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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銅仁石阡縣農業農村局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5人)

2024-06-01三農

石阡縣農業農村局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公告

石阡縣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docx

為進一步推進農業農村事業高品質發展,按照【銅仁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和【銅仁市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局黨組研究,報縣人社局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5名(其中輔助性崗位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統一面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用工性質、名額及主要工作職責

本次共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5名,全部采取聘用制,由石阡縣農業農村局與其簽訂勞動合約,主要工作職責是農業農村工作相關輔助性崗位工作等。

三、招聘物件和條件

(一)招聘物件

具有石阡戶籍,在縣就業局辦理了失業登記,持有【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並進行了就業困難認定的下列人員: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指經民政部門認定,正在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員;

2.持【殘疾人證】的殘疾失業人員;

3.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長期失業人員:指最近一次辦理登記失業後,連續失業12個月以上的人員;

4.失去土地的農民及難以安置的退捕漁民轉為城鎮常住人口的失業人員;

5.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具體包括:城鎮零就業家庭畢業生;在校期間申請並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父母雙方(單方)持【殘疾人證】且全部或部份喪失勞動能力或本人持【殘疾人證】的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享受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待遇的畢業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畢業生;

6.省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就業困難物件。

(二)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2.年齡要求:18周歲(2006年6月7日以前出生)以上40周歲以下(1984年6月7日以後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農學類、畜牧學類相關專業在同等條件下擇優錄取;

4.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有過違法違紀行為的;

2.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

3.曾被用人單位開除的;

4.註冊工商營業執照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的;

5.已享受城鎮公益性崗位政策安置的;

6.其他不符合城鎮公益性崗位政策扶持的人員。

五、招聘程式

(一)報名時間:2024年6月12日至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報名地點:石阡縣農業農村局機關黨委辦公室(農業農村局綜合大樓四樓)。

(三)報名需送出如下材料: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冊原件,交影印件1份;2.【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原件,交影印件(第2、3、6、7頁)1份;3.畢業證書原件,交影印件1份;4.石阡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見附件)1份;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

(四)資格審查。由招聘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報名和聘用資格。

(五)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物件。考察物件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考察資格或未透過考察的,按照綜合成績排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面試結束且考察合格結束後2個工作日內,用人單位將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眼饋縣就業局,由縣就業局在石阡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期限。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式辦理聘用手續,公益性崗位勞動合約實行一年一簽,最長聘用期限為3年。

(二)薪酬待遇。月薪資1660元(含個人應繳納社會保險部份),用人單位依法為聘用人員繳納社會保險。

(三)聘用人員如果自願提出解除勞動合約的,應按照合約有關規定提前1個月告知用人單位,具體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由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阡縣農業農村局解釋。未盡事宜由石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石阡縣農業農村局研究確定。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報名費、面試費等任何費用。

附件:石阡縣城鎮公益性崗位報名表

石阡縣農業農村局

2024年5月30日

石阡縣公益性崗位人員報名表.docx

文章來源:http://www.shiqian.gov.cn/ywjj/tzgg/202405/t20240531_84713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