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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舆情|*ST三盛再次延期回复关注函,深交所:市场影响恶劣,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2024-02-09财经

2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再次下发关于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盛」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称,*ST三盛2月8日晚间,*ST三盛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称因部分问题尚在回复、讨论中,预计无法在2月8日前回复,公司争取在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ST三盛仍未回函。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ST三盛未及时回复关注函和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ST三盛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深交所于2024年2月8日早间向*ST三盛出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23号),督促*ST三盛于当日对深交所前期发出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37号)进行回复,该份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37号)涉及*ST三盛2023年底收购控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39%股权、向天雄新材增资、天雄新材购买资产、收到还款等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

2月8日晚间,*ST三盛披露【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称因部分问题尚在回复、讨论中,预计无法在2月8日前回复,公司争取在2024年2月23日前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目前,*ST三盛仍未回函。

深交所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ST三盛务必于三个工作日内(2024年2月20日晚上24点前)提交并披露对深交所【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337号)的回函,同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如到期仍未回复,请*ST三盛判断并说明是否触及我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0.4.1条、第10.4.2条有关信息披露等方面重大缺陷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如*ST三盛未及时回复,深交所将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十章第四节规范类强制退市的有关规定对*ST三盛进行处理。同时,*ST三盛未及时回复关注函和披露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ST三盛及相关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深交所提醒*ST三盛: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月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针对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三盛」或「公司」)连发两个关注函。关注函称,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于2023年12月底收到的5.8亿元还款是否以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麻栗坡天雄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雄新材)39%股权、向天雄新材增资、天雄新材购买资产为前提,前述四项交易是否为独立的交易安排、是否存在互为条件的情况,前述交易事项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真实公允,前述交易中公司及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和公司收到的还款是否构成资金闭环等事项。深交所要求公司在2024年1月9日前回函,截至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仍未提交回函并对外披露。此外,深交所当天要求公司函询*ST三盛离任财务总监张国全,并请其补充说明上任后半年内辞职的具体原因。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