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簡白 編|深海
9月4日,ST鼎龍釋出關於聘請主辦券商的公告。
ST鼎龍已於2024年8月23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出具的【關於鼎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證上〔2024〕699號),鑒於公司股票於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間連續二十個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觸及交易類強制退市的相關情形,深交所已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具體內容詳見公司於2024年8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披露【關於收到股票終止上市決定的公告】。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關於退市公司進入退市板塊掛牌轉讓的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強制退市公司在股票被摘牌前,應盡快聘請符合規定條件的證券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券商」),委托其提供進入全國股轉公司代為管理的退市板塊掛牌轉讓服務,並授權其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登記結算系統的股份結束登記、股份重新確認及股份登記結算、股份轉讓服務等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聘請金圓統一證券有限公司擔任公司主辦券商,並與其簽訂【委托股票轉讓協定】,委托其為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辦理證券交易所市場登記結算系統股份結束登記、股票重新確認以及退市板塊登記結算等相關事宜。
值得關註的是,7月30日,ST鼎龍及相關責任人收到中國證監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廣東證監處罰字〔2024〕15號)。
經查明,ST鼎龍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的事實如下:ST鼎龍將虛增的存貨、營業收入及利潤納入合並財務報表範圍,導致披露的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其中,2021年度虛增存貨958.08萬元,虛增利潤總額214.72萬元,占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6.3%;2022年上半年虛增營業收入4577.87萬元、虛增利潤總額3790.35萬元,分別占當期披露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絕對值的19.72%、64.1%。
綜合考慮本案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及提供材料、公司已追溯調整相關財務數據等情況,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一、對ST鼎龍給予警告,並處以500萬元罰款;二、對龍學勤、方樹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罰款;三、對王小平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四、對張文龍、劉江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60萬元罰款。
對此,上海仁盈律師事務所律師主任張晏維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21年9月30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間買入,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盤時持有ST鼎龍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透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88)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天眼查顯示,ST鼎龍參與招投標計畫1次;智慧財產權方面有商標資訊14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