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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觀財報|四川金頂控股股東等被監管警示:實控人資訊不準確

2024-03-16股票

中新經緯3月15日電 四川金頂控股股東及間接控股股東被監管警示。

上交所網站截圖

據上交所網站15日披露的監管資訊,經查明,2023年1月5日、2月22日,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金頂或者公司)控股股東洛陽均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洛陽均盈)、間接控股股東洛陽國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洛陽國苑)兩次披露【收購報告書】稱,洛陽均盈、洛陽國苑的實際控制人為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檔,由於洛陽均盈上層股權結構變化導致公司間接控股股東變更為洛陽國苑,並由此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為洛陽市人民政府。

但洛陽均盈、洛陽國苑在2023年1月5日、2月22日披露的【收購報告書】中對實際控制人僅披露到洛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未完整披露到洛陽市人民政府,直至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收購報告書】(修訂稿)才對實際控制人資訊作出更正。

上交所指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市場高度關註的事項,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資訊披露檔中準確、完整地披露。 公司控股股東洛陽均盈、間接控股股東洛陽國苑未能完整、準確披露其最終控制方,導致公司實際控制人相關資訊披露不準確。 相關股東的行為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以下簡稱【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4.5.5條等有關規定。

鑒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第13.2.2條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紀律處分和監管措施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監管措施決定:

對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洛陽均盈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間接控股股東洛陽國苑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予以監管警示。

資料顯示,四川金頂主營業務為非金屬礦開采、加工及產品銷售。公司的主要產品為石灰石、氧化鈣。

業績方面,公司預計2023年年度實作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3185萬元到-3893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事項後的凈利潤約為-3030萬元到-3738萬元。

二級市場上,四川金頂15日低開震蕩,報收於6.76元,跌幅1.31%。(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