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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o,生不逢时的早产儿/作者:邵明

2024-05-26财经

——二零一八年的一篇旧文(摘自:海上梦呓)

ofo,我们习惯称之为共享单车、小黄车。有媒体称之为我国新四大发明中,是共享经济的一种。也有不同看法的,郎教授认为:它就是单车租赁,没什么新意。我不管怎么称呼它,只要出行方便就好。它的好处,方便、环保、经济,还能健身,很适合我们老百姓使用。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民营企业的新生事物,我们的城管很不适应,我们的主流媒体也有点过敏。我是通过电视上播放「共享单车的坟场」认识ofo的,这个画面怎样来形容呢?就像一个足球场堆满了五颜六色的自行车,还是全新的。城管在处理单车时,是把ofo堆在卡车上拖走的。电视画面给人,大有要将其取缔而后快的错觉。ofo能在上海这座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里生存下来,这与万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国策多少有点关系。

我是为了到市九医院看病方便,让我女儿帮忙装了使用ofo的APP,压金九十元,一元骑一次,由于坏车太多使用不方便,现改用包月十八元一个月,坏车就不用麻烦报修退钱了,换一辆就可以了。其实,使用的费用也不比买一辆单车便宜,一年也要二百多元了,就是图个方便。

可是没想到的是,每次使用要扫描到第三,第四辆ofo车才能使用;不是锁打不开,就是链条坏了,要么就是APP显示请换辆使用。没坐垫的,没护手的,没踏脚板,残缺不全的随处可见;损坏率在三成以上,90%都是人为造成的。全新的单车,摔倒在马路边上的,堆在花坛内的,藏在小区里的,私人加把锁的,全是不和谐的状况,没有一点恻隐之心。你就看它车身上的狗皮膏药,就知道这个社会上还有许多人奋斗在看不见的战线上。这使我想起了台湾作家柏杨,那本「骂」国人的书,当时算是禁书,现在不禁了。

我想共享经济也好,租赁行业也罢,是不是社会高级阶段才能出现的事物,它不适应初级阶段的人们。损坏ofo没有成本,我就将其损坏之;共享之物可以私自占有没人监管,我就占有之。这里是否有与其它共享单车恶性竞争所造成的,我不敢妄议。不过只要还有人,想用ofo或者ofo的零件换取面包时,ofo就不该出生。

现在ofo负面新闻不断:与造车厂的欠款官司;风投找不到;资金链断裂等等,「满地都是黄金甲」。ofo的创业者你何时能像摩拜一样,咸鱼翻身。我是ofo的铁杆支持者,虽然我不常骑它,但我还在坚持使用这个生不逢时的早产儿。对于ofo的未来我不想作预测,不想再添负面的东西,听说,马云想收编ofo希望是真的,因为共享单车的创业者倒下的已经不少了。

我是万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坚定支持者,不过我还是要提醒,准备在共享经济行业里创业的创业者,还是准备在租赁行业里创业的创业者,一定要把受众的因素考虑进去,不要忘记我们是初级阶段,不要使自己的产品成为生不逢时的早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