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术语
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是林地及其所生长的森林有机体的总称,以林木资源为主,还包括林中和林下植物、野生动物、土壤微生物及其他自然环境因子等资源。
森林: 森林是以木本植物为主体的生物群落,是集中的乔木与其它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并与环境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一个生态系统的总体。
林木: 生长在林内达到林冠层的乔木树种。林木的树干比孤立木通直、高大,能产生圆满度较好的原木,它是构成森林产量的主体,是经营和利用森林的主要对象。
林地: 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辅助生产林地。
有林地: 包括乔木林地和竹林地。
1、乔木林地:乔木是指具有明显直立的主干,通常高在 3米以上,又可按高度不同分为大乔木、中乔木和小乔木。由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乔木树种(含乔木经济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连续面积大于1亩的林地称为乔木林地。
2、竹林地:由胸径2厘米(含2厘米)以上的竹类植物构成,郁闭度0.2以上的林地。
疏林地: 由乔木树种组成,郁闭度0.10~0.19的林地及人工造林3年、飞播造林5年后,保存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41%~79%的林地;或低于有林地划分的株数标准,但达到该标准株数40%以上的天然起源的林地。
灌木林地: 灌木是指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多数枝条,或虽具主干而其高度不超过3米。由灌木树种(含经济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组成的称灌木林地。灌木林地又分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和其他灌木林地;国家特规灌木林地是指乔木生长线以上的灌木林地、林种为经济林的灌木林地和岩石裸露40%以上、石漠化或红色荒漠化严重、专为防护作用的灌木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是指国家特别规定以外的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包括人工造林(3年内)未成林地和封育(5年内)未成林地。
苗圃地: 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
无立木林地: 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
宜林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他宜林地。
辅助生产林地: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
森林分类: 森林分为以下5类:
(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能源林:是以生产生物质能源为主要培育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试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森林起源: 亦称林分起源或林分成因。指森林形成的方式,也就是森林的繁殖方式。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林分最初形成时的起源。因起源于天然繁殖或人工种植,有天然林与人工林之分。②林木的形成,由于繁殖方法的不同,可将森林起源分为实生林和无性繁殖林两类。
人工林: 由人工播种、栽植或扦插而形成的森林。
天然林: 由天然下种或萌芽而形成的森林。
原始森林: 从来未经人工采伐和培育的天然森林。
次生林: 是指原始森林或人工林经过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坏之后,未经人为的合理经营,而借助自然的力量恢复起来的一类森林。
植被: 各种各样的植物成群生长,种类聚集,群落交织,就像绿色的绣花被一样把大地紧紧包裹起来,这一层生气蓬勃、千变万化的植物覆盖层,就叫做植被。
植物群落: 植被并不是杂乱无章的拼凑,而是在一定地段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由一定的植物种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规律的组合。每一个这样的组合单位,就叫做一个植物群落。
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指多种不同的动植物群落类型、数量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森林是陆地上生物最多样、最丰富的生态系统,是动植物和微生物的自然综合体,所以保护森林就是直接和间接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状况的总称。生态环境亦可简称环境。
生态环境建设: 生态环境建设是指运用生态系统原理,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规模的生态建设任务,模拟设计最优化的人工生态系统,按模型进行生产,以取得预期的最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 是指从国土整治的全局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以维持和再造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为目的,在一个地域或跨越一个地区范围内,建设有重大意义的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并管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
林分: 内部特征大体一致,而与临近地段又有明显区别的一片林子。一个林区的森林,可以根据树种组成、森林起源、林相、林龄、疏密度、地位级及其他因子的不同,划分成不同的林分。
立木: 包含两层意思:①形成森林主要部分的树木的总和;②林地上未伐倒的生活着的树木。
树种组成: 指森林中的林木是由哪些树种所组成的。
优势树种: 在一个林分内,数量最多的(一般指蓄积量所占的比例最大)的树种。
先锋树种: 能在荒山瘠薄地等立地条件差的地方最先自然生长成林的树种。如马尾松、油松、枫香、沙棘等。
纯林: 由同一树种组成的林分叫做纯林。
混交林: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树种组成的林分叫做混交林。
林相: 有两种含义:①森林的外形,指林冠的层次,有单层林和复层林之分。②森林的林木品质和健康状况。林木价值高,生长旺盛称为林相优良,反之称为不良。
郁闭度: 森林中乔木树冠彼此相接而遮蔽地面的程度。用十分法表示,以完全覆盖地面的程度为1,分为十个等级,依次为1.0 0.9 0.8……0.1。
林龄: 指林分与林木的年龄结构,可分为同龄林和异龄林。林分内所有林木年龄完全相同,这种林分称为同龄林。如林分内林木之间的年龄相差不超过一个龄级的称为相对同龄林。林木年龄相差一个龄级以上的森林,叫做异龄林。
龄级: 为简化森林年龄统计而划定的林分年龄级。一般慢生树种以20年为一个龄级,比较速生的树种和中生树种以10年为一个龄级,速生树种5年为一个龄级。
龄组: 对林木生长发育时期的年龄分组。有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之分。
幼龄林: 指林分完全郁闭前的时期。
中龄林: 林冠郁闭后至林分成熟前的时期。
成熟林: 林木在生物学及工艺方面都已进入成熟,直径生长已非常缓慢或基本停止。
过熟林: 自然稀疏已基本结束,林木生长停止,开始心腐,病虫害侵染,部分立木由于生理衰退而枯立腐朽,林分经济价值和有益效能开始不断下降。
蓄积量: 是指一定面积森林(包括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过熟林和枯立木林分)中,生长着的林木总材积(用立方米表示)。主要是指树干的材积。
