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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取消限售、允許「商轉公」,佛山再釋出「九條」樓市最佳化新政

2024-10-29三農

10月25日上午,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六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最佳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幹措施的通知】,全文主要內容如下:

一、取消住房交易限制性政策

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禪城區祖廟街道、南海區桂城街道、順德區大良街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上市交易限制年限規定,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上市交易。

二、支持城中村改造與存量商品房銷售相結合

支持城中村改造專案利用專項借款購買存量商品房用於村民安置。最佳化存量商品房收購與安置,按照一次交易的方式,符合規定的降低稅費。國有企業作為改造實施主體購買存量商品房用於村民安置的,作為專案成本不予考核。

三、允許自持商品住房上市流通

對於因住宅用地公開交易時采取「限地價、競自持」競價規則產生的自持商品住房,經政府同意並核算補繳相關費用後,可轉為普通商品住房上市流通。

四、最佳化規劃方案調整

支持房地產企業,在不改變原規劃條件的前提下,按程式調整專案未開發部份的規劃設計方案,最佳化戶型、公共服務、公共空間等,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提高居住環境品質。

五、最佳化土地供應質素改善住房供應結構

結合商品住房去化周期、區域人口變化,科學規劃增量優質住宅用地布局。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區為單位,供需平衡把握好土地出讓節奏,統籌區域好地段、高品質住宅用地供應。最佳化規劃設計條件,建設「好房子」,滿足多樣化改善性需求。

六、最佳化車位配建要求和銷售政策

結合城市擁車水平糊城市交通發展趨勢,分區域、分地段對新建商品房專案分級分類,最佳化細化不同類別專案車位配建標準。支持符合條件的商品車位與商品房同步銷售。

七、加大公積金購房支持力度

對二孩及以上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 允許繳存職工申請將本人尚未結清的個人商業性住房按揭貸款,轉為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允許償還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提取業務,推進異地繳存職工在佛安居。

八、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

按照國家工作部署,及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公積金貸款不再區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有關稅費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

九、規範房產經紀服務

房地產經紀機構要明確經紀服務內容,合理降低住房買賣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明碼標價。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分別明確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嚴厲打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的行為。

以上措施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為準。由佛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解釋,由各相關部門另行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