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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硬剛「蘋果稅」背後:中國互聯網1年被抽走400億,30%費率何時能降?

2024-05-31財經

本文來源:時代財經 作者:謝斯臨

圖片來源:Pixabay

在B站,如果一位蘋果手機的中國使用者想要為自己喜愛的UP主充上一個「艦長」表示支持,那麽他要比安卓使用者多付80余元;同樣的,蘋果手機的中國使用者在購買微博會員服務時,支付的價格也要比安卓使用者貴上10元。

更為直接的是抖音上的直播打賞,安卓使用者1元可以買到10個鉆,但蘋果使用者用同樣的價格只能買到7個,不同終端之間那缺失的30%,被認為源自高昂的「蘋果稅」。

左圖為iOS系統,有圖為安卓系統 圖源:抖音App截圖

作為封閉的系統,蘋果牢牢把控著每一筆交易的資金流向,並從中收取不菲的傭金。在中國,「蘋果稅」的比例通常在30%,只有部份小型企業及新開發者的抽成比例為15%。

走出去智庫合夥人、【互聯網法律評論】主編張穎向時代財經解釋道,「蘋果稅」主要針對App內的數碼服務進行抽成,常見的包括遊戲充值、娛樂性打賞、會員服務(如影片會員、社交軟件)等。

高昂的「蘋果稅」引發了消費者的不滿。2021年2月,蘋果使用者金某起訴蘋果公司和蘋果電腦貿易(上海)有限公司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被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正式立案,案由為壟斷糾紛。

3年之後,這場糾紛終於有了初步的結果。5月29日,金某訴蘋果公司壟斷案在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認定,被告蘋果公司在中國區軟件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但原告未能證明被告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故駁回原告訴請。

對此,原告代理律師浙江墾丁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王瓊飛向時代財經表示,尊重一審法院的判決,而且非常贊同法院關於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

「但我們堅持認為,蘋果濫用了市場支配地位,尤其是針對中國地區的‘蘋果稅’費率,明顯高於歐盟、美國和南韓等主要國家和地區,我們認為構成不公平高價。此外關於拒絕開放第三方下載渠道和第三方支付渠道,也屬於濫用行為,並且蘋果在歐盟、美國和日韓等開放了,歧視性對待中國並不妥當。」王瓊飛表示。

原告律師:繼續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在本次案件中,蘋果公司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不公平高價的壟斷行為,以及是否實施強制搭售、限定交易和拒絕交易行為,成為外界關註的焦點。

2021年,原告金某發現,自己在蘋果系統渠道購買多款數碼產品的價格均高於安卓渠道,包括愛奇藝、喜馬拉雅、網易雲音樂、懂球帝四個App的會員服務,而交易時只能透過蘋果公司的「套用內購買」系統購買App會員服務,國內常用的第三方支付工具只是蘋果IAP系統的收款通道。

金某因此認為,蘋果剝奪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了搭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和不公平高價行為,透過損害消費者利益的方式,在中國市場牟取了巨額利潤,故將蘋果公司及蘋果上海公司訴至法院。

時代財經獲取的法院判決書顯示,蘋果方面辯駁認為,應用程式內數碼服務的價格由開發者決定,而非蘋果公司;收取傭金是行業通行做法,公司收取的傭金比例與其他市集收取的傭金相當,甚至更低。同時,蘋果沒有強迫消費者和開發者透過蘋果的IAP進行獨家交易,消費者可選擇在開發者網站、電商平台等系統完成交易,轉而在蘋果手機上繼續享受相關付費服務。

對此,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審理認為,鑒於iOS系統的封閉性,使用者無論是主觀上還是客觀上均難以在iOS系統和安卓系統之間快捷、便利的轉換。而鑒於蘋果公司系國內iOS系統下的應用程式交易平台的主要經營者,故蘋果公司在該市場顯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但法院認為,目前並無證據顯示蘋果公司收取的傭金比例明顯高於其他其他平台,且也無證據證明蘋果市集的價格高於在安卓市集的價格系由於蘋果公司收取傭金所致。而蘋果公司使用IAP模組涉及物件為開發者,不會對消費者利益有所影響,原告並無訴訟利益。

此外,蘋果公司雖然限定了開發者所使用的支付模組,但是確實保護了交易相對人和消費者利益,切實保護了數據安全,維護了合理的經營模式,因此蘋果公司的行為不會產生排除、限制市場競爭的後果。法院因此認定,原告未能證明被告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駁回原告訴請。

對於敗訴的結果,張穎並未感到意外,其向時代財經指出,在中國並沒有針對市集收取費用的強制性合規要求,因此也很難觸發相關的反壟斷調查和訴訟。

但王瓊飛並未將之視作一場失敗,在他看來,能夠認定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已來之不易。「因為市場支配地位的認定對於原告舉證的要求特別高,包括美國本土一直以來有不少反壟斷訴訟想要認定蘋果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都沒有獲得成功。」