出材量与出材率: 出材量是指实际采伐林分中生产的原条、原木、小规格材和薪材的数量。不包括枝桠、树皮、伐根等。出材率是指出材量与采伐蓄积量的比率。它是反映森林资源利用的重要指标,出材率高,表明林木资源利用好;反之,说明利用差。
总生长量: 指树木自生长开始至调查时整个时间内的生长总量。
森林覆盖率: 是指全国或一个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它等于:(有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面积)÷土地总面积×100%得出的数称森林覆盖率。
林木绿化率: 林木绿化率是指(有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四旁树占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
人工造林: 用人工进行植苗、播种等方法营造森林的工作。
四旁绿化: 指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植树。
立地条件: 是指造林地作用于森林植物的地形地势和气候、土壤等环境因子的综合。
适地适树: 就是要使造林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造林地条件相适应,以充分发挥其生产潜力,使一定的营林地段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达到较好的生产水平。
全面整地: 全面翻耕整理造林地,彻底清除杂草、灌木。
撩壕整地: 又叫抽槽或沟带整地。是沿等高线从下而上开挖沟槽,把心土堆在下坡,筑成土梗的一种整地方式。
带状整地: 在所整地带之间保留一定宽度的生草带,以有利于防止水土流失的整地方式。
块状整地: 在种植点小块开垦,块与块的距离依造林的株行距而定。
植苗造林 : 栽植苗木使它生长成林的造林方法。是目前林业生产上最常用的造林方法。
初植密度: 也叫栽植密度。是指人工造林和迹地更新时单位面积上最初栽植的株数。
直播造林: 是将种子直接播于造林地上,使其发芽生长成林的一种造林方法。
封山育林(封育): 指对具有天然下种或萌蘖能力的疏林、无立木林地、宜林地、灌丛实施封禁,保护植物的自然繁殖生长,并辅以人工促进手段,促使恢复形成森林或灌草植被;以及对低质、低效有林地、灌木林地进行封禁,并辅以人工促进经营改造措施,以提高森林质量的一项技术措施。
丘陵: 没有明显的脉络,起伏较小,相对高度一般不超过200米。
山地: 地势相对高起,表面起伏很大的地区。
低山: 海拔绝对高度500~1000米,相对高度200~500米的山地。
中山: 海拔绝对高度1000~2000米,相对高度500~1000米的山地。
高山: 海拔绝对高度2000米以上,相对高度1000米以上的山地。
黄壤: 在热带和亚热带湿润气候、常绿阔叶林作用下发育而成的土壤。土壤中富含铁的氧化物,故呈黄色或鲜黄色。土质粘重,酸性大,含有效磷少。
红壤: 在暖湿气候和常绿阔叶林作用下发育而成的土壤。土中铁铝丰富呈红色,土层中常有红、棕、黄、白交织的网纹。一般酸性强,有效磷少,剖面深厚。
紫色土: 在紫色砂页岩上发育起来的土壤。这种土壤的母质很容易风化,含矿质养分较多,土层疏松,但易遭水土流失,土层浅薄。
石灰性土壤: 含有碳酸钙或碳酸氢钙等石灰性物质的土壤。呈中性到碱性反应,含矿物质养分丰富,但对磷酸的固定作用较强。主要分布在半干旱和干旱地区。石灰性强的土壤在剖面中下部常形成石灰结核,石灰磬层等石灰集聚层。
石漠化: 指在热带、亚热带湿润半湿润气候条件和岩溶极其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干扰,使地表植被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石砾堆积的土地退化现象。它是岩溶地区土地退化的极端形式。
石漠化土地: 指基岩裸露度或石砾含量≥30%,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土地。①植被综合盖度<50%的有林地、灌木林地;②植被综合盖度<70%的牧草地;③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无立木林地、宜林地、未利用地;④非梯土化旱地。
造林质量管理「八率」: 指造林面积核实率、造林质量合格率、良种使用率、作业设计率、幼林抚育率、林木管护率、检查验收率、资料建档率。目前要求造林质量管理「八率」均为100%。
①面积核实率=(∑调查小班的核实面积/∑调查小班的上报面积)×100%
②造林质量合格率=(∑调查合格小班面积/∑调查小班上报面积)×100%
③良种使用率=(∑调查造林使用良种的小班面积/∑调查造林小班面积)×100%
④作业设计率=(∑调查有作业设计的小班面积/∑调查小班面积)×100%
⑤幼林抚育率=(∑调查抚育合格小班面积/∑调查小班面积)×100%
⑥林木管护率=(∑调查有管护措施的小班面积/∑调查小班面积)×100%
⑦检查验收率=(∑调查检查验收的小班面积/∑调查小班面积)×100%
⑧资料建档率=(∑调查建档的小班面积/∑调查小班面积)×100%
母树和母树林: 供采种的树叫做母树。很多母树生长在一起就叫做母树林。
优良母树: 指具有优良遗传品质的林木个体。
优质种源: 生长旺盛,干直、枝小和冠形紧凑、无病虫害的优势木,其比例占75%以上的母树林称为优质种源。
林木种子园: 是用有性法或无性法繁殖人工精选的个体或综合育种法培育的新品种的植株而建立起来的林木良种繁育场。
采穗圃: 对于容易扦插繁殖的树种,用被选优树的种条(插穗)建立的采穗圃,作为往后常年采穗造林之用,它相当于种子园,只不过种条代替了种子。
森林经营: 森林经营是对现有森林进行科学培育以提高森林产量和质量的生产活动总称。主要包括森林抚育、林木改造、采伐更新、护林防火及副产品利用等。
森林经理 : 对森林资源进行区划、调查、分析、评价、结构调整、决策和信息管理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主伐: 在成熟林中以取得木材收获为主要目的的采伐。
抚育采伐: 根据森林生长和发育的规律,在不同龄期,伐除部分林木,为保留的林木创造良好的生长环境,更好地发挥其有益的效能。
更新采伐: 在森林的有益效能开始减退时所进行的一种采伐,这种采伐以不降低森林有益效能为前提,以保护防护效能和特种作用持续稳定的发挥。
皆伐: 整个林分一次伐除,通过人工植树或天然下种(自临近林分或伐倒的树木)达到更新目的。
择伐: 把林分中部分适合和应该采伐的林木进行采伐的方式,主要用于复层异龄林。
渐伐: 把成熟林分的林木在一个龄级期内分两次或数次伐除。
疏伐: 在林木向高生长最旺盛的时期所进行的抚育方式。伐去过密的树木中品质较差的植株而保留较好的植株,以使林木形成良好的干形,并促进生长。
生长伐: 在林木生长最旺盛时期一直到主伐前一个龄级的阶段内所进行的抚育方式。目的是使林木得到更多营养空间以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木材产量和质量。
卫生伐: 为除去森林中不健康的植株而进行的抚育方式。
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简称一类清查) : 即国家森林资源调查。在国家林业局组织下实施,复查间距期为5年。其目的是通过查清全国或省、自治区的森林资源数量、质量及其消长变化情况,为制定全国林业方针、政策,制定全国和各省区及大林区的各种林业计划、规划和预测资源发展趋势提供科学依据。这类调查以省、市、区或大林区为单位进行。
二类森林资源清查: 亦称森林经理调查。此类调查是根据国家林业局的统一部署,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地州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在林业生产单位内进行。复查间距为10年。其目的是为林业基层单位掌握森林资源现状及动态,分析检查经营活动效果,编制或修订森林经营方案及有关规划提供依据。这类调查的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要落实到小班,其准确度优于一类调查。
三类森林资源清查: 即作业设计调查。是林业基层生产单位为满足伐区设计、造林设计和抚育采伐设计而进行的调查。
森林抽样调查: 对一定范围内的森林,应用数理统计学原理抽出部分样地进行调查,根据样地调查结果推算该范围内全部森林的数量和质量的方法。
森林区划: 为了便于森林调查和开展营林活动,按一定经营规模将林区划分成不同森林经营管理单位的工作。
林班: 一种永久性的林地区划,为便于经营管理,把林地划分为许多林班。因经营集约度的高低不同,林班的平均面积不一,由几十公顷到几百公顷不等。其界线或用人工伐开,或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自然地形线而形成。用号码或地名命名。
