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正「托」起残疾人的新生活。近日,【东莞市购买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实施暂行办法】(服务对象版)(下称【暂行办法】)出台,明确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采用24小时集中居住和照料模式,落实寄宿托养照护服务安置的特困、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残疾人,补助对象每月按当年本市最低生活保障金60%的标准支付个人服务费用。
在补助标准方面,安置特困、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一至二级智力残疾人每人每月按4400元,一至三级精神残疾人每人每月按5200元,一至二级肢体残疾人每人每月按5800元的标准给予机构服务补助。
服务内容都有哪些,如何申请?一起来看!
【撰文】龚菊 薛屏
【通讯员】陈旭培
【作者】 龚菊;薛屏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