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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遺失身份證,補辦新證後舊證依然能用?

2024-07-21財經

2012年12月河南鄭州市的黨某丟了身份證,一個月後他的名下多了24張銀行卡,其中多數為信用卡,被惡意透支,導致其被加入征信黑名單。

2015年2月,福建省福清市吳女士丟了身份證,雖然盡快掛失補辦了新證,但還是被人利用成了廈門一家公司的股東和法定代表人,因此背上了460萬的債務,

2006年九月,上海市的張瓊女士丟了身份證,隨後馬上進行了掛失和補辦,但7年之後,發現她的身份證被人在四川郫縣註冊了一家公司,已有5年的時間了,而且因為年檢逾期,她自己在上海的公司也受到影響被加入了黑名單,無法正常經營。

上海張瓊女士

那麽既然已經掛失了,新證也補辦了,為何老身份證還能繼續被別人正常使用呢?其實經過掛失的身份證在派出所已經失效不能用了,之所以在其他領域還能正常使用,是因為目前派出所還沒有和其他部門比如工商部門或通訊部門實作聯網,資訊共享,所以其他部門不知道舊身份證已經失效了,依然為其辦理了各種業務。所以,身份證資訊如果能實作全國各個部門的資訊聯網,就可以從根本上杜絕這個bug。目前呢,國家也正在努力。

身份證可能被各種盜用

其次就是,為何在沒有本人到場的情況下,遺失的身份證卻能夠順利的辦理各種業務,甚至是註冊企業法人這麽正規和嚴肅的事情,這合理嗎?其實不太合理,但是符合規定,只能說是制度上的一個bug,但是,如果嚴格把關、認真核實,其實大部份都可以避免的。

身份資訊

就比如,上海的張瓊女士的案例。她的身份證被人撿到之後,只能依靠委托的形式去註冊企業法人,委托的時候也是需要被委托人的身份證資訊的,所以不法分子為避免暴露自己,就選擇了代註冊公司,代註冊公司為了掙錢賺利潤,根本就不仔細核實身份證的來源,不法分子隨便偽造了一個張瓊的簽名就蒙混過關了。

所以,張瓊最後也只能追查起訴到代註冊公司這裏,最終,代註冊公司敗訴,賠償了張瓊18000元損失費,也算是罪有應得。

張瓊的判決賠償

綜上所述,目前,身份證遺失之後,確實還存在制度上的bug,不法分子很有可能利用你遺失的身份證件,做出危害你一生的犯罪活動。所以,最根本有效的辦法只有一個,就是看好自己的身份證,千萬不能丟。

以上資訊引自紀錄片【法治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