小班: 是指在森林调查规划设计时将森林按不同的权属、土地类别、起源、森林类别、林种、优势树种组、龄组、郁闭度等级、立地类型、经济林产期(经营集约度等级)和林业工程类别等划成不同的小区,每个小区称为小班。小班是森林区划的最小单位。
小班调查: 在小班范围内进行的测树因子、土壤植被、地形地势等调查项目。
标准地: 用代表选样或随机、机械选样选取一定面积的林地作为调查样本,称为标准地。
林业有害生物: 是指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由于「森林病虫害」不能包括可对林业造成危害的杂草、软体动物、脊柱动物和其他植物,近年来改称为「林业有害生物」)。
林业外来有害生物: 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危害森林、林木和林木种苗正常生长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病、虫、杂草等有害生物。
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禁止传播的有害生物。
补充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是 指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局部地区或国内其他地区局部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发布禁止在本辖区内传播的有害生物。
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是指依法必须经过检疫才允许调运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也包括根据疫情应实施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的包装材料、运输工具、土壤等。
产地检疫: 是指国内调运、邮寄或出口的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原产地进行的检疫调查、除害处理并得出检疫结果过程中,所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出的措施。
调运检疫: 是指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在调出原产地之前、运输途中及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之后,根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森检法规,由法定的专门机构,对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所采取的一系列的检疫检验和除害处理措施。根据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的方向,可将调运检疫分为调出检疫和调入检疫两部分。
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 是指那些为害严重、防治困难、能够给林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全国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由国家林业局发布。本省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由省林业厅发布。
野生保护动物: 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国受保护的野生动物有4大类: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为两级,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②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即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动物)。③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④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公约和国际协定中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
野生保护植物: 是指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野生保护植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又分为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即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前称三级保护野生植物)。
自然保护区: 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自然保护区分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含省、县级自然保护区)。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要求在15万亩以上、省级自然保护区在10万亩以上、县级自然保护区在3万亩以上。
自然保护小区: 是指对有典型性的森林生态系统、自然生态环境、珍稀动物繁殖栖息地、珍稀植物生长繁衍地规划面积在2000公顷以内,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森林防火五条标准: 一是各级组织机构落实,特别是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机构健全稳定,人员高效精干。二是责任到人,各级地方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长是本地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都要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签订责任状,并经常深入责任区督促检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三是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当地林业发展总体规划。四是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地方财政算。五是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及时深入现场组织指挥扑救。
森林火险天气等级:
火险天气等级 危险程度 燃烧程度 蔓延程度
一 没有危险 不燃烧 不蔓延
二 低度危险 难燃烧 难蔓延
三 中度危险 能燃烧 能蔓延
四 高度危险 易燃烧 易蔓延
五 极度危险 极易燃烧 极易蔓延
森林灭火原则:
①实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
②实行保护人身安全第一的原则。
③统筹兼顾,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原则。
④要积极扑救,不要消极防守的原则。
⑤集中优势兵力作战的原则。
⑥捕捉有利战机的原则。
⑦讲究经济效益的原则。
森林火灾分类: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一)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二)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四)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森林碳汇: 森林碳汇(ForestCarbonSinks)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
