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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誌恒丨金融服務新質生產力:機制、路徑與對策

2024-09-26三農

羅誌恒系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院院長,中國首席經濟學家論壇理事

本文發表於【金融市場研究】2024年第9期。

導語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金融對發展新質生產力有著重要的支持作用。與此同時,新質生產力的特征對金融體系提出了四方面新的要求:一是新質生產力的特點是創新,中小科創企業主導創新的客觀現實要求金融服務介入的時點更早;二是新質生產力由技術群體性突破而催生,以融合發展的產業體系為實作載體,多樣化技術和產業發展趨勢要求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方式更多元;三是新質生產力「新」在數據要素重構生產函式並極大地豐富了勞動資料和勞動物件,要求金融業提高數位化程度與之適配;四是新質生產力發展將引發生產要素配置方式的調整,這要求資本市場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但是,目前金融體系在融資結構、服務能力、產品供給和體制機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影響了金融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力度和深度。對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議:一是進一步增強資本市場長期吸重力,切實提高直接融資比例;二是以復合人才隊伍建設、估值體系最佳化等為基石,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綜合服務水平;三是以豐富金融產品為抓手,提高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的普惠性和精準度;四是以暢通創投結束渠道、擴大長期資金來源為主攻方向,最佳化創業投資發展的制度環境。

正文

一、引言

隨著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中國正迎來重要的歷史關口。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突飛猛進,為中國經濟發展創造新機遇;同時內外經濟不確定性因素明顯增多,為中國產業轉型帶來新挑戰。在此背景下,習近平總書記因時因勢提出發展新質生產力的重要論斷,這既是著眼於中國式現代化全域的新要求,也是推動高品質發展的新路徑(趙峰和季雷,2024)。

新質生產力是創新起主導作用的先進生產力 質態 。創新的背後是風險、試錯和高度不確定性,而金融的表象是資金融通,本質則是基於未來不確定性的風險定價、風險交易和風險分擔。因此,新質生產力發展與金融發展密切相關。從生產力的角度看,金融可以將儲蓄轉換為投資(Levine,1991;Saint-Paul,1992),直接為生產提供資本,為科技創新註入「血液」。尤其是資本市場,將高風險容忍度的資金配置給不確定性較高的科技創新企業,這一過程不僅能促進技術創新,還能幫助企業成長(何秋香等,2023)。從生產關系的角度看,金融透過調節債權債務關系、影響財富分配機制等方式廣泛作用於生產關系,間接影響新質生產力的形成(宋效軍,2024)。

本文後續結構安排如下:首先,從新質生產力的基本內涵、特征、催生動力、實作載體出發,探討新質生產力對金融體系提出的新要求。其次,面對這些新的要求,挖金塊融在支持新質生產力開發中的問題,包括融資結構問題、服務能力問題、產品供給問題和資本市場的體制機制問題。最後,對於四大問題,本文提出四方面的最佳化舉措。

二、新質生產力發展對金融提出的新要求

作為一種全新的生產力質態,新質生產力背後涉及企業經營運作模式、要素配置結構、產業發展結構等方面的重大轉變,這也意味著新質生產力對整個金融服務體系提出了全新的要求。

(一)新質生產力的特點是創新,中小科創企業主導創新的客觀現實要求金融服務介入企業發展的時間更早

新質生產力的特點是創新,而創新的主體是中小型科創企業,中小型科創企業發展過程不僅需要金融機構解決資金短缺問題,還需要金融機構為其提供股權激勵方案、財稅籌劃等綜合金融服務。