他相信,透過此次訴訟,會讓中國互聯網產業、消費者、經濟學界、法學界以及其他與之相關的各界人士關註「蘋果稅」的問題,推動蘋果放棄歧視中國市場的行為,爭取早日獲得與歐盟一樣的待遇。

王瓊飛也進一步指出,將針對本案繼續上訴至最高人民法院。

「蘋果稅」中國抽成比例全球最高

事實上,各國互聯網企業對於「蘋果稅」積怨已久,過高的抽成比例此前已在海外市場上發生多次沖突。

在歐盟市場的對抗最為激烈。2019年3月,音樂串流媒體平台Spotify曾向歐盟投訴蘋果利用其壟斷地位限制使用者獲取其他音樂串流媒體服務,並反對蘋果App Store收取30%的抽成費用。對此,2020年6月,歐盟對蘋果發起反壟斷調查。

多年拉扯之後,歐盟在今年3月正式對蘋果處以18.4億歐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涉嫌濫用其在音樂串流媒體套用分發市場上的主導地位。而為規避歐盟【數碼市場法案】帶來的監管風險,蘋果也宣布從3月起在歐盟實行全新的「蘋果稅」政策,抽傭從30%和15%下調至17%和10%。

而在美國,【堡壘之夜】開發商Epic Games也曾在2020年聲稱蘋果要求消費者透過App Store獲取應用程式並抽取30%傭金的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該案在今年1月宣判,美國最高法院認定「蘋果稅」為暴利。遵循判決,蘋果作出部份妥協,允許使用者透過連結跳轉到外部網站使用第三方支付購買App內的產品和服務。

此外,荷蘭、俄羅斯等國也曾針對「蘋果稅」發起過政府級別的反壟斷調查,並做出處罰,對蘋果進行相應約束。現階段,日本與南韓則紛紛效仿歐盟,著手制定本國版本的【數碼市場法】。

與之相比,國內大廠與「蘋果稅」之間的鬥爭更為艱難。

2023年8月,遊戲公司米哈遊曾兩次試圖繞開蘋果,以業內稱為「切支付」的方式在其他平台設定支付入口,以避開「蘋果稅」,但不到一個月,iOS的「切支付」入口就下架了。

更早之前,丁香醫生App也曾因線上圖文問診費用是否適用於「套用內購買」與蘋果發生分歧,導致使用第三方支付的App無法更新。

極少數的成功案例是2017年微信的抗爭。

彼時蘋果將「蘋果稅」的征收範圍擴大到了打賞,將讀者向原創者打賞的行為定義為「套用內購買」。這一規定在國內引發了巨大爭議,中國使用者普遍認為網絡打賞是自願性質的禮物,而不是購買行為,微信也因此取消了iOS版本的打賞功能。

直到三個月後,蘋果做出澄清,放棄了對打賞的提成要求,但要求所有平台同樣不得從打賞中抽成,必須全額交給接受者,這場「鬧劇」才最終結束。

張穎認為,從商業角度來說,蘋果硬件及其系統在市場占有率方面仍非常高。其他企業去挑戰蘋果,會面臨被下架和敗訴風險,需要相當的法律資源和財力支撐,所以國內軟件開發商實際上並不願意、同時也很難去對抗蘋果的這一市場優勢。

「換句話說,國內開發者目前可能還不具備跟蘋果的議價能力。」張穎表示。目前,中國「蘋果稅」30%的抽成比例為全球最高檔位,與之相比,歐盟、日韓等國家的費率均低於中國的收費標準。

不同國家的「蘋果稅」費率對比

在中國具有廣闊業務的蘋果自然從中獲益頗豐。第三方數據統計機構Sensor Tower釋出報告顯示,2023年,「蘋果稅」為蘋果帶來了約223.4億美元的全球收入,折合人民幣約1608億元,其中,中國市場貢獻了超過400億元。

從目前結果來看,各區域「蘋果稅」費率不同的現象暫難改變。張穎認為,消費者很難憑借個人法律資源,搜集證據證明蘋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張穎向時代財經分析稱,消費者、開發商們的抗爭仍將持續,從長遠看,高昂「蘋果稅」或許不會在中國維持太久。同時,隨著蘋果市場占有率的下降以及中國自主研發系統的崛起,國內軟件開發商將逐漸具備與蘋果議價的能力。

至於何時能夠降低中國的「蘋果稅」,張穎認為最終或許還需要監管介入。「當前,社會對‘蘋果稅’的關註度提高,相關機構若能介入或給予壓力,促使蘋果公司改變策略,蘋果有可能會降低費率。在其他區域,蘋果稅降低費率的動力也通常來源於法律出台或訴訟壓力、監管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