林业碳汇: 林业碳汇是指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林业资源交易,从而产生额外的经济价值,包括森林经营性碳汇和造林碳汇两个方面。
草原术语
草原: 以草本、半灌木植被为主,或兼有灌木或稀疏乔木构成的具有多种功能的自然综合体。
草原自然资源资产: 国家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经济利益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草原资源的各种物质财富要素的总称。
草业: 以草地资源为基础,从事资源保护利用、植物和动物生产及其产品加工经营,获取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性产业。
草原生态系统: 在一定空间范围内,以多年生草本植物占优势的植物、动物、微生物群落与其非生物环境,通过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而形成的相互作用、相互依存构成的功能综合体和动态复合体。
草原生物群落: 一定区域或环境内生活的以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主(含半灌木、灌木)组成的各种植物及其以之为栖息地的动物、微生物的有机复合体
草原植物功能群: 一些具有相似特征,对特定环境因子有相似反应机理,并对草原生态系统主要过程有相似影响的不同植物种类的组合。
草原功能: 草原具有的物质生产、生态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承载等功能的总称。
草原多样性: 草原具有的物质生产、生态服务、社会保障、文化承载等多种功能特性。
草原生态系统服务: 草原生态系统具有的自然物质和信息存量构成的草原自然资本与人力资本相结合所产生的人类福利。
草原文化: 人类在特定草原自然生态系统中经过长期生产、生活的历史积累形成的一种特色文化,包括生产生活方式及由此产生的价值观念、审美趣味、宗教信仰、道德情操以及思维方式等。
草原资源调查: 对草原资源的数量、质量、利用状况及其空间分布、环境条件等的调查。
草原资源图: 表现某一地域范围内草原资源数量、质量、分布、利用和保护等内容的专题图。
草原「等」: 草原草群的饲用品质优劣,用不同饲用价值的牧草占草群总产量的重量百分比来确定。
草原「级」: 草原可食牧草产量高低,产量由单位面积可食牧草风干重来确定。
草原类型: 在水热等气候带作用下形成的具有不同特征的草原植被及群落物种组成。
温性草甸草原: 在湿润度0.6-1.0、年降水量350-550mm的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中旱生多年生丛生禾草及根茎禾草和中旱生、中生杂类草为优势种,并伴生有中旱生小灌木的土地。
温性草原: 在湿润度0.3-0.6、年降水量250-450mm的温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典型旱生多年生丛生禾草为优势种,并伴生有中旱生、旱生杂类草,或旱生半灌木、小灌木的土地。
高寒草甸草原: 在湿润度0.6-1.0、年降水量300-4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耐寒的多年生旱中生或中旱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伴生旱生半灌木或强旱生小半灌木的土地。
高寒草原: 在湿润度0.3-0.6、年降水量100-3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寒冷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抗旱耐寒的多年生草本植物或小半灌木为优势种的土地。
高寒荒漠草原: 在湿润度0.2-0.3、年降水量100-2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寒冷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强旱生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和小半灌木为优势种的土地。
温性草原化沙漠: 在湿润度0.13-0.2、年降水量100-200mm的温带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旱生、强旱生的小灌木、小半灌木或灌木为优势种,并伴生有一定数量的强旱生多年生草本植物和一年生草本植物的土地。
温性荒漠: 在温湿度小于0.13,年降水量小于1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极干旱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极稀疏低矮的超旱生垫状半灌木、垫状或莲状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暖性草丛: 在湿润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550mm的暖温带湿润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喜暖的多年生中生或旱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暖性灌木丛: 在温湿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550mm的暖温带湿润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喜暖的多年生中生或旱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伴生有灌木、乔木的土地。
热性草丛: 在雨季湿润度大于1.0、旱季湿润度0.7-1.0,年降水量大于700mm的亚热带和热带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热性多年生中生或旱中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热性灌木丛: 在雨季湿润度大于1.0、旱季湿润度0.7-1.0,年降水量大于700mm的亚热带和热带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以热性多年生中生或旱中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伴生有灌木、乔木的土地。
干热稀树灌木丛: 在热带地区和具有热带干热气候的亚热带河谷底部极端干、热的气候条件下,形成的喜阳耐寒的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并伴有灌木、乔木的土地。
低地草甸: 在河岸、河漫滩、河岸滩涂、湖盆边缘、丘间低地、谷底、冲积扇扇缘等地,受地表径流、地下水或季节性积水影响而形成的以多年生湿中生、中生或湿生草本为优势种的土地。
山地草甸: 在湿润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500mm的湿性山地地区,形成的以多年生中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高寒草甸: 在湿润度大于1.0、年降水量大于400mm的高山(或高原)亚寒带与寒带湿润地区,形成的以耐寒多年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或伴生有中生灌木、半灌木的土地。
沼泽: 在地表终年积水或季节性积水的条件下,形成的以多年生湿生草本植物为优势种的土地。
草原监测: 定期有计划地对草原资源数据及信息等进行调查、收集、分析和解释,并结合管理目标进行评价的过程。
草原返青: 多年生植物越冬后由枯黄变为绿色并恢复生长的过程。
盛草期: 草原植物产草量达到峰值的时期。
枯黄期: 群体中半数以上的植株出现2/3叶片枯黄的时期。
样带: 一定地带内按照环境因子或认为活动梯度设置的具有一定长度和宽度的取样区域。
样地: 对一定区域内草原类型、生境、利用方式及状况进行调查的代表性地段。
样线: 在某个或几个植物群落取一定长度带有刻度的直线,沿线记录出现的植物进而分析群落结构的方法。
样方: 样地内具有一定面积的用于定性和定量描述植物群落特征的统计分析的取样点。
建群种: 个体数量不一定占绝对优势,但决定着群落的内容、结构和特殊的环境条件,在群落中处于优势的优势种。
