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分享的是【2024年第三季度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企业政策培训会课件】 報告出品方:中国信通院
年报制度
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通过管理平台向发证机关报告下列信息:上一年度的电信业务经营情况;②网络建设、业务发展、人员及机构变动情况;③服务质量情况;④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执行情况;⑤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及经营许可证特别事项的情况; ⑥发证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双随机检查
电信管理机构建立随机抽查机制,对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年报信息、日常经营活动、执行国家和电信管理机构有关规定的情况等进行检查。 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在抽查中发现电信业务经营者有违反电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处理。
信用管理
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不良电信管理机构根据随机抽查、日常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记录等情况,名单和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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