科技創新能夠催生新產業、新模式、新動能,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核心要素。而科技創新是從研發端到市場端的完整過程,不僅依賴大院大所的理論突破,更需要科創企業進行技術轉化、成果落地、市場推廣。前者是源頭,後者是核心。尤其是中小型科創企業,已經成為科技創新的主力軍,70%以上的技術創新均由其貢獻,這些企業在促進產業升級轉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科技創新的過程也是中小型科創企業誕生、成長、壯大的過程,其中存在大量的資金缺口。以生物醫藥制造業為例,一款創新藥從立項到上市,一般需要研發周期10年,研發費用10億美元。中小企業的自有資金難以支持,因此需要金融服務早期介入。金融服務早期介入不僅可以為科技企業提供更穩妥的融資方案,解決資金短缺問題,加速科創企業的研發和產品化行程,還有助於科創企業建立良好的信用記錄,逐步積累信用,為未來更大規模的融資奠定基礎(何青何楊海龍,2023)。此外,中小型科創企業具有經營風險大、高度依賴激勵機制等特點。針對這些特點,金融機構可以圍繞采購、生產、資本運作等各個環節,為企業提供風險管理服務,幫助企業進行激勵方案設計;透過多樣化金融服務的早期介入,提高企業科技成果轉化的成功率,幫助企業成長壯大。

(二)新質生產力由技術群體性突破而催生,以融合發展的產業體系為實作載體,多樣化技術和產業發展趨勢要求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方式更多元

新質生產力由技術群體性突破而催生,以傳統產業、新興產業、未來產業協調共進、融合發展的產業體系為實作載體,這意味對金融產品、金融服務的需求更多元,金融產品、服務要滿足不同技術路線、不同產業以及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需求。

一方面,從新質生產力誕生源頭看,新質生產力是由技術革命性突破而催生。 當前人類經濟社會所面臨的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不同於以往的蒸汽機革命(蒸汽機)、電力革命(內燃機)和資訊革命(電腦和通訊技術),其發展演進並不以具體生產工具或技術為標誌,而呈現出技術群體性突破的特點。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帶動「關鍵技術交叉融合、群體躍進」。這也意味著,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一代資訊科技,合成生物、腦科學等新一代生物技術,機器人等新一代制造技術,以及氫能等新一代能源技術都可能成為中國新的增長引擎,成為國際競爭中的重要決勝力量。相應地,這要求金融服務更加多元化,助力不同技術路線的突破。

另一方面,從新質生產力實作載體看,新質生產力的形成以產業為載體,關鍵是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需順應產業發展趨勢。 當前產業發展趨勢最顯著的一個特征是深度融合發展。以汽車產業為例,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開始跨界造車,越來越多的整車廠商開始進行演算法研究,或者向前布局電池材料,特斯拉等海外頭部車企甚至涉足人形機器人等高端裝備制造領域。汽車已成為創新整合器,廣泛吸納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汽車產業發展得好不好,已不局限於汽車產業內,還要看新材料、半導體與積體電路、新能源產業發展得好不好。這也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政府工作報告】等頂層規劃一再強調,新質生產力的實作路徑是鞏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前布局未來產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因為三者是動態演變和深度交融的。相應地,金融支持新質生產力的手段也應更加豐富,適應不同產業發展需要,既有支持傳統產業升級的產品,也為未來產業發展提供暢通的融資渠道。

(三)新質生產力「新」在數據要素重構生產函式並極大地豐富了勞動資料和勞動物件,必然要求金融業提高數位化程度與之適配

新質生產力的基本內涵是勞動者、勞動資料、勞動物件及其最佳化組合的躍升。數據要素在重構生產函式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勞動資料和勞動物件,這意味金融機構要加快數位化轉型,更好匹配新質生產力發展要求。

新質生產力之所以謂之「新質」,重要原因之一在於數據等生產要素進入生產函式,資訊和數據不僅成為可無限迴圈利用的新的勞動物件,也為新質生產力系統註入了新的勞動資料——電腦技術、通訊技術、網路技術等日漸成為新的生產技術工具。近年來,中國數據量、數位經濟規模都在迅速增長。根據中央網信辦釋出的【數位中國發展報告(2022年)】,2022年中國數據產量達8.1 ZB,同比增長22.7%,全球占比達10.5%,位居世界第二;截至2022年底,中國數位經濟規模達50.2萬億元,總量穩居世界第二,同比名義增長10.3%,增速連續11年顯著高於同期GDP名義增速。