优势种: 个体数量多、生物量高、覆盖度大,生活能力较强、占有竞争优势,并能通过竞争来取得资源的优先占有地位,对群落结构和环境的形成有明显控制作用的植物种。
有毒植物: 自身含有某些有损家畜健康的有害化学物质,被家畜采食后引起家畜生理异常、健康受损甚至死亡的植物。
高度: 植物地上部分的长度。测量时取其自然高度或绝对高度。
盖度: 单位面积内全部或某种植物地上部分(冠层)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频度: 某个物种在调查范围内出现的频率。通常以某种植物出现的样方数占整个样方数的百分比来表示。
密度: 单位面积内某种植物的个体数。
枯落物: 由植物地上部分产生并归还到地表的所有有机物质的总称。
草原生产力: 单位生产单元单位生产周期内草原为人类提供的生态服务总量。
草原总第一性生产量: 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草地植物把无机物质合称为有机物质的总量或固定的总能量。
草原净初级生产力: 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草地植物生产的有机物质减去呼吸消耗后所剩余的能量或有机物质。
草原地上净初级生产力: 单位面积、单位时间内草地植物地上部分的净初级生产力。
生物量: 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物质总量。
地上生物量: 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地上部分累积的物质总量。
地下生物量: 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地下部分累积的物质总量。
现存量: 某一时刻单位面积内草地植物当年地上部分活有机体的物质总量。
产草量: 一个生产周期内草原植物地上部分可被经济利用的物质总量。
草原生态评价: 在草原调查监测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标准对草原自然资源、环境、生产力、生态状况、管理及利用等进行的评价。
草原基况: 草原植物群落和土壤发育的健康状况。
长势: 草原植被生长状况及趋势。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某一区域草原植被垂直投影面积占草原总面积之比,通常用某一区域内各种类型草原的植被盖度与其所占面积比重的加权平均值来表示。
草原生物多样性: 草原植物、动物、微生物所有物种及其组成的群落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草原群落稳定性: 草原群落稳定的性质、状态或程度及其抵抗扰动、维持群落结构和功能、保持群落现状的能力,或在受到扰动后恢复原状的能力。
草原群落演替: 草原群落随着时间推移由一个类型逐渐被另一类型有规律的替代过程。
指示植物: 在草原群落中能指示某些环境特征或对群落演替阶段具有指示意义的植物种。
草原群落进展演替: 由结构简单且不稳定的草原群落向结构复杂而稳定性较高的草原植被群落类型发展的过程。
草原群落逆向演替: 由结构复杂而稳定性较高的草原植物群落类型向结构简单且不稳定的植物群落发展的过程。
草原退化: 草原在干旱、风沙、水蚀、盐碱、内涝、地下水位变化等不利的自然因素或过度放牧、过度打草、开垦、滥砍滥挖等不合理利用的人为因素影响下,生产力降低,优良牧草比例减少,毒害草增加,利用价值降低甚至丧失的过程。
草原沙化: 草原在干旱、风沙、水蚀、盐碱、内涝、地下水位变化等不利的自然因素或过度放牧、过度打草、开垦、滥砍滥挖等不合理利用的人为因素影响下,出现以风沙活动为主要特征的土壤受侵蚀、土质沙化、有机质含量降低、营养物质流失、生产力减退等的草原退化过程,是草原退化的特殊类型。
草原盐渍化: 受自然因素变化或人为不合理利用导致草原土壤次生盐渍化、植被退化的过程。
草地石漠化: 岩溶地区在自然与人类活动影响下,导致草地植被破坏、岩石裸露、生产力下降、水土流失的过程及其现象。
草原合理利用: 在保证草原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将草原资源运用于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并为人类带来效益的过程。
放牧场: 供家畜放牧利用的天然草原或人工草地。
打草场: 供刈割的天人草原或人工草地。
放牧利用率: 在适度放牧利用条件下牧草的利用效率,即家畜采食量与草原产草量之比。
适度放牧: 既满足家畜的营养需求,又不引起草地植被和土壤退化的放牧程度。
牧草采食率: 家畜实际采食牧草的数量与所能提供的牧草总量的百分比。
家畜采食量: 在单位时间内家畜所采食的饲草总量。
放牧强度: 单位时间内家畜采食率与放牧利用率的比值。
理论载畜量: 在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生长发育条件下,按照产草量测算的一定时期内可承载的最大家畜数量。
冷季载畜量: 非生长季内的草原理论载畜量。
暖季载畜量 :生长季内的草原理论载畜量。
适宜载畜量: 在当前生产水平且不影响草原生产力及保证家畜正常发育下,单位面积草原一定时期内所承载的家畜数量。一般低于理论承载量。
载畜率: 单位面积草原一定时期内实际放牧的家畜数量,生产上用实际载畜量来表述。
草畜平衡: 为保持草原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放牧场可利用饲草总量与饲养家畜营养需求量之间的动态平衡。
草原保护: 对危害草原的有害生物和滥垦、滥牧、乱挖野生植物资源的各种行为进行防治和禁止的措施。
草地改良: 通过围栏封育、灌溉、施肥、松耙、补播、防除毒害草等各类技术措施,改善植被和土壤状况,提高草原生产力。
草场封育: 采用围栏或禁牧、休牧措施,在一段时间内停止放牧或打草等生产活动,使草原得以休养生息,促进生产力恢复和群落自然更新的技术措施。
草场补播: 在不耕翻、不破坏或者少破坏原有植被情况下播种牧草种子以提高牧草产量与质量的改良措施。
鼠虫害防控: 采用生物、化学、物理、生态等技术方法,防止鼠类和虫类对草原造成危害的防控措施。
草原生态保护工程: 通过保护、建设、合理利用等技术措施和政策制定,维持草原生态系统过程,促进草原生态经济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工程项目。
草原管理: 用农业和畜牧技术手段改造利用草地的生产劳动及保护行为。
禁牧: 对草原实行持续一年以上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
休牧: 对草原实行短时间禁止放牧利用的措施。
划区轮牧: 将草原划分为若干个小区,在一定时间内逐小区循序轮回放牧的利用制度。
季节放牧: 根据气候变化及草地类型按季节划分,并随季节更替放牧的管理策略。
舍饲: 将牲畜圈养在畜舍或畜圈中,用饲草和饲料进行饲喂的家畜饲养方式。
半舍饲: 舍饲同放牧相结合的家畜饲养方式。
补饲: 当放牧不能满足家畜正常的营养需要时,给予补充饲料的一种饲养管理措施。
饲草: 可供饲用的草本植物、半灌木和灌木。
牧草类别: 便于科研、生产、管理及利用等,利用牧草寿命长短、生活习性、株丛类型等指标划分的不同牧草种类或区别。
生活型: 不同物种对于相同生境进行趋同适应而形成的外貌上相同或相似的类型。
一年生牧草: 在一年内完成整个生活史的牧草。
越年生牧草: 通常第一年为营养生长,第二年开花结实,生命周期为两年的牧草。
多年生牧草: 生命周期在两年以上,完成两个及以上生长周期的牧草。
温带牧草: 原产于温带地区,供家畜采食、放牧和刈割利用的草类。
热带牧草: 原产于热带或亚热带,主要生长在南纬和北纬30度之间,供牲畜采食、放牧或刈割利用的草类。
株丛类型: 根据牧草分蘖或分枝方式而形成的不同植株形态。通常分为密丛型、疏丛型、根茎型、根茎-疏丛型、匍匐茎型、根蘖型、鳞茎型和轴根型。
牧草种子: 牧草胚珠经受精发育而成的繁殖体及生产上直接作为播种材料的植物器官。
种子质量: 种子的品种特性和种用特性构成的属性。种子品种特性,也称品种质量,指与遗传特性有关的质量指标,如品种纯度和种的真实性等。种用特性也称播种质量,指与种子播后田间出苗有关的指标,如种子发芽率、净度、活力等。
种子活力: 种子在田间条件下能够萌发并长成健壮植株的潜在能力。
种子发芽力: 种子在适宜条件下能发芽,并且长成正常种苗的能力。通常指一批种子种具有的生命力种子数的百分率,包括发芽势和发芽率。
种子发芽率: 发芽试验终期(末期计数)全部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的百分比。
种子发芽势: 种子在发芽试验初期规定的天数内,正常发芽种子数占供试种子的百分比。
种子寿命: 种子群体在一定环境下保持生活力的期限,即种子能存活的时间。也称半活期,即一批种子从收获到发芽率降低到50%时所经历的天(月、年)数。
