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0月28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28日披露的监管信息显示,杭州元亨利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元亨利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亨利贞基金或公司)被警示。
具体来看,经查,元亨利贞基金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行为:
一、临时性占用基金财产。
二、通过股东个人账户代为收取管理费。
三、部分基金未按基金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信息。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四项和第二十四条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元亨利贞基金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边剑霞也被出具警示函。
浙江证监局指出,边剑霞作为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边剑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网站仍显示的公司原名「杭州元亨利贞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最近一次重大事项变更提交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变更内容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内容变更,出资人变更,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变更,高管变更,投资人员变更,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变更」,状态为退回补正。中基协网站显示,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机构类型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业务类型包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类FOF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类FOF基金,管理规模区间5-10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