可以說,在新質生產力的牽引下,數據對於經濟發展就如同石油和電力對於工業經濟發展一樣重要。鑒於此,適配於新質生產力發展要求的「新質金融」也應提高數位化程度。一方面,金融機構運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改善資訊收集、處理方式,可以緩解市場資訊不對稱問題,有利於提高市場透明度,降低投資風險,促進投資者和企業間的資訊交流,進而更好為創新計畫匹配資金來源;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透過數位化和金融創新簡化交易流程,可以大幅減少交易時間和成本,提高金融服務效率。這將使更多中小企業和初創企業享受金融服務,增加它們參與市場競爭和技術創新的機會。

(四)新質生產力發展將引發生產要素配置方式的調整,這要求資本市場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

新質生產力的發展離不開與之適配的新型生產關系,這要求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健全資本市場制度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2020年,國務院出台了【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提出透過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等,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推動經濟發展品質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2024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體學習時再次強調:「生產關系必須與生產力發展要求相適應。發展新質生產力,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創新生產要素配置方式,讓各類先進優質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順暢流動」。而要素市場化改革,離不開體制機制的完善(邵傳林,2023),相應地,推進資本要素市場化配置需要金融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特別是資本市場,可以透過價格訊號引導創新要素資源精準對接與高效流動,從而實作資源在新質生產力領域的最佳化配置(李建軍等,2024)。而不合理的發行定價機制、交易機制、退市機制等,會扭曲價格表現,制約資本市場資源配置功能的發揮,因此需要進一步最佳化資本市場制度,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

三、金融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隨著中國金融業持續發展、頂層制度框架不斷完善,金融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基本盤」已經形成。例如,科技創新再貸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為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等科創主體提供了精準滴灌;全面註冊制的實施為未盈利的科創企業開啟了標準化市場融資的大門;【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的頒布為股權資本形成規範了路徑。但仍需看到,金融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過程中,存在四個突出問題。

(一)融資結構問題:以間接融資為主的金融體系與科創企業輕資產、高風險的特點不適配

一是直接融資占比低、間接融資占比高。 科創企業往往以輕資產營運,缺乏擔保資金和抵質押物,與銀行傳統的信貸模式不匹配;同時科創企業前期研發資金投入大、技術轉化周期長,與銀行貸款期限偏向中短期的特征相矛盾。反觀直接融資體系,因其獨特的風險共擔和利益共享機制,與科創企業高風險、高投入、高報酬的特征相符,天然更契合新質生產力發展需求。此外,直接融資中股權激勵等機制,可以調動企業家精神,激發員工潛能,更利於創新成果的孕育孵化。但相較境外發達經濟體,中國直接融資占比偏低。根據世界銀行、國際清算銀行數據,截至2022年底,中國直接融資存量占比僅為29.7%。

二是直接融資中創業投資占比偏低。 在中國,投資於一級市場股權的風險投資、私募基金一般統稱為創業投資。創業投資機構多以科技成果的創新內容(如技術壁壘、技術叠代周期等)、持續研發能力等來判斷企業未來價值,風險偏好較高,因此可以滿足初創企業不同階段的資金需求,也能透過敏銳的市場嗅覺,幫助企業找到創新方向、對接技術源頭,還能為被投企業帶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專業人才。可以說,創業投資是活躍科技創新的關鍵。美國強勁的創新原動力離不開發達的創投市場和優質的創投機構。2024年2月,美國國會眾議院的一個特設委員會公開呼籲限制美國的風投、創投企業對中國半導體和量子計算等領域企業的投資,從側面印證了創投基金對科技創新的重要性,卡住創投基金甚至成為遏制產業發展的手段之一。

