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7日訊 6月6日晚間,ST天順(002800.SZ)公告稱,其控股股東已向公司歸還全部占用資金以及利息,內部控制缺陷已經完成整改;同時已滿足規則要求的撤銷其他風險警示的條件;也不存在其他被實施風險警示的情形,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撤銷其他風險警示。
此前,ST天順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新疆監 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針對ST天順未及時披露非經營 性資金占用的關聯交易的違法行為和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的違法行為,依據 【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新疆證監局對ST天順,時任董事王普宇,時任副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胡曉玲,時任董事長、總經理丁治平,時任董事、財 務總監蘇旭霞,時任營運總監、天匯物流董事長馬新平均給予警告並進行了罰款。罰款合計1095萬元。
資料顯示,ST天順主營業務為大宗貨物和大件貨物的第三方物流業務,並從事於相應的供應鏈管理、物流園區經營及物流金融監管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