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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拒絕」「批評」教師等難題時,校長能如何有效溝通?

2024-07-23教育

校長的「高難度溝通」有4種常見的情形——「任務布置」「拒絕」「批評」和「沖突處理」。

來源 | 中國教師報

作者 | 李海林 上海新紀元雙語學校校長

校長(書記)作為學校的管理者,不管願不願意,他都是所謂的「壞訊息釋出人」。管理者在組織內外「釋出壞訊息」,管理學中稱之為「高難度溝通」。

校長的「高難度溝通」有4種常見的情形——「任務布置」「拒絕」「批評」和「沖突處理」。

1. 任務布置

「任務布置」是校長最常見的工作之一。

教師的工作中有許多不固定、不明確的「例外」工作,校長的職責就是根據學校實際將這些「例外」工作作為任務布置給教師。

因為是「例外」,教師有比較大的空間「婉拒」,於是校長的工作就有了「難度」。

如果校長動用行政命令強行布置,可能引發不必要的沖突。

此時,校長可用的溝通策略是將這些「例外」工作系統化、結構化,與學校其他工作聯系起來呈現給教師,從而向其呈現一種大的局面:大家都在承擔不同的工作,這些工作是聯系在一起的,如果分配給你的任務被耽擱,則會影響其他人的工作推進,甚至影響全域。「全域」之大,且同伴會受自己的拖累,這讓教師會有壓力。

同時,讓教師既看到自己被額外分配的任務,也看到學校其他人被額外分配的任務,心理上也會有平衡感。

需要特別強調的是, 校長一定要把自己也放到這個任務框架內,明確自己額外承擔的工作。

2. 拒絕

校長確實有一點權力,但權力又確實不大。

於是校長常常不可避免地遇到「老師向我提出要求但我又做不到」的情形,「拒絕」成為校長容易遇到的「高難度溝通」。校長要「學會拒絕」:

第一,不直接拒絕,而提出答應要求的前提條件。於是拒絕「你」的就不再是「我」,而是那個「條件」。

第二,不直接拒絕,而告知要達成你的目的的客觀程式。例如你今年想評高級職稱,按有關部門規定要走申報、資格稽核、材料稽核、專家評審、公示、聘任等流程,在這個過程中,哪些是我可以決定的,哪些是我不能決定的,現在是卡在哪個流程上了。由流程來承擔拒絕之責。

第三,不直接拒絕,只告知如果答應要求,學校內外將出現什麽情形和結果。以結果之「不良」來拒絕「不合理、不合算」的要求。

第四,不直接拒絕(甚至表示我個人也認同你的想法),但學校制度目前不是這樣規定的,於是出示制度條文,以「幫你出主意」的方式,建議你按照學校程式和有關規定推動學校制度修訂。這是一種「緩兵之計」,也是校長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不妨一試的辦法。

總之,不直接拒絕,將「拒絕者」轉移於外,以減緩拒絕對員工的心理損害程度,以避免學校沖突的發生。這是根本的出發點。

3. 批評

「批評」也是校長常見的工作。對教師來說,「批評」所包含的「壞」的意義大大高於「任務布置」和「拒絕」,因此對校長來說,其難度也大大提高了。

校長可以嘗試以下溝通策略:

第一是批評的時機,要在教師錯誤的結果顯現時才開始批評。結果已經顯現,犯錯誤的人未等領導批評已經有所反思,批評的效果將大大提高,被批評者也更容易接受批評。

第二是批評的「點」要放在客觀結果上,不要放在教師的主觀原因上。這是校長批評人最重要的技巧。凡是把批評指向他人的主觀故意都有傷害性,且凡是主觀的東西都有很大的辯駁空間,客觀上使批評失去效力。抓住所犯錯誤已經給學校工作造成的客觀損害來批評人,不把批評矛頭指向個人的思想道德、個效能力上,使批評「對事不對人」,客觀、中立、有力、不失分寸。

第三,明言式批評。教師犯了錯,校長常常又不得不有所表示,許多校長就采取了「生悶氣」的方式,以期「沒有批評的形式而有批評的效果」。這是校長批評人最糟糕的方式。校長批評人,應有一定的「成規」和「形式」。例如應該在辦公室進行,應該有開場白,應該先客觀陳述再表達自己作為校長的主觀判斷和態度,在表達時應直接使用陳述句,如「我覺得這件事不符合學校關於哪個方面的哪條規定」「我今天就這件事要對您提出我的批評」。這樣的表達方式比較坦誠——批評你是我的工作,我不得不做,但我對你的坦誠態度是我做人的基本準則,這種坦誠態度不會因為你犯錯誤而對你有所改變。而且這種「成規」和「形式」也暗示被批評者,我在行使校長職權,批評你是我的工作崗位賦予我的正當權利。

第四,一事一批評,此次批評不牽扯其他事情,不跟教師搞「算總賬」式的批評。同時,一事不重批,一件事批評一次即結束。

第五,建設性批評,凡批評皆提出改進意見,有些事可以明確提出具體要求。

第六,批評不是指責,但要歸責,明確事件的責任體系。有些事情,校長可以把自己也放到這件事情的責任體系裏,承擔自己需要承擔的責任。

第七,也是最重要的一個溝通策略,在批評人的過程中,如被批評者為自己辯護或提出反駁,則暫時中止你的批評,認真傾聽對方的解釋和反駁,直至對方主動結束(必要的情況下,可詢問是否還有補充),然後提出要求:下面我將談我的看法,希望您像我剛才這樣,也能全面、全程聽完我的陳述。

4. 沖突處理

與學校員工發生「沖突」是校長最不願意看到但實際上無法完全避免的一種情形。「沖突處理」是管理者「高難度溝通」的最難點。

管理者與員工發生沖突,首要的是避免沖突所造成的後續影響。此時,校長的溝通策略將起重要作用,關鍵是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對於「需要教師作出一定犧牲的事」,校長應「以情動人」;對於「認死理」的人,則「以理服人」;對於制度明確規定的事,則「以己之困境示人」;當下屬已經情緒化,則「以柔克剛」;對暫不會造成糟糕後果的事情,則「以靜制動」;對沒有原則問題但又不能不管的事,則「迂回穿插」;對責任不清的問題,則不妨自己先承擔管理責任,然後重新開機程式,制客製度,以防再次出現類似事件;對於違反底線且激起民憤的事,則動用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度,直接「走程式」,不必「王顧左右而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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