。拓寬EOD專案投融資渠道,探索以EOD專案相關資產、權益等為抵押開展專案貸款,鼓勵綠色股權投資基金參與綠色專案投資。建立健全EOD專案風險防範和監督機制,加強對EOD專案模式符合性、專案目標實作情況、實施效益等評估審查。

(五)拓展多元化氣候投融資服務。支持氣候投融資試點建設,培育具有顯著氣候效益的重點專案,探索多元化氣候投融資工具和服務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加強資金支持和金融服務。支持發行氣候主題綠色債券,拓寬直接融資渠道。發揮創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信托基金等作用,引導更多社會資本投向應對氣候變遷等重點領域。

(六)發展綠色消費金融業務。支持踐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探索建立個人碳賬戶,推進「碳普惠」體系創新。積極開展綠色消費信貸業務,鼓勵金融機構圍繞「衣食住行用」等日常行為,拓展綠色消費貸款套用場景,開發個人碳金融產品和服務,納入個人綠色低碳行為碳減排資訊,形成可兌換的碳積分,在授信額度、利率及增值服務等方面給予優惠。

五、強化實施保障

(一)建立部門協調機制。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建立資訊共享與工作協調機制。聚焦美麗中國先行區建設,生態環境部和中國人民銀行圍繞汙水處理設施與管網建設、固體廢物汙染治理、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保護治理、環境汙染第三方治理、重點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退役及報廢光伏元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研究謀劃一批標誌性重大工程專案,形成清單推播給金融機構。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完善政銀企對接工作機制和政策保障體系,搭建銀企對接平台,及時總結先進做法,報送優秀案例,反饋困難問題。

(二)發揮政策協同合力。深化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有效銜接企業環境資訊依法披露和金融機構環境資訊披露要求,提高資訊披露效率和質素。加快構建環境信用監管體系,建設環境信用評價資訊平台,將企業環境信用資訊納入金融信用資訊基礎數據庫和各類中小微企業信用資訊平台,支持金融機構將融資專案信貸評價與環境信用評價掛鉤。豐富完善碳減排支持工具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鼓勵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因地制宜出台綠色金融支持政策。

(三)完善配套基礎制度。推動建立統一的綠色金融、轉型金融標準體系,最佳化完善綠色信貸、綠色債券標準,健全綠色保險標準,強化統計監測。建立完善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核算、專案碳減排量核算、產品碳足跡核算等標準、方法。中國人民銀行與生態環境部加強合作,協同推進綠色金融標準相關工作,提高綠色金融標準的系統性、一致性、權威性和可執行性。加快完善綠色金融基礎設施。建立健全排汙權、水權等資源環境要素確權登記和交易體系,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套用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開展環境權益擔保登記。

(四)最佳化激勵約束機制。健全金融機構綠色金融考核評價體系,對綠色金融政策實施情況開展評估,豐富評價結果運用場景,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領域的支持力度。推動金融機構、經營主體探索開展環境、社會與治理(ESG)評價。鼓勵企業制定轉型規劃,對明確承諾綠色低碳轉型且轉型效果較好的企業,研究給予激勵表揚。

(五)健全風險防控機制。生態環境部門結合日常監管向金融管理部門通報有關企業環境保護情況和重點專案環境效益,積極協調強化金融支持的可持續性,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做好金融風險防控有關工作。金融管理部門引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做好金融服務,加強對重點領域專案融資情況的監測分析,完善授信管理,嚴格管理資金投向,確保信貸資金依法合規支持重點領域專案建設,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中國人民銀行

生態環境部

金融監管總局

中國證監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