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貓哥
來源| 大貓財經Pro
這兩天,外媒說,中國要對海外的中國富豪,征稅了。
咋征呢?
①20%的投資收益稅;
②離岸資產門檻1000萬美元;
③或者美股、港股上市公司股東;
傳得確實挺邪乎,說已經有人被約談了,其中還涉及到罰款,順帶著還跟中國的財政收入掛鉤。
已經有海外華人社群,開始渲染這事兒了。
富人哀嚎,怕重復征稅,中低收入者叫好,要擴大稅源,但是吧,大家多少有些誤會。
1、目前沒有官方資訊來證明;
2、稅收法定,目前立法層面也沒有相關的訊息;
3、如果真的有類似的事情,那麽還是在打擊逃避稅的範疇內。
境外收入,以前不收稅嗎?收啊, 這可不是啥新增稅目。
【個稅法】之後,境外所得的個稅是有單獨的政策的,其中,所謂的「投資收益」,就是「紅利所得」、「財產轉讓所得」,而這部份所得適用的稅率,就是20%。
只不過,這部份收入來自境外,而境外國家或地區對這部份錢也是要收稅的,為了避免雙重征稅,這部份錢在中國這邊是可以抵免的。
當然, 前提是,你在境外已經交過稅了,憑證抵免,無證不抵免。
中國對海外征稅,其實一直很松的:
1、中國居民個人的海外所得,是可以抵免的;
2、中國境內無住所個人在境外的收入,有條件豁免個稅,而且條件比較松。
但是,這些涉稅收入, 該申報的申報,該稅的稅,一旦逃避稅被查實,除了補繳稅款,還有不少罰金的, 打擊逃避稅,利國利民。
心裏沒有鬼,富豪們也不必恐慌。
這事兒為啥渲染得比較兇呢?
1、這事兒的群眾基礎還是很大的,畢竟富豪的離岸收入越來越多,卻沒產生啥國家紅利;
2、打擊逃避稅的條件,也越來越成熟。
2018年的時候,富豪們就恐慌過一波了,因為CRS。
這個CRS是G20國家委托OECD搞的一系列程式規則中的一個, 它是幹啥的呢?
簡單說,是金融機構把外國稅收居民的資訊報送稅務局,而簽約國家的稅務局,對這部份資訊進行互換,在簽約國家範圍內,稅收資訊透明化。
在CRS開始實施的時候,澳洲、紐西蘭的主流商業銀行, 就凍結了數千的銀行帳戶,要求他們確認,是否屬於外國納稅人。
咋報呢?舉幾個例子:
1、中國境內居住的中國公民A,在紐西蘭有涉稅資產,那麽紐西蘭會把他的資訊報送中國;
2、紐西蘭公民B,是中國稅收居民,他在紐西蘭的涉稅資產,也要報送中國;
3、居住在紐西蘭的中國公民C,在澳洲有涉稅資產,那麽澳方需要做盡調,屬於中國稅收居民,那麽報送中國,屬於紐西蘭稅收居民,報送紐西蘭,屬於雙方稅收居民,報送雙方。
CRS涵蓋範圍很廣:
1、 各類金融機構, 比如銀行、信托、券商、保險、各類投資實體等;
2、 不僅是高凈值人群, 個人低凈值帳戶、存量機構帳戶,都在盡調範圍內;
3、簽約國家或地區119個, 與中國合作的國家或地區,有106個 ;
這些簽約國家,有英法德等歐洲已開發國家,也有新加坡、澳洲、紐西蘭這樣的熱門移民目的地,還有葡萄牙、希臘、賽普勒斯、馬爾他這樣的「黃金簽證」簽發國。
也就是說,經過這番操作, 簽約國的稅收居民在海外的資產和收入,逐漸呈透明化,也為日後打擊逃避稅,擴大了操作空間。
更何況,國內的稅收大數據已經日漸成熟,主播、明星的逃避稅案例,都是靠大數據發現的。
真要是追討到富豪身上,也不必大驚小怪。
中國打擊逃避稅,大可不必安「境外富人稅」的名頭。
要說「富人稅」,全球的富人稅,早就提上議事日程了,這個大頭,各國都想征。
為啥?富人真的太會避稅了。
目前,世界的個人稅收,主要是透過收入征收的,比如最高個稅稅率,美國大約35%,紐西蘭39%,日本45%,中國45%。
但是,在資產性收入上,稅率相對都比較低,有些國家是有稅收優惠的,甚至有些國家沒有系統性的資本利得稅。
我們和富豪差在哪兒呢? 當然主要就是資產性收入上了。
不少大佬,有的選「一元年薪」,或者不要年薪,直接把收入性所得稅規避掉了。
關鍵是,人家「高風亮節」,還挑不出什麽毛病來。沒收入,但是,該富的,還是富。
華爾街的大佬們,對於避稅,更是駕輕就熟,畢竟人家有專門的稅務籌劃,稅務部門對他們也沒辦法。
G20曾釋出報告說, 億萬富豪平均稅率,只是其財富的0.3%。
所以,針對富人的財富征稅的呼聲很高。
今年的G20,輪值主席國巴西就提出了,要對富人們征收財富稅,對億萬富翁的最低稅率,提高至其財富的2%。
如果對超級富豪征稅2%,那麽每年能夠產生2000-2500億美元的收入。
目前,這個提案,已經有很多國家支持,比如法國、西班牙、南非等,但是也有反對的, 主要反對的聲音,就是美國。
不過,巴西沒放棄,上半年沒談妥,11月份的G20巴西峰會,還是要討論這事兒的。
能不能達成共識,還不知道。
一旦達成共識,那麽富人稅就真的快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