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張建)3月23日,新京報記者從唐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簡稱「唐山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從2024年4月1日以後,唐山貸款購房首付可提取住房公積金。
根據唐山公積金管理中心釋出的訊息,2024年4月1日以後,職工在唐山市行政區域內使用商業銀行貸款或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可申請購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積金。購買商品住房的,須在購房合約登記備案後半年內申請提取;購買存量住房的,須在住房借款合約簽訂後半年內申請提取。
申請提取人以購房合約備案資訊為準,購房合約中有多個購房人的,購房人之間應為配偶或父母子女關系。
在提取額度方面,上述訊息明確,貸款購房首付提取的額度為購房合約簽訂日之前住房公積金帳戶余額,且職工及其他購房人合計提取額度不超過購房首付款總額。
編輯 武新
校對 趙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