近年來,中國創業投資已有長足發展,但在直接融資中占比仍然偏低,且創投基金對中小企業的覆蓋不足。根據基金業協會數據,2022年備案私募基金管理規模20.3萬億元,其中創業投資基金規模僅2.9萬億元,占比14.3%。雖然有部份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投向境內未上市股權,但覆蓋的中小企業較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規模為11.1萬億元,其中50.1%的資金投向未上市、未掛牌企業。但投資案例中,屬於中小企業的數量為3.76萬個,在投金額為1.79萬億元,占比分別為56.2%和25.6%,屬於初創科技型企業的數量為0.94萬個,在投金額0.27萬億元,占比分別為14.0%和3.8%。

(二)金融服務能力問題:缺少與科創企業專業深度適配的高品質服務

一是金融體系對科創領域的認識能力不足,即使是地方政府引導基金、創投機構等金融資本仍存在「看不懂」進而「不敢投」的情況。 科創企業在技術、模式、業態方面具有創新性,涉足的前沿領域缺少發展先例和經營記錄,市場前景難以把握。同時,新技術持續湧現和群體性突破帶來紛繁多樣的新賽道,各種技術路徑之間存在顯著的認知壁壘,即便同一行業中,認識理解不同細分鏈條所需的專業知識也不相同,這對金融從業人員知識體系的深度、廣度以及學科背景都提出更嚴格要求。例如,醫藥行業中,化學藥需要深刻理解藥理學與毒理學、化學合成制備工藝等學科知識,而醫療器械需要融合臨床醫學、工業設計等多學科知識。反觀當前的金融體系,人才隊伍主要圍繞財務、金融等專業組建,缺少具有理工科專業技術背景、對市場高度敏銳的復合型人才,使得金融機構在服務科創企業時缺乏辨識判斷能力。

二是傳統估值方法與科創企業輕資產、前期難以盈利的特征「不匹配」,導致金融資本因「估不準」而對科創企業「望而卻步」。 科創企業核心資產通常為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主要支出為研發投入和品牌行銷,其盈利、現金流等指標的變化極不穩定,企業價值也呈現非線性變化。單一地采用市盈率、市凈率等常規估值方式,僵化地套用財務指標線性外推,已經無法準確評估科創企業的真實價值。例如,將成長期科創企業的研發支出作為經營性支出而非資本性支出處理,會導致企業當期賬面價值、凈利潤等指標無法真實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態。因此需要引入更多元的指標、更動態的折現因子調整模式,搭建全新的估值評價體系,但目前看這一體系尚在摸索過程中。

三是高品質數據供給不足,限制了金融機構數位化轉型速度,限制了金融機構服務科創企業的質效。 一方面,由於數位化裝置相容性不足等問題,一些產業鏈數據難以有效采集;另一方面,政務數據、產業鏈數據等主要由政府部門掌握,由於缺乏統一、全面的開放共享機制,金融機構獲取資訊的難度較高,即便有獲取資訊的許可權,企業經營資訊、計畫申報、科技創新等各類資訊散布不同政府部門,對接數據的人力、資金、時間成本較高。相關問題制約了金融創新發展的行程,導致金融服務的品質難以進一步提高。

(三)產品供給問題:與科創企業風險收益相適配的產品體系尚不完善

目前看,整個金融產品體系尚不健全。例如,優先重點支持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企業發行的債券型別還不豐富。科技創新債券於2021年開啟試點工作,2022年正式推出,當前仍處於提速發展階段。截至2024年3月底,交易所債市累計發行科創債465只,發行規模合計5102億元,共涉及發行企業229家,整體規模仍不高,且央國企發行量占比達98%,對民營科創企業的支持相對不足。

