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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坍塌事故,賠償金亦是天文數位,承建方賠不起,最後誰兜底?

2024-05-29財經

事故的起因與經過

2024年5月27日,一場突如其來的悲劇降臨在安徽銅陵市郊區大通鎮龍苑小區。一棟5層居民樓在強降雨的影響下,部份樓體發生坍塌,導致5人失聯。經過緊急救援,最終確認4人遇難,1人受傷。這起事故不僅對遇難者和受傷者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擊,也引發了公眾對建築安全和城市基礎設施的關註。

事故的成因與預防措施

事故樓房建於2001年,位於斜坡上,共有10戶居民。坍塌的一側有5戶居民和一間地下室。事故發生時,現場響聲持續了三四秒鐘,隨後空氣中彌漫著粉塵。坍塌的樓體散落在地上變成了一片廢墟,部份樓頂和樓梯掛在半空,樓體的門窗存在不同程度損壞和變形。

據專家初步分析,強降雨導致的樓體被浸泡可能是造成事故的原因。銅陵市近期經歷了強降雨,24小時降雨量達到163.7mm,這可能對房屋的地基產生了影響。但具體的成因還需要事故調查後才能最終確定。銅陵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曾於今年年初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強調城鄉房屋安全,並督導縣區做好惡劣天氣隱患房屋的巡查監測和應急除險。然而,這起事故的發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如巡查監測的不足和應急響應的不及時。

賠償問題的探討

事故發生後,賠償問題成為公眾關註的焦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建築物倒塌造成的損害由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存在品質缺陷,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他們能夠證明不存在品質缺陷,則不承擔連帶責任。此外,如果事故是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導致的,那麽這些人也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在此次事故中,如果承建方無法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那麽根據法律規定,建設單位或其他責任人可能需要承擔連帶責任。如果存在其他責任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賠償後有權向這些責任人追償。然而,賠償金額可能非常高,承建方可能無法獨自承擔。這起事故的賠償問題可能需要多方協商和政府介入,以保障受害者的權益。

網友熱評

關於此事,我們看看網友們是怎麽說的

有網友提出疑問;工程監理是擺設嗎?

所有的參建單位都有責任;設計、勘探、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包單位、包括監管部門

我自建房三層樓,空心樓板空心磚,30多年了,15級台風加暴雨穩如泰山。

70年的產權,一屁股的貸款還沒了,咋辦?再送一套嗎?

這暴雨連續一個星期可以理解為與惡劣天氣有關聯,但現實是一個晚上和一個上午,中途雨停時間比較多。完犢子了,天公來背鍋俠啦

事故反思與人性關懷

從個人角度來看,我認為這起事故反映了中國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盡管相關部門曾召開會議強調城鄉房屋安全,但實際操作中仍存在漏洞。此次事故的發生提醒我們,安全生產不能僅停留在口頭上,而要落實到實際行動中。我們需要加強城市基礎設施的巡查監測,提高應急響應能力,確保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我們也需要加強對建築行業的監管,嚴懲違法行為,防止類似悲劇的再次發生。

總之,安徽銅陵樓房坍塌事故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劇,它不僅對遇難者和受傷者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擊,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我們需要從此次事故中吸取教訓,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同時,也要關註賠償問題,確保受害者得到合理的賠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實作以人為本的城市發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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