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訊息,昆明官渡農村合作銀行因存在多項違法違規事實,日前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處罰款240萬元。
經查,昆明官渡農村合作銀行存在以下違法違規事實:
流動資金貸款違規流入房地產企業;違規向房地產企業發放社團貸款;重大關聯交易未送出董事會審批;違規投資信托計劃並承擔隱性回購義務,非潔凈處置不良資產;政府購買服務專案貸款不合規。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對該行處罰款240萬元。時任昆明官渡農村合作銀行董事長何大海對「違規向房地產企業發放社團貸款」「重大關聯交易未送出董事會審批」「違規投資信托計劃並承擔隱性回購義務,非潔凈處置不良資產」「政府購買服務專案貸款不合規」事項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時任昆明官渡農村合作銀行董事長楊誠對「違規向房地產企業發放社團貸款」事項負有責任,被予以警告。
責編:李文玉 | 稽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