同時,銀行業是中國金融體系的主體,雖然在支持科技創新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但仍應主動作為,創設更多樣的產品、更完善的風險覆蓋機制來調和這種矛盾。例如,在商業銀行投貸聯動過程中,透過引入市場化債轉股或認股權,可替代銀行投資子公司直接投資,獲得成功計畫的超額收益,並一定程度彌補失敗計畫的損失。這種模式能起到降低科創信貸風險,提高銀行風險容忍度的雙重效果。但目前銀行體系信貸流向科創企業的規模偏小,且產品種類較單一。根據人民銀行【2023年金融機構貸款投向統計報告】,截至2023年末,科技型中小企業本外幣貸款余額為2.45萬億元,同比增速較快,但絕對規模較小,占本外幣企事業單位貸款余額的1.6%。此外,具有「認股選擇權」的信貸支持產品、創新積分貸制度等創新產品服務仍處於探索完善過程中,現實套用偏少。

(四)體制機制問題:缺少與科創企業生命周期相適配的制度安排

一是中國風險創業投資的結束渠道單一、難度較大,降低了金融支持創新的意願,抑制了資本投早、投小的熱情。 中國創投資本多數只能透過IPO結束,其他結束手段不足。清科私募通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中國VC和早期投資機構合計結束2053.75億元,其中76.8%透過IPO和上市後減持結束,股權轉讓、並購、回購和清算結束的比例分別為12.8%、8.1%、1.8%和0.03%。而透過IPO結束的方式本身也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企業從初創到IPO通常要經歷8~10年的發展,尤其是當前IPO面臨階段性收緊,風險投資透過IPO結束的難度進一步提高。此外,中國早期資本結束的收益率也相對偏低,影響整個創業投資、股權投資行業的健康發展。德勤、北京股權交易中心等機構聯合釋出的【中國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結束研究報告】顯示,2018-2020年,中國私募股權基金結束平均報酬倍數為1.28,遠低於同期美國2.5的結束收益率。

反觀其他結束手段,近年來雖在制度安排上有一定進展,但總體仍不能為風險投資解決流動性問題。①中國由區域性股權市場向場內市場「轉板」上市的制度安排不完善,向場內市場轉板的綠色通道利用率有待進一步提高。②中國私募股權二級市場轉讓的手段不足,盡管區域性股權市場已開展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試點的制度安排,但實際份額轉讓規模相對較低。目前,證監會先後允許在七個地方,包括北京、上海、廣東、浙江、寧波、江蘇、安徽的區域性股權市場開展私募基金的份額轉讓試點工作。截至2024年7月14日,北京股權交易中心基金份額轉讓平台累計上線基金份額轉讓88單,成交60單,成交總金額44.43億元;上海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平台共上線103單基金份額,成交84筆,成交總金額約為214.12億元。③中國股權投資透過並購結束的收益率相較IPO結束偏低,且市場中潛在購買者數量少,實際操作難度大。在成熟的資本市場中,股票二級交易市場的價格較為公允,並購結束所獲收益不會顯著低於IPO結束,並購結束是英美等國基金結束的主要方式。

二是長期資金投資股權創投基金的制度安排缺失,使得金融支持科創企業成長的過程中缺少「耐心資本」。 中國長期資金供給不足導致私募股權基金發展不充分、投資行為短期化。養老基金、保險資金和國有資本等長期資金追求長期穩定收益,與股權、創投基金從事長期投資和資本市場價值投資理念契合。因此,在成熟市場中,長期資金是投資股權創投基金的主力資金來源。受制於政策約束、考評制度和容錯制度的低風險偏好,中國長期資金參與股權投資的規模不高。例如,當前社保基金投資股權創投基金的規模占比較小,中國社保基金累計投資中,投資創投基金的比例僅為3.4%,遠低於美國養老金配置私募股權的8.9%和加拿大的32%。盡管財政部於2023年底釋出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社保基金會開展直接股權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同時給出明確投資上限,但具體操作落實和長期資金「入市」還需時間。

