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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細化「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支持科創板公司再融資加大研發投入

2024-10-11財經
10月11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簡稱「上交所」)釋出【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上市稽核規則適用指引第6號——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試行)】(下稱「【指引】」)。【指引】旨在貫徹落實「科創板八條」要求,細化「輕資產、高研發投入」企業的認定標準,鼓勵科創板上市公司加大研發投入,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據悉,【指引】明確了科創板上市公司再融資適用「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的範圍、具體認定標準、中介機構核查要求、資訊披露要求和募集資金監管要求等具體事項,旨在針對科創企業特點,更好支持科技創新,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科創企業高品質發展。
科創板企業具有研發驅動、技術密集的典型特征,技術研發投入大、周期長,資金使用靈活度要求較高。特別是部份以輕資產模式營運的科創板公司,如半導體芯片設計、生物醫藥、軟體等,一般無需購置大額的生產類機器裝置,而研發投入規模相對較大。針對以輕資產模式營運的科創企業特點,【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18號】等相關規定中對「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做出「可以突破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比例限制」的規定,目前已有5家科創板上市公司進行了探索。本次【指引】的釋出,對「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企業的認定標準進行了細化,指標更加明確和可量化,企業可直接評估論證自身是否滿足相關標準,進一步提高再融資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
具體來看,【指引】第三條明確,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權、使用權資產、長期待攤費用以及其他透過資本性支出形成的實物資產合計占總資產比重不高於20%的,可以認定為具有輕資產特點。
【指引】第四條表示,具有高研發投入特點的企業,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平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於15%,或最近三年累計研發投入不低於3億元;且最近一年研發人員占當年員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指引】表示,同時符合上述要求的科創板上市公司即可認定具有「輕資產、高研發投入」特點,不再受30%的補充流動資金比例限制,但超過30%的部份只可用於主營業務相關的研發投入。
此外,適用上述認定標準的科創板再融資,需要在募集說明書中詳細披露募投計畫研發支出、研發內容和研發風險等相關資訊,中介機構需要就公司是否符合【指引】相關規定出具專項核查報告。上交所也將在日常監管中強化對募集資金的使用及變更情況的資訊披露監管。
其中,【指引】第六點規定,就保薦機構及申報會計師應當重點關註並核查事項包括四方面內容。一,輕資產特點認定中所涉及相關資產科目的具體確定依據及合理性,相關資產科目歸集、核算是否合理準確。二,公司研發投入計算口徑是否合理;研發投入的歸集是否準確;研發投入相關數據來源是否可驗證;研發相關內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執行。三,公司是否符合本指引第二條至第五條規定的標準,本次募集資金用於補充流動資金和償還債務比例超過30%的合理性。四,公司本次募投計畫研發支出的具體投向、測算依據及融資必要性,以及研發內容與主營業務的相關性。
長江證券在研報中表示,建立「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預計將進一步放寬科創板上市公司股債融資門檻。國信證券在研報中也表示,「輕資產、高研發投入」認定標準,為最佳化股債融資制度提出了可參考的標準。國信證券還強調,支持再融資募集資金用於研發投入,有望從實質上降低「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累計研發投入超過3億元」的門檻,降低硬科技企業收到新增分紅風險警示的機率。
澎湃新聞記者 戚夜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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