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青新闻网讯 7月25日,由石家庄海关、财政部河北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石家庄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行正式验收。联合验收组组长、石家庄海关副关长王蔚冰与石家庄市副市长杨绍辉签署验收纪要。
联合验收组听取了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和鹿泉海关有关情况汇报,对石家庄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卡口、监管用房、查验场地、监管仓库及信息化设施进行了实地验收,并召开验收评审会议。联合验收组一致认为,石家庄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符合【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2023年11月9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外汇局准予设立石家庄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获批之后,河北省国际陆港有限公司严格对照建设标准,把控各个施工环节,用时8个月完成建设。石家庄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位于高邑县石家庄国际陆港园区东南部,占地面积84123平方米,仓储总面积52770平方米,场所内设置集装箱露天堆场、装卸区、查验平台、仓库等区域,可以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进行采购、分拨、配送,货物在保税中心内可自由流转,享受进口货物入中心保税、出口货物入中心退税等优惠政策,大大提升通关效率。
据悉,石家庄国际陆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封关运行后,将充分发挥保税物流中心的功能叠加优势、政策扶持优势,全面开展保税仓储物流业务,构筑石家庄国际陆港「中欧班列+保税物流」的叠加发展优势,助力石家庄国际陆港粮食、医药、农资、有色金属、商品车等产业链的延伸拓展,吸引更多外向型产业项目集聚,有力提升石家庄国际陆港对外开放平台功能,促进河北省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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