四、金融更好支持新質生產力發展的對策

(一)以增強資本市場長期吸重力為目標,健全投資和融資相協調的資本市場功能,提升直接融資占比

增強資本市場長期吸重力,才能切實提升直接融資占比。這不僅需要完善一級市場的資本進入和結束機制,給予科創企業融資便利和合理估值的同時及時出清劣質企業,捲動提高上市公司品質,持續引導要素資源流向最優質的企業;還需要增強二級市場投資價值的穩定性,使投資者分享到科創企業成長的紅利,進而保證源源不斷的資金進入資本市場,並流向新質生產力相關領域。具體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著手:

一是 嚴把入口的同時要為科創企業保留融資的「綠色通道」,樹立一批利用綠色通道上市的科創企業典型案例。加強有關部門政策協同,優先支持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科創企業上市融資,建立完善「綠色通道」機制,實行「即報即審、審過即發」的政策。同時,統籌發揮好各板塊功能定位,滿足不同型別、不同發展階段科創企業的融資需求,支持北上深交易所在有條件的地市設立服務基地,為科創企業提供更精準的服務。尤其要重視北交所建設,推進北交所高品質「擴容」,適度提高北交所市場準入包容度,吸引和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上市。

二是 暢通出口,透過嚴格執行退市制度。加大對長期「績差」公司、資本長期占用公司、財務造假公司的出清力度;最佳化多元退市渠道;搭建好地方股權交易平台承接全國股轉系統(新三板)退市企業的渠道;加強證監會、交易所和地方政府的協同,共同處理好企業退市過程中投資者保護問題。只有暢通出口,才能使市場「流水不腐」「進退有序」,才能切實提高上市公司品質,才能讓投資者願意進入市場參與投資,也才有更多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資金。

三是 強化上市公司監管,加大違法違規處置力度,鼓勵公眾參與監管過程。一方面,進一步規範大股東減持行為,加強公司資訊披露監管;另一方面,健全線索發現、舉報獎勵等機制,可借鑒美國證監會「吹哨人」獎勵制度、「吹哨人」保護、監管體系對舉報行為的反應流程和機制等,進一步最佳化中國的「吹哨人」制度。重點是在進一步細化有效舉報行為標準以及強化「吹哨人」權利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大振幅提升獎勵標準。

(二)以復合人才隊伍建設、估值體系最佳化、數位化水平提升為基石,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綜合服務水平

一是 加強金融行業科技復合人才隊伍建設。鼓勵金融機構聚焦重點領域,建立內部專業投資團隊;加強與外部專業組織機構的交流合作,組建能夠快速響應認知需求的外部專家咨詢團隊。例如,探索建立研究專班服務機制,依托外部經濟學者、行業專家和內部智庫的判斷,綜合完成企業價值評估和投資方案決策。鼓勵金融機構推出科創金融知識培訓課程體系,普及不同科創領域基礎業務知識,分享科創行業研究成果,增強員工科創金融服務能力,完善科技復合人才的儲備培養機制。

二是 最佳化科創企業估值評價體系。建議推動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研究出台詳細評估方法使用指引和指南。圍繞「研發投入、科技人員、發明專利、產權轉化」等指標,形成科學系統的企業科創成長內容評價體系,設定準入基礎分值,使科創內容界定可量化、可評價,避免由於科創企業部份資產在會計上或不可辨認、或難以確認和計量,造成企業賬面值與評估值差異較大。

三是 加強金融領域數位化基礎設施建設。一方面,探索建立地方企業資訊常態化分享機制,推動企業創新研發類資訊開放共享。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自身也要積極運用人工智慧、雲端運算、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創新實作數位化轉型,減少資訊差,提高金融服務效率。例如,建立完善銀行客戶關系管理系統,整合銀行業務和客戶資訊,為科創企業精準畫像,了解科創企業真實金融需求。透過數位化轉型重塑金融系統風控模式,提高風險辨識和控制效率。

