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工作室微博(@李輝產科工作室)的一個網友留言說她的朋友要從寧波飛回來找我看病,一問原因,是15個月前做的剖宮產手術,當地的醫生認為必須要做人流手術。這位網友是我的一個粉絲級患者,第一胎是我做的剖宮產手術,術後8個月的時候發現懷孕,問了好多醫生都建議流產,而我給的建議是「雖然有些風險,但也有成功的可能,我無法給予承兌,但可謹慎小心前行,如果你選擇繼續,我願意與患者一道努力嚴密監測、期待成功」。最後這個患者成功妊娠到38周後進行了再次剖宮產手術,術中看到子宮瘢痕愈合良好,一點破裂跡象都沒有,進一步增加了信心。
我有個病人是2次剖宮產術後,距離第二次剖宮產手術10個月懷孕的,前兩次剖宮產都是我做的子宮下段剖宮產,她害怕我讓她放棄就一直沒告訴我,直到妊娠6個月才來找我看病。沒有選擇,唯有與她一起堅持,嚴密觀察到妊娠37周時行第三次剖宮產手術,術中見子宮下段稍薄,但彈性好,沒有破裂跡象。這並非是個別病例,我接觸的患者有剖宮產術後5個月、6個月、7個月、8個月…..,1年,1.5年的都有,都是成功堅持到足月分娩的,而且再次手術時發現子宮瘢痕恢復的確實很好。故願意跟大家分享,挑戰傳統觀念,認為剖宮產術後必須2年後再要孩子的觀點應該是醫生的建議,但也不能僵化地去執行。在微博上發出此觀點後,得到一些同行認可,而且他們告訴我坡國剖宮產術後半年可再懷孕,香港對待剖宮產和順產一樣對下一胎沒有特別限制。
另外,對於剖宮產術後瘢痕的監測,一定不要迷信去超聲下看瘢痕的厚度,糾結是2mm容易破裂還是3mm容易破裂,單純根據疤痕厚度測量來判斷是否有破裂風險是不正確的,科學依據不足。超聲測量下的幾公釐誤差太容易,瘢痕子宮是否破裂要取決於子宮瘢痕的彈性而非厚度,彈性根本無法進行產前評估。如果妊娠過程中沒有瘢痕切口的撕裂疼痛感和瘢痕處的壓痛幾很少有破裂的。因此,不要強迫超聲科醫生去看瘢痕厚度,超聲醫生常常抱怨受此困擾。除非患者有癥狀,當超聲檢查提示子宮瘢痕處回聲有連續性中斷時,我會很慎重對待,不排除有不全子宮破裂可能。中山大學附屬一院@超女 style的微博裏發了一篇微博,測的瘢痕是0mm,她評論妊娠結局為沒有發生子宮破裂,我懂她想表達的意思,沒有去問術中所見,但產科臨床醫生會判定為「不全子宮破裂-即瘢痕斷裂,但漿膜層完整」。這種情況下產科醫生會根據孕周、是否存在宮縮和是否存在切口壓痛等癥狀綜合判定再次進行剖宮產手術時間。
越來越多產科醫生對瘢痕子宮開始重新認識,因此很多剖宮產術後的患者如果再次懷孕後頭盆相稱,既往剖宮產為子宮下段橫切口(是指子宮,不是腹壁)且沒有其他子宮手術瘢痕,此次妊娠足月子宮切口瘢痕處無壓痛,產科醫生也常建議VBAC(剖宮產術後的陰道分娩),但分娩過程中需要醫生嚴密監測,要做好子宮破裂的應急處理預案(產程中子宮破裂風險報道為0.52%),上述情況下的VBAC成功率報道為50-80%。
在臨床工作中,也常遇到子宮破裂的,多發生於古典剖宮產手術(子宮體部剖宮產術後)、子宮壁的縱行切口瘢痕、子宮肌瘤腹腔鏡核瘤術後(縫合不確切情況)、子宮肌瘤射頻消融術後、子宮體部肌壁間大肌瘤核除術後等情況。瘢痕子宮後妊娠和分娩方式,簡單中參雜著復雜,復雜裏蘊含著簡單,不必過於擔憂,但也不可小視,且行且謹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