种子检验: 应用科学、先进和标准的方法对草类种子样品进行正确的分析测定,判断其质量,优劣和种用价值的工作。又称种子质量检验。
种子生活力: 种子发芽潜在能力或种胚具有的生命力。
种子水分: 种子种的水分含量,即种子样品烘干所失去的重量占原始样品重量的百分率。又称种子含水量。
种子扩繁: 按照技术规程生产原种和良种种子的过程。
种子加工: 对种子从收获至播种前进行的干燥、预加工、清选、分级、选后处理、称重包装、贮存等加工处理的全过程。
种子贮存: 按暂时贮存、短期贮存、中期贮存和长期贮存4个不同贮存期限要求将种子贮存于容器内或库房内的过程。
种子检疫: 对进出境种子内的规定性的病原真菌、细菌和有害动植物的检查。
种子审定: 由第三方机构根据种子认证方案的规定和程序,通过对种子来源、种子田、种子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等过程的质量监控,颁发证书和标识来证明某一种子批品种真实性和质量可靠性的管理措施。
牧草育种: 通过系统选择、杂交、诱变等方法培育牧草新品种的过程。
种质资源: 具有一定种质或基因的生物类型统称为种质资源,又称遗传资源。
引种: 引入非本地的优良品种、品系等,经过试种作为推广品种或育种材料的过程。
杂交育种: 通常指远缘杂交,或者两个遗传上不相关个体间进行繁殖后代,并对杂交后代进行系统选育,育成新品种的方法。
杂种优势: 杂交子代在生长、生活、繁殖能力或生产性能等方面均优于双亲均值的现象。
选择育种: 在自然和人工创造的变异群体中,根据个体和群体的表现型选优去劣,采用自然选择、人工选择、单株选择等方法,挑选符合人类需求的基因型,使优良或有益基因不断积累及所选性状稳定遗传下去的过程。
诱变育种: 利用物理或化学等因素诱导植物发生变异,并从中进行新品种的选育方法。
品种区域试验: 通过统一规范的要求在自然栽培条件有代表性、技术条件好的不同地区进行试验,对新育成的品种进行丰产性、稳定性、适应性和品质等性状的鉴定,确定品种的最适推广范围,了解品种适宜的栽培技术,为品种审定和区域化布局提供依据的过程。
良种繁育: 对育成、引进和现有育种,采用优良栽培条件和选中技术,繁殖大量的纯种子应用于生产,或生产优良原种,经繁殖后替换生产上同品种交叉的种子的过程。
品种审定: 对新育成的品种、地方的品种或引进的品种,由相应的品种审定机构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其他生产表现,审查评定其推广价值和适应范围,并批准认可为品种的过程。
牧草栽培: 根据各自牧草生长发育的特点及当地的自然经济条件,通过播种、施肥、灌溉等一系列技术措施,调控作物的生长发育,获得农产品的过程。
生育期: 从种子出苗或牧草返青到成熟所经历的各个时期的总天数。
生育时期: 植物形态器官发生显著变化的各个阶段,种子出苗或牧草返青到成熟所经历的各个生长发育阶段。禾本科分为:返青期、拔节期、抽穗期、开花期、结实期等。豆科分为:返青期、现蕾期、开花期、结实期等。
耕作制度: 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牧草种植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养地制度的综合技术体系。
种植制度: 一个单位或生产单位牧草种植的结构、配置、熟制与种植方式的总体。
间作: 同一田地上,同一生长期分行或分带相间种植两种或两种以上牧草。
套作: 前季牧草生长后期,于其行间种植后季牧草。
保护播种: 因多年生牧草在播种当年生长慢,且易受杂草危害,不能形成产量,而采用的与一年生作物共同混播或间播的播种方式。
单播: 在同一块地上,同期只种植一种(品种)牧草。
混播: 在同一块地上,同期混合种植两种(品种)或两种以上的牧草。
轮作: 根据各种牧草的茬口特性,将计划种植的不同牧草排成一定顺序,在同一块地上轮换种植。
草田轮作: 在同一块地上,周而复始地轮换种植牧草和作物。
连作: 一年内或连年在同一块地上连续种植同一种牧草。
复种: 同一块地上,一年内接连种植二季或以上牧草。
复种指数: 同一块地上,一年内种植牧草的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百分率,也称种植指数。
休闲: 在生长季中不种植牧草的措施。
播种方式: 种子在土壤中的布局方式。可分为条播、撒播、点播。
播种量: 单位面积内所播种的种子量。
播种期: 牧草在当地的适宜播种时间。
灌溉定额: 牧草播前及全生育期的单位面积总灌水量。
草产品: 以草为原料,经过收获、加工、贮藏、检测等环节,生产出的符合一定质量标准并适用于流通的产品。
干草: 牧草实施刈割后,经自然或人工干燥,使之失水达到稳定保存状态制成的草产品。
草捆: 以牧草为原料,经刈割干燥和打捆后形成的捆型草产品。
草粉: 以牧草为原料,经人工干燥或自然晒干后,再经粉碎加工制成的饲用粉状草产品。
草块: 以牧草为原料,刈割后经干燥、切碎、机械压制成横截面边长或直径大于10mm的块状或柱状草产品。
草颗粒: 以牧草为原料,适时刈割后,经干燥、切碎、机械压制成表明光滑、直径6-10mm、长度15-35mm的颗粒状饲用草产品。
青贮饲料: 经过在青贮容器中厌氧条件下发酵处理的饲料产品。
低水分青贮: 青饲料刈割后进行预干,原料含水量降至45%-55%时,对乳酸菌及其他有害微生物造成生理干燥状态,使其繁殖受到限制,从而使饲草饲料得以保存的青贮加工模式。
裹包青贮: 将青贮原料整株或经切碎(粉碎)后进行打捆、发酵剂添加、覆网、拉伸膜捆裹等工艺流程调制贮藏的青贮饲料。
湿地术语
湿地: 具有显著生态功能的自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 m 的海域,但是水田以及用于养殖的人工的水域和滩涂除外。
湿地分级: 按照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程度对湿地进行等级划分的过程。注:分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
湿地分类: 按照湿地某一方面的特征属性对湿地进行归并或细分的过程。
注:按成因分为自然湿地和人工湿地。
自然湿地: 自然环境下形成的湿地。
小微湿地: 面积在8hm²以下的单独湿地。
人工湿地: 人类为了利用某种湿地功能或用途而建造的湿地,或对自然湿地进行改造而形成的人工维持和运行的湿地。注:包括某些开发活动导致积水而形成的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等湿地。
红树林地: 沿海生长红树植物的土地。注:包含红树林苗圃。
森林沼泽: 以乔木植物为优势群落、郁闭度不小于0.1的淡水沼泽。
灌丛沼泽: 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覆盖度不小于40%的淡水沼泽。
沼泽草地: 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高寒草甸。
其他沼泽地: 除森林沼泽、灌丛沼泽和沼泽草地外,地表经常过湿或有薄层积水,生长沼生或部分沼生和部分湿生、水生或盐生植物的土地。注1:包括草本沼泽、苔藓沼泽、内陆盐沼等。注2:草本沼泽是由水生和沼生的草本植物组成优势群落的淡水沼泽。注3:苔藓沼泽是发育在有机土壤的、具有泥炭层的以苔藓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沼泽。注 4:内陆盐沼是受盐水影响,生长盐生植被的沼泽。
沿海滩涂: 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注:包含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内陆滩涂: 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注:包含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河流水面: 天然形成或人工开挖河流常水位岸线之间的水面。注:不包括被堤坝拦截后形成的水库区段水面。
湖泊水面: 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水库水面: 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设计库容不小于10万m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坑塘水面: 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小于10万m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沟渠: 人工修建,宽度不小于1m(南方)或宽度不小于2m(北方)的用于引、排、灌的渠道。注:包括渠槽、渠堤、附属护路林及小型泵站。
