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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并购座谈会纪要解读!

2024-10-22财经

详细解读:

一、会议背景与目的

上交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决策部署,推动证监会「并购六条」 与 「科创板八条」 落地见效,再次举办券商座谈会,宣讲并购重组政策精神,听取意见建议,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打通政策落地 「最后一公里」。

二、与会券商观点

认可政策:券商认为 「并购六条」 与 「科创板八条」 坚持市场化方向,回应了并购重组难点、堵点问题,激发了市场信心与活力,沪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度提升,案例增多。

中介责任:作为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将提高服务能力,宣传解读政策,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推动优质案例落地。

提出建议:券商就完善并购重组沟通机制、提高审核效率、推动跨境并购制度完善、优化商誉处理及配套制度安排等方面提出建议。

三、上交所观点

并购重组的重要性:上交所认为并购重组是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改革与服务:上交所将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市场沟通与服务,营造良好市场生态。同时,希望券商承担「看门人」 职责,提升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推动标志性、高质量的产业并购案例落地。

四、座谈会主要内容

主要领导讲话精神

蔡建春(总经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围绕好公司好资产,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在存量经济时代强调价值导向,积极创新。

活跃并购重组不仅是审核环节的事,交易所还将在引导长期资本、机构投资等方面努力,全面贯彻注册制精神。

上交所将持续通畅沟通机制,并购重组审核向「公开、透明、可预期」 看齐,市场主体可与交易所沟通。希望投行多沟通、多推案例。

刘连起(重组委主任):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具和政策丰富,可充分利用,已有典型案例,对并购六条中不明确的可参考案例或与交易所沟通,必要时交易所会帮助设计方案。

当前是政策红利期,要抓住窗口期机会,包括借壳,首单案例很重要。

并购六条的具体落地,如储架式发行的定价机制,鼓励尝试不同做法,具体规则将在典型案例积累后推出。

徐明磊(公司一部总监):现金类收购要控制风险,新政起步阶段多推平稳可落地、潜在负面较少的案例。

佘力(审核中心常务副主任):并购审理理念与 IPO 不同,审核中心更尊重市场意见,愿意参与方案设计,帮助上市公司做好并购。

陈亦聪(公司二部总监):对绩差类上市公司,除关注财务风险外,还要关注综合风险;对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将强调精准问题,中介做好勤勉尽责,市场化因素导致的问题不会苛求问责。

并购六条解读

产业并购:政策导向为产业并购,围绕新质生产力、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科创板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在有协同效应且不影响科创属性的情况下,标准可适当松动。

跨界并购:回应市场关切,跨界并购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第二曲线增长,避免盲目跨界,鼓励产业导向的并购。

未盈利资产并购:主板上市公司收购亏损资产需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讲清并购目的和逻辑;早期创业公司并购要对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有利。要综合判断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私募基金反向挂钩:支持私募基金退出,支持耐心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缩短锁定期。以基金业协会备案为准,支持产业整合导向的私募基金收购上市公司,但不符合大股东资质的不能成为大股东。

吸收合并:支持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简化审核流程,缩短被吸并方股东锁定。上市公司包括沪深 A 股、B 股及北交所上市公司。

产业整合:传统行业产业整合适用面宽,借壳要符合 IPO 政策。

估值包容度:并购估值不同于 IPO,关注净资产增值率,轻资产公司可采用多种估值方法论证。

业绩承诺:第三方产业并购关注交易方案公允合理,业绩承诺不影响判断。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取消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规定,减少顾虑。

分期发行股份:储架式发行先从科创板定增融资推出,并购分期发行定价机制和发行节奏市场化,待案例积累后出台细则。

撤否企业并购:根据撤否问题决定是否鼓励并购,借壳规则未修订,触及借壳需遵循借壳规则。

总体而言,这次座谈会体现了上交所对并购重组市场的重视和推动,明确了政策方向和重点,鼓励券商积极参与,共同促进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高市场质量和活力。

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上交所再次举办券商座谈会,努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2024-10-10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资本市场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和新「国九条」精神,推动证监会「并购六条」与「科创板八条」落地见效,10月10日,上交所再次举行券商座谈会,现场宣讲并购重组最新政策精神,并就进一步活跃并购重组市场、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听取意见建议。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华泰联合、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东方证券、广发证券8家券商参加会议。