(三)以豐富金融產品為抓手,提高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的普惠性和精準度

從直接融資體系看, 加大契合科創企業特點的金融產品供給力度,場內外市場同步推進,融資和再融資環節並重,權益和債券市場兼顧。①要把握科創企業無形資產較多的特點,大力發展以智慧財產權為底層資產的結構化金融工具。②進一步豐富場內期權、期貨品種,進一步完善場外衍生品市場。③加大科創再融資支持力度,推動高效實施並購重組。加快建立科創板、創業板儲架發行制度,提升再融資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同時鼓勵已上市的科創企業透過發行股票或可轉債募集資金,開展以產業鏈「固鏈強鏈補鏈」為重點的並購重組交易。④加強債券市場對科技創新的精準支持。支持科創企業發行科創票據、科技創新公司債,引導非上市科創企業發行含權(轉股條件)的科創票據等;推動科創企業透過智慧財產權證券化產品直接融資。同時,可將優質企業科創債納入基準做市品種,引導推動投資者加大科創債投資。此外,鼓勵政策性機構和市場機構為民營科技型企業發行科創債券融資提供增信支持。

從間接融資體系看, 商業銀行要主動作為,豐富產品的同時更要最佳化激勵機制。①加大銀行科技信貸產品的供給力度,擴大科技信貸規模。要發揮好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再貸款等貨幣政策工具的激勵作用,鼓勵商業銀行將服務科技創新納入戰略規劃,加大對科創企業的信貸投放力度。針對初創期的科技企業,開發風險分擔與補償類貸款,提升科技型企業「首貸率」。針對成長期的科技企業,積極拓寬抵質押擔保範圍,鼓勵開展供應鏈金融、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等業務。可參考成熟市場經驗,完善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和評估管理,放寬智慧財產權質押標的物種類限制,簡化確權手續等。如美國可質押的智慧財產權種類不受限制,多種智慧財產權可以合並質押,且質押登記采取「通知登記制」,減少了登記環節;日本同樣允許企業將專利權、設計權、商標權等合並質押。針對成熟期的科技企業,鼓勵透過並購貸款支持企業市場化兼並重組。②完善差異化科技信貸管理和考核機制。鼓勵商業銀行建立以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企業融資專屬評價體系,執行差異化授信審批機制,提升對中小科技型企業授信能力。推動銀行建設科技金融專業或特色分支機構,適當下放授信審批和產品創新許可權。推動發展科技金融盡職免責制度,建立盡職免責負面清單。

(四)以暢通創投結束渠道、擴大長期資金來源為主攻方向,最佳化創業投資發展的制度環境

一是 完善協定轉讓、並購交易等多元化結束渠道,解決投早、投小資金的後顧之憂。暢通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份額轉讓結束渠道。支持擴大私募股權二級市場基金份額轉讓試點範圍,對符合一定條件的S基金管理人給予政策激勵,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參與份額轉讓試點,鼓勵發起設立S基金專業委員會。暢通股權投資並購結束渠道。完善並購重組相關法律體系,最佳化兼並重組相關稅收政策,完善自然人股東適用標準、各類創新支付工具適用情況、跨境重組適用標準,推動並購重組程式的簡化最佳化。

二是 透過最佳化稅收、監管、容錯和考核等制度機制,引導擴大創投基金的資金來源,鼓勵社保基金、保險資金、國有資本等長期資金投資創投基金。稅收最佳化方面,健全投資創投基金的稅收優惠政策,放寬投資創投基金的稅收核算方式的扣除條件。監管約束方面,適度放寬養老金、保險資金、企業年金等長期資金投資創投基金的限制,支持全國社保基金、地方社保基金適度提高實際配置私募股權創投基金的投資比例,允許風控能力強的保險機構直接投資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容錯機制方面,透過合理的差異化使用條件和免責條款設定,健全容錯機制,提高國有資本的積極性。考核機制方面,最佳化長期資金投資機構和團隊的考核機制,鼓勵形成長周期的投資和配置策略。

分析師:羅誌恒,執業編號:S0300520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