浅海水域: 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水域。
红树林湿地: 由红树植物为主组成的近海和海岸潮间湿地。
滨海湿地: 低潮时水深小于6m的水域及其沿岸浸湿地带。注:包括水深不超过6m的永久性水域、潮间带(或洪泛地带)和沿海低地等。
泥炭土: 由植物遗骸在厌氧条件下不完全分解而长时间积累形成的土壤。
泥炭地: 主要由泥炭构成的一种湿地类型。注:泥炭是一种主要由不完全分解的植物残骸组成的有机物。
泥炭沼泽湿地: 有泥炭发育的沼泽湿地。
淡水湿地: 湿地水体中溶解性固体含量小于1g/L的湿地。
咸水湿地: 湿地水体中溶解性固体含量在1g/L~10g/L的湿地。注:包含微咸水湿地(湿地水体中溶解性固体含量在1g/L~3g/L的湿地)。
盐水湿地: 湿地水体中溶解性固体含量在10g/L~50g/L的湿地。
高山湿地: 海拔大于3500m地区的自然湿地。
城市湿地: 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湿地。
表面流人工湿地: 水在填料表层以上,从池体进水端水平流向出水端的人工湿地。
潜流人工湿地: 水在填料中流动,从湿地池体一端进入,沿填料孔隙流向出水端的人工湿地。注:包括垂直潜流人工湿地和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垂直潜流人工湿地: 水在填料中流动,从湿地池体一端进入,以垂直流方式通过池体中的填料层的人工湿地。
水平潜流人工湿地: 水在填料中流动,从湿地池体一端进入水平流向出水端的人工湿地。
湿地景观: 以湿地为主体,与周边地貌、植被等形成的集合。
湿地地貌: 湿地在地球表面存在的各种形态的总称。
湿地水文: 湿地中进水、出水和储存水与周边环境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
湿地径流: 沿湿地地表或地下流动形成的水流。
湿地栖息地: 适合某种或某类生物生长、繁育的湿地区域。
生境岛: 位于湿地水体中,在常水位时能露出水面且为湿地生物提供一个相对安全不受干扰的栖息与隐蔽场所的岛。
潜育层: 在地下水长期浸渍下,经潜育化作用而形成的黏土或亚黏土层。
注:其中,高价铁锰化合物被还原为低价化合物,土色呈蓝灰色或青灰色,土壤多处于黏滞状态。
水成土: 长期在淹水条件下形成的土壤。
湿地污染: 人为因素导致湿地中某些成分超过一定含量或因排入有毒有害物质,对人类生存及湿地健康造成危害的过程或现象。
湿地水污染: 人为因素导致湿地水体的感官性状(色、嗅、味、浊度)、物理化学性质、化学成分、生物组成以及底泥(沉积物)等发生异常变化的现象。注:湿地水污染是湿地污染中的一种。
永久性积水: 湿地地表积水常年存在的状态。
间歇性积水: 一定时期内湿地地表交替积水的状态。
季节性积水: 属于或依赖于某一特定季节的湿地地表积水的状态。
常水位: 在江河、湖泊的某一地点,经过长时期对水位的观测后得出的,在一年或若干年中,有50%的水位不低于某一基面的高程。
丰水期: 年内河川流量显著高于年平均流量的时期。
丰水位: 河流、湖泊丰水期时的平均水位。
平水期: 年内河川流量接近年平均流量的时期。
平水位: 河流、湖泊平水期时的平均水位。
枯水期: 年内河川流量显著低于年平均流量的时期。
枯水位: 河流、湖泊枯水期时的平均水位。
高潮位: 在潮汐涨落过程中,海水面上升到最高位置时的水位。
高潮线: 涨潮时海水在海岸上抵达的最高线界。
低潮位: 在潮汐涨落过程中,海水面下降到最低位置时的水位。
低潮线: 落潮时海水在海岸上退落的最低线界。
湿地生态系统: 湿地中,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环境之间共同组成的有机整体。
湿地生态系统功能: 湿地生态系统在其内部和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
湿地生态系统服务: 人类从湿地生态系统中获得的各种惠益。注:包括供给服务、调节服务、文化服务和支持服务。
湿地植物: 栖息于湿地环境并完成大部分生活史的植物。注:包括水生植物、湿生植物和沼生植物。
湿地植物群落: 在湿地环境相对均一的区域内,有规律地共同生活的所有植物种群的集合。
湿地典型植被: 能反映某一湿地类型特点的本土优势植被。
水生植物: 植物体的全部或大部分在水中生长的植物。
湿生植物: 生长在过度潮湿环境中的植物。
沼生植物: 生长在沼泽地带的、仅植株的根系及近于基部位置浸没于水中的植物。
挺水植物: 根长在底泥中而茎叶伸出水面并在大气中开花的植物。
沉水植物: 植物体全部位于水层下面,由根、根须或叶状体固着在水下基质上生活的大型植物。
浮水植物: 具有发达的地下根茎或块根,或能产生大量的种子和果实的水生高等植物。注:多为季节性休眠植物类型,包括浮叶植物和漂浮植物。
浮叶植物: 根扎泥中,叶浮于水上的植物。注:具有较好的耐淤能力,不易暴发性生长,适宜生长环境水深一般为0.4m~1m。
漂浮植物: 全株漂浮于水面且随水漂浮的植物。
浮游植物: 悬浮于水层中的体型细小的水生植物。
红树植物: 生长在热带、亚热带海岸潮间带的乔木和灌木。注1:包括真红树植物和半红树植物。注2:真红树植物是专一性地生长在海岸潮间带的木本植物及两种草本植物(卤蕨和尖叶卤蕨)。注3:半红树植物是能生长于潮间带但不成为优势种,也能在陆地非盐渍土生长的两栖木本植物。
红树林: 生长在热带、亚热带地区,受周期性潮水浸淹,以红树植物为主体的常绿灌木或乔木组成的潮滩湿地植物群落。
湿地动物: 以湿地为主要生境的动物。
底栖动物: 生活在水域底层或底泥中的动物。
浮游动物: 游泳能力很弱,悬浮于水层中的体型细小的水生动物。
水鸟: 以湿地为主要生境,且在某一生活史阶段依赖于湿地,在形态和行为上对湿地形成特异性适应的鸟类。
游禽: 生活在水中或近水处,善于游泳的禽类的统称。
涉禽: 适于浅水中涉行捕食的鸟类的统称。
湿地保护: 根据湿地生态系统固有的生态规律与外部扰动的反应,采取各种调控措施,从而达到系统总体最优
的过程。
湿地管理: 遵循客观规律并依据法规和政策对湿地进行调控的过程。
湿地率: 一定陆域范围内,湿地总面积占该区域国土面积的比例。
湿地保护率: 在一定范围内,受保护的湿地面积占该区域湿地总面积的比例。
重要湿地: 生态区位、面积以及维护生态功能、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的湿地。注:分为国家重要湿地和省级重要湿地。
国际重要湿地: 具有国际重要意义,符合【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指定标准,并被列入该公约的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湿地。
国家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功能和效益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符合国家重要湿地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湿地。
省级重要湿地: 湿地生态功能和效益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具有重要意义,符合省级重要湿地标准,被列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湿地。
一般湿地: 重要湿地以外的湿地。
小微湿地群: 由3个及以上的小微湿地通过水文联系构成的群体。
湿地生态系统结构: 湿地生态系统各要素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形成的组织形式、结合方式和秩序。
红树林生态系统: 红树林与其周边环境和其生物共同构成的统一整体。
注:包括红树植物、半红树植物、红树林伴生植物及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动物、昆虫、鱼类、两栖动物、爬行动物,鸟类、微生物等生物以及水、大气、沉积物等无机环境。
湿地退化: 由于人为活动影响或自然环境变化,造成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破坏,出现功能衰退、生物多样性下降、面积减少的现象。
湿地演替: 湿地由一种状态变化为另一种状态的过程。注:包括正向演替和逆向演替。
湿地生态风险: 湿地生态系统受到外在或内在的威胁作用或存在潜在威胁因子,导致湿地生态系统状况发生改变,进而危及生态系统健康的可能性。注:湿地生态风险主要来源于湿地本身的生态状况、湿地受威胁情况以及湿地管理有效性等三方面。
湿地生态安全: 湿地生态系统处于没有外来干扰和胁迫,或这种干扰和胁迫未超过生态承载的状态。