与会证券公司一致认为,「并购六条」与「科创板八条」坚持市场化方向,针对性地回应市场关注的并购重组难点、堵点问题,从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鼓励上市公司加强产业整合、进一步提高监管包容度、提升重组市场交易效率等方面做出一系列创新性安排,措施之多、力度之大,均为近年来少有,有效地激发了并购重组市场的信心与活力。自相关政策发布以来,沪市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活跃度不断提升,数量明显增加,主板、科创板多个标志性案例相继涌现,市场反响热烈。大家表示,作为并购重组的重要中介机构,证券公司将切实提高服务能力,把监管政策导向宣传好、解读好,充分发挥交易撮合和专业服务作用,支持更多符合政策要求的优质案例尽快落地。与此同时,大家就完善并购重组沟通机制,进一步提高并购重组审核效率,推动跨境并购制度完善,优化并购重组中商誉处理,以及优化税收、国资管理等配套制度安排等,提出相关建议。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并购重组是实现产业整合和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助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上交所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持续深化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机制,强化市场沟通与服务,推进监管更加公开、透明、可预期,共同营造支持高质量产业并购的良好市场生态。希望证券公司切实承担起「看门人」职责,提升专业能力和执业质量,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同时加强价值判断,把好并购重组质量关。当前,要把握难得的机遇,与监管部门和上交所同向发力,积极开拓,大胆创新,支持服务上市公司用足用好并购重组政策工具,尽快推动一批标志性、高质量的产业并购案例落地,将创新政策举措转换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下一步,上交所将继续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并购重组政策宣导,引导市场各方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活动,更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切实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

上交所并购座谈会纪要

参会人员:

上交所 :蔡建春(总经理)、刘连起(重组委主任)、王泊(副总经理)、佘力(审核中心常务副主任)、徐明磊(公司一部总监)、陈亦聪(公司二部总监)、王升义(科创板公司部总监)以及会员部、办公室、市场发展部等负责人

券商 :中信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东方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8家券商投行业务分管领导和并购业务负责人

座谈会主要内容:

上交所审核中心就并购六条与科创板八条制定的背景、导向、内容理解和市场典型案例做了讲解,针对性地解读、解答当前市场关注的并购重组难点、堵点问题,请各家券商就当前政策的落地、更好推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需要做的工作提意见和建议。

交易所领导表示,要把握好政策宗旨,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是宏观环境变化,进入到存量经济时期的重要举措。上市公司和中介机构开展并购重组,要树立并坚持好的价值观、价值导向,利用好政策更好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整合,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交易所会在提高监管包容度、提升审核效率、通畅沟通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向公开、透明、可预期方向优化,持续做好服务。交易所会在政策宣导、创新方案支持、项目沟通等方面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必要时可由上交所相关业务人员到各券商、上市公司做政策解读和宣导。当前的政策是改革的起步,条件成熟了还会继续推出一系列支持性、创新性安排。同时,希望各家券商给市场主体做好宣导,近期多推动并购重组的案例公告,特别是市场效应好、能平稳推进的好项目好案例。

一、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

(一) 蔡建春(总经理)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一定要树立并坚持正确的价值观,要围绕好公司好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方向做。当前已进入存量经济时代,要特别强调价值导向,在这个基础上积极作为,大胆创新。

活跃并购重组,不是审核单一环节的事情,交易所同时也会在引导长期资本、机构投资等方面努力,不只是在IPO、并购等审核环节落实注册制,在投资导向、日常监管等方面贯彻注册制精神。

上交所在通畅沟通机制上会持续努力,并购重组审核要向科创板要求的「公开、透明、可预期」要求看齐,如果市场主体有疑问,可直接向交易所公司监管部、审核中心沟通。

总的来说,希望投行有问题、有项目就多沟通。其次是多推案例,当前市场亟需的是并购重组案例,批量的案例,好的案例,希望投行多推案例,推好的案例。

(二)刘连起(重组委主任)

当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工具、政策很多,可以充分用好,已经有一些典型案例出来,并购六条里面还有待明晰的,可以参考已公告案例。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没有先例,可以直接到交易所沟通,必要时会帮助企业设计更好的方案。当前需要案例先行,规则的细化、完善,在典型案例积累之后再总结完善。

当前还是政策红利期,窗口期机会要抓住,包括借壳在内。如果有想法,可以更积极态度推行,第一单、首创案例很重要,有些不是很明确的事项,首单做得好,可以推向全市场。有些未必有好效果的做法,首单过了,后面可能就无法照例参考了。

