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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法务宣布,大V言论构成「名誉侵权」,赔偿56595元!

2024-08-29科技

小米一直都是一家饱受争议的企业,互联网热度非常高,所以小米的流量也引起了一些自媒体博主的注意,都想通过发布小米关联内容获得流量和关注度。

但小米作为一家国内头部科技公司,自然有人喜欢就会有人讨厌,喜欢小米的网友会尽可能地维护小米品牌,而讨厌小米的朋友则会想方设法地吐槽小米。

其实吐槽小米也没问题,毕竟作为一个品牌的消费者,吐槽一下产品质量、产品体验都是没问题的, 可有一些自媒体博主却为了流量铤而走险,用造谣和 侮辱性 言论抹黑小米。

前有天极网恶意火烧小米电视,用非常恶劣的方式进行拆机毁坏,对小米电视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伤害,最终天极网被判赔偿200万元并公开道歉。

后面又有「折腾的老猫」和「溪溪大人」接连被裁,前者由于是残疾人,需要长期吃药,所以小米没有让「折腾的老猫」赔偿,只是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了道歉。

但「溪溪大人」就没有那么好运气了,法院认定溪溪大人侵害了小米的商业信誉及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小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十五万元,并在微博置顶道歉24小时。

现在又有一位大V被制裁了, 小米法 部日前宣布,与 「小蒜苗长」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 取得了最终胜利。

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小蒜苗长」的言论构成对小米公司的名誉侵权, 要求其删除相关侵权言论,并连续 7日向小米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小米经济损失等共计56595元。

据悉,该案起因是「小蒜苗长」在其运营的自媒体账号上发布了多篇涉及小米公司的文章及评论。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在其文章中多次使用侮辱性言辞,对小米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科技创新、企业形象等多方面进行了不实的贬损。

法院认为,这些言论不仅侵犯了小米的名誉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法院还特别指出,「小蒜苗长」作为专业自媒体从业人员,在发布文章时应避免为博取噱头而致使言辞过激、言论失实。

其长期从业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更应审慎行使媒体从业者的舆论监督权,以客观、真实的态度进行报道,避免传播虚假市场信息,扰乱市场交易秩序。

在判决中,法院详细列举了被告的侵权行为,包括在文章中直接使用侮辱性词汇,以及对小米公司的多方面不实评价,法院认为这些行为主观过错明显,且造成了实际损害,因此判定其构成名誉侵权。

其实话说回来,小米一直都是一家愿意绝接受批评指正的企业,对网友的建言非常重视,比如小米汽车早期设计的车尾字母LOGO很大,网友吐槽不好看,雷军就要求把LOGO改小了。

还有MIUI发展初期,其实都是按照用户提出的需求进行迭代更新的,而且开发版一直保持着周更的传统,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充分听取用户的建议,以最快的速度进行迭代。

从这些案例可以看出, 小米并不是不听建议的企业,相反小米对每位用户提出的有效建议都会进行可行性评估。

但一些自媒体博主却通过小米对用户的包容进行钻空子, 将批评建言偷换概念,用 误导 、造谣 带节奏的 方式对小米的品牌进行侵害, 这自 然是不能容忍的。

所以小米现在接连出手,对多位自媒体博主做出了审判,也是表明了小米的决心,要和这些网络恶势力斗争到底。

而小米之所以一打一个准,保持着不败的战绩,则是因为这些恶意抹黑的博主所发布的内容被保全取证了。

如今随着大V「小蒜苗长」遭到制裁,说明 小米法 部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取证、起诉流程,后面必定会持续进行 「扫黑」 建议那些还在以黑小米博流量的博主们,赶紧收手吧,此路已经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