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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8财经

关于公开遴选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河城投集团」)的前身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多年来,临河城投集团始终专注于政府类重大市政工程、市场类城市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等工作,现已发展成为临河区资产规模最大、资信等级最高、投融资能力最强、经营业态最多的地方国有企业。旗下拥有全资子公司8家、控股子公司5家、参股公司4家、PPP项目公司3家,另有三级公司9家,在岗在职员工500余人,经营板块已拓展至房地产开发、建筑安装、生物科技、酒店运营、物业管理、仓储物流、商贸流通、农业产业、新能源等领域,并拥有多项行业优质资质和市场准入牌照。为巩固集团发展成果,继续做大做强国有企业,打造遵纪守法、业务过硬、诚信经营的管理队伍,临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国资委)现面向全区公开遴选1名城投公司总经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范围

临河区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或区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参聘人员具备【巴彦淖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巴党办发〔2021〕3号)要求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能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维护民族团结。能够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坚定做大做强区属国有企业的职业追求,具有办好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及法律法规,具有正确的政绩观,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3. 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市场应变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5. 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房地产、投融资等领域高级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两岁(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任职经历要求。应具有累计5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或者相关的经济、法律、党群等工作经历。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参聘人员须任副科级满2年以上;区属国有企业参聘人员须任同层级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

4.优先聘任条件。具有5年以上国有企业中高层职业经理人从业经验的;熟悉建筑、工程及房地产开发,投融资或资本资产运营业务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遴选对象:

1.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 近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 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 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6.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 有违法、违纪或不良执业记录的;

8. 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 其他原因不宜使用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8日—7月23日(工作日9:00—18: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点在临河区财政综合楼11楼1106办公室。

3.报名要求:参聘人员需准确、规范、如实填写【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遴选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近三年度考核表、从业资格(资质)证书、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能认定本人工作经历、证明本人工作能力业绩材料等原件(并附复印件)。参聘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资料及竞业限制等情况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有隐瞒、虚报等情况,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人员与遴选岗位数达到5:1及以上时启动能力和素质测试,达不到比例时,修改报名资格、条件,重新发布公告。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遴选资格。

(三)能力和素质测试

1.区国资委聘任专家组成评委会,由评委会通过面试评估的方式,对参聘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2.能力和素质测试分演讲和答辩两个环节进行。参聘人员围绕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自拟题目进行演讲,时间不超7分钟。演讲结束后,进行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和答辩环节满分均为100分,由考评组评委当场评分,演讲答辩结束后,按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算得出面试成绩,并当场公布。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考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提出考察建议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拟考察人员由区国资委专人陪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付,体检标准和纪律要求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要求执行。

(五)考察

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国资委成立考察工作组并开展综合考察。坚持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考察,综合运用谈话调研、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工作资料、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人选情况。重点坚持政治标准,注重精准识人,突出考察政治表现,全面考察人选素质、能力、业绩和廉洁从业等情况。并征求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巡察办、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临河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信访局、临河税务分局,以及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和档案管理等部门意见。

(六)确定人选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调查情况和考察意见,按1:2提出拟聘任人选,提请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七)公示

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后,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任手续。

(八)聘用期限及试用期

聘任人员聘期3年,并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或区国资委进行考核。

四、聘后管理

按照【巴彦淖尔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巴党办发〔2021〕3号)对聘任人员加强管理。

1. 实行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承诺制度,除健康原因外,任职3年内一般不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领导职务。辞职应当提交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2. 区国资委负责对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进行考核。

3. 薪酬待遇。聘任人员薪酬按照【关于临河区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执行。其中,体制内聘任人员比照正科级干部管理,市场化聘任的人员签订聘任协议合同化管理。

五、其他事项

1.选聘用工作期间有关录取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全程面向社会公布,请参聘人员及时关注。

2.参聘人员要在报名时填写常用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到本人,后果自负)。

3.遴选过程中,如确定自愿退出,须按照招聘单位要求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

4.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5.本公告解释权属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委。

咨询电话:13947800888

联系人:燕飞

监督举报电话:0478—12380

附:内蒙古临河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遴选报名表

临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来源:黄河金岸魅力临河

编辑:杨雅康 校对:乔鸿

初审:田昌

审核:张呈宇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