并购六条具体的落地,比如储架式发行,定价机制可以是首次发行定价,也可以每次发行期定价,或者其他合理做法,鼓励做各种不同尝试,具体规则会在典型案例积累到一定程度之后再推出。

(三)徐明磊(公司一部总监)

现金类收购,不建议做过高的杠杆,要控制好风险。其次是建议在现在新政起步阶段,多推平稳可落地、潜在负面较少的案例。

(四)佘力(审核中心常务副主任)

并购的审理理念和IPO不同,会在交易方案这些方面更尊重市场意见,审核中心也愿意更多参与到方案设计环节,帮助上市公司更好做好并购。

(五)陈亦聪(公司二部总监)

对绩差类上市公司,除了财务类风险外,要更多关注综合类风险,比如是否存在违规、处罚问题。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包括并购后对上市公司和中介的监管,会强调精准问题,只要做好勤勉尽责,市场化因素导致的问题不会苛求问责。

二、并购六条的解读(施晶晶)

(一)产业并购

这次并购政策,导向是产业并购,希望围绕新质生产力、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方向努力。在此基础上,具体标准上做了松动。比如科创板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并购,即使并购标的不在科创板IPO鼓励的六大行业里,要有协同效应、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并购后科创属性发生变化的,可以推进。

(二)跨界并购

原来就没有限制,这次提主要是回应市场关切,做的特别提示。但是跨界并购要有要求:(1)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第二曲线增长。(2)盲目跨界会受到严监管,第二条对跨界并购提的限制条件,也是希望避免盲目跨界,鼓励产业导向的并购。

(三)未盈利资产并购

原来也有,只是比较少,普适性案例不多。对主板上市公司,收购亏损资产,条件是不要影响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要讲清楚并购的目的和逻辑,比如收购的资产是做产业配套、技术支持,没必要盈利,能够强链补链的;对早期创业公司的并购,要讲清楚是有前景的,对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持续经营是有利的。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持续经营能力,要结合上市公司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等综合判断,不要因为并购导致上市公司出现大幅亏损等状况。

关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要结合交易目的,说清楚并购是否有利于引进技术、人才,是否有利于补链强链。

(四)私募基金反向挂钩

主要是回应支持私募基金退出问题,支持耐心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支持持有期限较长的私募基金缩短锁定期。

关于私募基金的界定,以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为准,可以是创投基金,也可以是产投基金,并购基金也可以。

支持以产业整合为导向的私募基金收购上市公司行为,但是私募基金本身不符合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资质的,不能成为大股东,这是资管、私募基金规则的限制。

(五)吸收合并

同一控制下吸并案例很多,也继续支持。同时这次也提出非同一控制下的吸并,明确态度积极支持。除了简化审核流程,还增加了缩短被吸并方股东锁定的安排。吸并中有构成收购的,按照现行规则披露就好。

上市公司的界定,包括沪深A股、B股上市公司,也包括北交所上市公司。但不包括港股上市公司。

(六)产业整合

传统行业的产业整合,行业适用面很宽,衣食住行等IPO黄灯行业也可以做。但是构成借壳的,要等同IPO,借壳资产要符合IPO政策。

(七)估值包容度

并购的估值,不会也不能等同IPO的估值方法。关注点是按净资产为基准的增值率,轻资产的公司,增值率高,可以采用多种估值方法论证,包括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

(八)业绩承诺

第三方产业并购,关键点包括估值在内的交易方案的公允合理,不会因为有业绩承诺就放松公允性判断,也不会因为没有业绩承诺就影响合理性判断。

(九)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并购重组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过往也比较宽松,这次直接取消规定,是减少顾虑。

(十)分期发行股份

储架式发行,定增融资的,会从科创板先行推出。待规则落地后,科创板公司配套融资也可使用储架式发行制度。

并购的分期发行,定价机制、发行节奏,希望市场化,从案例中总结,近期不会出台规则加以限制。待案例积累到一定程度,应该会出台细则予以明确。近期如有案例,或者问题,可积极沟通。

(十一)撤否企业并购

要看撤否的问题,如因为业绩造假嫌疑,并购也不鼓励。如因为板块定位,并购不限制。同时此次借壳规则没有修订,触及借壳的还是要遵循借壳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