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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绿色金融风险法律防范模式探析 顾长河 张 婧

2024-06-07财经
新时代背景下,全球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绿色金融作为一种兼顾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金融发展模式,已经逐渐成为我国金融领域改革和创新的方向之一。具体而言,绿色金融指的是开展和支持与环境保护、气候变化适应、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等相关项目的融资活动,主要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投资等。而绿色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要有效防范绿色金融风险,切实提高绿色金融投向精准度,就需注重识别和评估,并积极创新绿色金融风险法律防范模式。
绿色金融风险法律防范指的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规范和稳定绿色金融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在绿色金融风险管理中,法律防范具有多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不仅可为绿色金融业务提供有效保障,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还能不断强化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提高绿色金融业务的透明度和公正度。同时,可为绿色金融监管提供法律依据,确保政策的落地;可通过法律手段依法惩治违法行为,进而维护绿色金融生态环境。然而,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防范模式存在诸多局限性和不足,如法律体系建设不完善,缺乏专门针对绿色金融的专项法律法规;法律更新较慢,无法有效跟上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步伐;法律执行力度不足,监管空白和执法不严现象频出;法律防范意识薄弱,市场主体法律素养亟须提高。因此,改革和创新绿色金融风险法律防范模式势在必行。
完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是创新法律防范模式的坚实基础。近年来,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完善绿色金融法律法规体系是确保绿色金融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必要保障。首先,需要对绿色金融进行定义和分类,制定统一标准,明确绿色金融相关的活动和项目,建立规范化、系统化的绿色认证与标识机制,鼓励认证机构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认证服务质量与效率,为实行监管和指导奠定基础。其次,制定专门的绿色金融法规,或在现有金融法律中新增绿色金融相关章节,确立绿色金融的法律地位。再次,在进行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制定时,应坚持和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确保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公平原则,有效保障各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励相容原则,通过法律和制度建设激发金融市场的内在动力;前瞻性原则,兼顾当前发展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此外,需要制定具体执行细则和相关操作指南,对绿色金融产品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风险管理等进行严格规定并贯彻落实。
加大绿色金融监管力度是创新法律防范模式的关键所在。推动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有效防范绿色金融风险,需要加大绿色金融监管力度。具体而言,首先需要建立和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监管框架,确保绿色金融监管政策与国家政策制度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相一致。其次,需要强化信息披露,制定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则和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和相关企业按照规则和标准,对绿色金融产品和项目的环境效益、风险评估、管理措施等进行披露。这既可以为社会提供明确的投资方向信号,引导更多资源流向绿色低碳领域,激励各市场主体实施绿色低碳的商业模式,也可有效降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漂绿」风险,助力金融机构更精准地把控防范风险。再次,需要建立科学有效的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监管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金融机构的绿色资产以及产品、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同时,需要加强国际合作,与国际监管机构积极开展合作,推动经验交流与共享,以互相借鉴,完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监管效率。
提高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是创新法律防范模式的内在要求。法律意识是指人们的法律认知和素养,主要包括法律观念、法律知识和法律行为等。在绿色金融市场中,提高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有助于规范绿色金融市场秩序,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保障相关投资者权益,推动绿色项目融资,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为绿色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为此,首先需要加强法律法规教育。采取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包括培训、研讨会、在线课程等,加强对金融机构、相关企业和投资者的绿色金融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其次,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有效利用新媒体和社交平台,对绿色金融法律知识进行普及,使人们认识到绿色金融的重要性。再次,有效利用案例分析。通过对绿色金融领域典型案例的分析,加深市场主体对违法、违规后果的了解,以不断提高市场主体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创新法律防范模式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绿色金融产业发展迅速,绿色金融纠纷频发,不仅涉及金融机构、企业、政府等多方面主体,还影响环境、社会、经济等发展与建设,具有复杂性、多样性、敏感性、跨界性等特点。对此,需要建立绿色金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以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稳定,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首先,要鼓励使用仲裁、调解、专家评审等方法来解决绿色金融纠纷,建立专门化的绿色金融仲裁机构和调解机构,提供专业调解人员,邀请行业专家参与纠纷评判,为有效解决绿色金融纠纷提供支持和保障。同时,为提高纠纷处理效率,要坚持系统观念,整合办案方式,将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诉讼程序与诉前调书、诉前调确、支付令等解纷方式有效结合,以更高效地解决纠纷。其次,可以利用在线争议解决纠纷,充分利用新媒体和新技术,建立在线平台,提供争议解决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多便捷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再次,需要建立合作机制,鼓励多个不同纠纷解决机构进行合作,以建圈强链、积厚成势,加强彼此之间交流和沟通,推动资源共享,以便提供更为连贯和更加高效的服务。
创新绿色金融风险法律防范模式,既是促进绿色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也是推动绿色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值得进一步探索。
〔作者:顾长河,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省科技金融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法学院副教授;张婧,河北金融学院法学院副教授。〕
【青海日报】(2024年06月07日 第8版:理论特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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