国际湿地城市: 按照【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决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由中国政府提名,经该公约常务委员会批准,颁发「国际湿地城市」认证证书的城市。注:参与国际湿地城市认证的为直辖市的区、省辖市(地级市与副省级城市)和县级市全域。
湿地自然保护区: 对有代表性的湿地生态系统、湿地野生动植物物种的集中分布区、淡水泉、温泉和溶洞等保护对象所在地,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湿地公园: 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开展湿地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为目的,经省级以上林草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保护和管理的特定区域。注:根据批准设立的主体不同,分为国家级和地方级两类。
湿地价值: 湿地对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的价值。
湿地信息: 关于湿地自然环境、湿地功能与利用、湿地保护管理及相关动态变化的信息。注:其表达形式包括文字、数字、符号、图形、图像、影像和声音等。
湿地分类编码: 根据湿地的属性和特征,将湿地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合理分类,建立起一定的分类系统,并用数字、字母等易于计算机和人类识别的符号体系表示出来的过程。
湿地生态系统健康: 湿地生态系统本身保持自身完整的结构并发挥正常功能,且在受到压力后能够恢复到正常状况的状态。
湿地生物多样性: 湿地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以及基因多样性的总称。
参照湿地: 能作为生态恢复目标或基准的湿地。注:通常包括退化前的自然湿地、未因人类活动而退化的本底现存湿地以及能适应正在发生的或可预测的环境变化的湿地。
湿地恢复: 湿地从退化状态转变为正常状态的过程。
湿地生态修复: 在自然因素作用和人为干预下,改变和消除导致湿地生态系统退化的主导因子,调整和优化配置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以促进和改善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过程。
湿地植被恢复: 以改善湿地植物群落结构为主要目标的生物工程措施。
湿地栖息地修复: 通过适当的生态技术或工程措施,改善湿地生物生存环境质量的过程。
湿地重建: 人为采取地貌重塑、生境重构、植被和动物区系恢复等措施,恢复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而丧失功能的湿地生态系统的过程。
湿地生态工程: 运用生态工程原理,通过人工湿地建设或天然湿地改良,以达到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净化能力、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湿地生物质生产能力与强化生态服务功能目的的工程措施。
湿地保育工程: 对由于人为干扰和破坏而偏离固有生态规律的湿地生态系统采取维护监测,或辅以适当人工促进恢复等行为的工程措施。
湿地生态保护补偿: 对由于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而遭受损失或丧失发展机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资金、技术、教育、实物上的补偿和扶持活动的总称。
生态补水: 以恢复湿地生态功能为主要目标的补充水量和恢复自然水文节律的过程。
退养还滩: 从滩涂开垦而来的养殖场地,依法逐步收回并将受损的海域滩涂、海水养殖池塘等逐步恢复为原有
湿地环境的过程。
退牧还湿: 将已变更为牧草地的原湿地区域,停止放牧或休牧,逐步恢复湿地功能的过程。
红树林恢复: 将红树繁殖体或幼苗引入可维持其生长的林地或滩涂,或者通过改善原有红树林湿地生境条件,使红树林形成稳定的植被群落和生态系统并提供与原生红树林相似生态功能的过程。
湿地恢复费: 经依法批准占用重要湿地(除因防洪、航道、港口或者其他水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及蓄滞洪区内的湿地外)的单位因没有条件恢复、重建和所占用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所缴纳的费用。
湿地调查评价: 按照统一的规范和要求,对一定范围的湿地及其资源进行详细调查评价,并进行条目化和档案化管理的过程。
湿地监测: 采用科学可对比的方法,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湿地资源类型、数量、质量、利用、受威胁状况、人类经济活动及其对湿地影响等内容和指标进行连续动态测定和观察的过程。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 采用科学方法在一定时间或空间上对特定类型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的特征要素与功能要素进行野外定位观察与测量,定量获取湿地生态状况及其变化信息的过程。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研究站: 通过建立观测点和观测样地,对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过程、功能以及干扰等进行长期定位观测、获取连续观测数据的科学研究平台。
湿地合理利用: 在维持湿地生态系统自然属性的前提下,使湿地能持续地为人类提供福利的利用方式。
湿地生态状况: 在相应的时空尺度下,构成湿地生态系统组分、过程、服务等状况。
湿地生态特征: 在特定时间与地点的独特的湿地生态系统组分、过程、服务的组合。注:生态系统组分分为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组分,包括土壤、水、植物、动物、养分及其相关作用。
湿地供给服务: 人类从湿地生态系统获得的产品生产服务。
注:包括食物生产、水资源供给、原材料生产、航运和电力供给等。
湿地调节服务: 人类从湿地生态系统过程的调节功能中获得的福祉。
注:包括水源涵养、洪水调蓄、水质净化、补充地下水、气候调节、固碳、释氧、保持土壤、消浪护岸等。
湿地文化服务: 人类从湿地生态系统获得的非物质福祉。注:包括休闲旅游、科研、教育和身心健康等。
湿地支持服务: 湿地生态系统为提供和支撑其他服务而必需的基础服务。
注:包括生物多样性维持、净初级生产力等。
湿地碳汇: 湿地从大气中清除温室气体、气溶胶或温室气体前体物的过程、活动或机制。注:温室气体前体物是指经过化学反应生成温室气体的有机物。
湿地健康评价: 为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管理提供依据的、对湿地生态系统健康的现状评定分析和对湿地生态系统健康未来发展态势进行的预测性研判。
湿地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湿地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的过程。
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评价: 基于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监测数据,构建包括水文水环境、生境质量、物种多样性及干扰压力等评估指标的体系框架,评估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质量优劣程度的过程。
湿地生态承载力: 湿地生态系统承受外界干扰、冲击等压力,而结构和功能不遭受损害,或者受损害后能自我恢复、修复的能力。
湿地受威胁因子: 对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或潜在威胁的因素。
湿地受威胁程度: 湿地在受到威胁时,反映湿地变化程度的分级状况。
湿地丧失: 湿地的绝对数值受到损失的现象。注:多指面积损失。
生态需水量: 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结构稳定、发挥正常生态功能所需的水量。注:同时考虑水质、水量和水文节律。
来源:林草情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