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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生態環境保護條例11月施行,對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

2024-10-07三農

雲南省委宣傳部官方微信公眾號10月6日釋出訊息稱,【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同時,制定於1992年的【雲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廢止。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公開的【條例】了解到,該條例包括總則、監督管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汙染防治、綠色低碳發展、資訊公開與公眾參與、法律責任、附則等八章內容。據雲南省生態環境廳訊息,綠色低碳發展是創新設定的內容。

雲南省生態環境廳官網訊息稱,近年來,雲南省先後制定、修改了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促進條例、固體廢物汙染防治條例、土壤汙染防治條例、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條例等一批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地方性法規,為不斷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了法治保障。

現行的【雲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制定於1992年,1997年和2004年進行過兩次修正,其直接上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已於2014年進行了修訂,雲南省條例明顯滯後於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也與當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新形勢新要求不相適應。為使雲南省地方性法規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保持一致,並將近年來雲南省在生態環境領域改革的成果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法制化,廢止原環境保護條例制定新的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十分必要。

【條例】總則載明,為了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環境汙染,保障公眾健康,建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品質發展,以美麗雲南建設全面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根據【環境保護法】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雲南省實際,制定該【條例】。

據雲南省生態環境廳官網訊息,今年3月召開的雲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審議【雲南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時提到,【條例草案】體現雲南特色,其中規定構建國家西南生態安全螢幕障相關內容,明確全省有關人民政府構建生態安全格局的職責;結合【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的相關內容,規定了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對雲南省汙染防治重點領域的六大水系雲南部份及高原湖泊保護作出規定。

【條例草案】對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作出規定。規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確定了賠償義務人積極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將其作為從輕、減輕行政處罰的情節;規定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制度,以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等手段促進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規定了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制度,明確省人民政府制定碳達峰碳中和實施方案、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推進機制的職責。

其中,【條例草案】還創新設定綠色發展章節,綠色發展是在【環境保護法】的章節設定基礎上,借鑒吸收外省市的先進立法經驗創設的章節。該章節的設定,不僅是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的重要制度設計,也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有關「加快發展方式綠色轉型,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的關鍵舉措,更是在生態環境保護中謀求經濟健康永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澎湃新聞註意到,【條例草案】中的綠色發展章節,在最終釋出的【條例】中,變更為綠色低碳發展,共有十三條內容。其核心內容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發展綠色低碳產業,完善資源總量管理和全面節約制度,健全廢棄物迴圈利用體系和綠色消費激勵機制,促進綠色低碳迴圈發展經濟體系建設,將綠色低碳發展理念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推行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低碳轉型。」

【條例】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宣傳和普及工作,鼓勵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和誌願者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保護知識宣傳,營造保護生態環境的良好風氣。其中,幹部教育培訓機構應當將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生態環境保護知識作為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提高國家工作人員生態環境保護意識。

在【條例】監督管理章節,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態環境狀況和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對本級人民政府負有生態環境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負責人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人的考核內容,作為對其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並將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實行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