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益严峻。
失独老人自然而然就成为了当下备受关注的社会群体。
那么在2015年后,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背景下,这些失独老人究竟过得怎么样呢?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进最真实的失独老人现状……
什么是失独老人?
失独老人指的是根据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仅生育了一名子女,但是该子女由于事故或疾病等因素离开人世,未再次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老年人。那些积极回应「一胎」的老年人,不但陷入了「一胎难求」的困境,更面临着生病后如何就医和养老保障等诸多难题。
失独人群的出现是我国人口政策负面影响的表现,如果失独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将导致民众对政府的信心发生严重的危机,并且当其数量不断增加时,可能形成一种不安定的群体,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所以,了解了「失独老人」这个概念之后,我们要从这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团体开始,深入到他们的人生中去。
我国失独老人的生活现状
以南京市为例,尽管南京市制定了多项政策,从经济、精神等多方面给予失独者照顾,以缓解其生活及精神上的困扰,但是,目前我国的失独者养老状况仍然十分严重。
根据南京市卫生计生委的数据,到2016年,南京市共有6000名失去子女的老年人。例如,南京市某区,截至2016年年底,该地区49岁及以上女性家庭成员共900名,其子女因疾病、交通事故或自杀等原因去世,其平均年龄在59岁左右。
目前,我国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目前,我国的失独者以退休金和专项补助为主。有关部门在南京市鼓楼区对12位失独者进行了深入采访,结果显示,这些失独老人大多以领取较少的退休金为生,在这些失独者中,每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占91.7%,而1500元以下的占16.7%。
由于独生子女死亡前的伤病治疗,很多老年人都背负着沉重的债务,甚至有些老年人还承担着外孙或者孙子孙女的学费。失独老人的身体素质随著老年人口的增多而日益恶化,其养老和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多数失独老人过着贫困的生活。
南京失独家庭中,每月收入低于2500元的比例高达55%,其中5.8%依靠政府救助,陷入「老无所养,老无所医」的窘境。
有一项政策是:对那些没有再婚或者领养过孩子的家庭,每个家庭每个月补助100元,直到他们去世为止。
考虑到目前的社会条件,低保的数额实在是太小了,申请低保的条件也很苛刻,比如说,单亲家庭的女性必须年满49岁。另外,被资助人在再次怀孕或者被法定领养后,其生活费将被暂停。
在我们国家,养儿防老是一种传统的家庭理念,失独让他们失去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失去了自己的存在感,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也失去了自己的价值。南京市一区「留守老人」的调研表明,大部分留守老人都处于丧子之痛之中,存在着较重的精神问题,超过50%的老人出现了轻生的念头。
失独者的心理伤害,一部分来自内心,由于丧失了唯一的子女,他们就会丧失心理上和生命上的两种依赖,从而使他们更有可能患上精神病、抑郁症等疾病;二是来自于外界,有些人会认为你是个灾星,对你进行歧视。这些社会上对失独者的歧视,使得他们迫切需要心理上的安慰。
子女在维持一个家庭的稳定性中起着非常关键的角色,失去父母的压力很可能导致婚姻关系的解体甚至离婚。由于失独者的平均年纪偏大,且老人再次生育的可能性低于正值壮年的人群,所以她们所遭受的打击也更大。一旦丧失了唯一的孩子,夫妇之间很可能会相互抱怨,从而导致家庭冲突的扩大。
此外,对于失独者来说,孙子孙女才是他们的传宗接代之本,孙子孙女则是他们生命中的寄托与寄托。然而,目前我国对隔代探视权的保护还不够完善。
在失独的老人和媳妇、女婿的遗产争夺中,常常会出现一些矛盾,同时,丧偶媳妇或女婿的再婚,也会引发监护纠纷,对于看重传宗接代的失独者而言,无疑会造成二次伤害。
目前,随着老年人数的增加,适龄工作人数的下降,社会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在中国,「养儿防老」历来被认为是一种以家庭为主导的养老方式。
在中国,特别是在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后,由于传统的大家庭规模日益缩小,并且呈现出了老龄化与少子化共存的结构特点,即「双全」、「双独」的家庭比例在增加,同时也使得养老的风险日益增加。
失独这一事故导致了失独者家庭养老的最后失败,然而,养老不仅仅是一个家庭的义务,更是政府和社会共同的职责,所以应该建立起家庭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抱团养老等各种方式相互补充的综合性养老方式。
我们要如何应对?
有如下规定:从2016年开始,年满60岁的老人去世专项补助将增加到每个月500元,年满49岁以上的老人去世专项补助按照每个月5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
根据南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对专项补助的标准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其与地区居民的平均收入和价格涨幅保持一致;将满足低保标准的独居老人纳入低保对象;
对于因意外事故或重大疾病而需要帮助的失独者,应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实施意见】还针对失独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作出了相关的安排,比如:60周岁以上失能、部分失能或生活困难的失独老年人等特殊扶持对象,在他们自己选择居住在公办养老机构或者居家养老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根据当地就近原则为他们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和补贴;
6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和60岁以上的特殊扶持人,也可以向国家购买养老保险。
当前,在南京市,针对失独者家庭采取一对二的帮扶方式,为每位失独者安排一名公务员和一名街道领导,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为其服务。
南京市还构建了「四个一」的工作机制,即:构建「无儿户」的家庭档案;搭建志愿服务的平台;举办一次家庭慰问活动;每到节日期间,对孤寡老人进行精神、物质上的关怀及温暖的短信祝福。针对「无人」的特点,南京市卫生计生委将在元旦和春节期间为「无人」家庭购置「家政服务证」,为其居家养老、居家清洁等服务。
在哪些方面可以改善?
要注重对失独者的自立。失独者要摆脱「失独」的困境,首先要转变思想观念。在对失独者进行社会援助的同时,应加强对失独者的自我帮助,帮助他们恢复对生命的自信和对生命的意义的认识。
在经济上、感情上和舆论上,由于失独者所承受的巨大的经济、情感和舆论的压力,因此,街道特别是社区要积极地对这些失独者进行关怀,使他们感到来自于社会的温馨。
同时,街道和社区要积极为失独者创造一个活动的空间,并通过手工编织、书画交流、踏青旅游等形式,让他们走出孤独。
相关的研究资料表明,失独者的自我认同度较差,对人生也丧失了自信与激情,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国的传统,我们的家长们总是把所有的期望都放在他们的孩子们的身上,一旦他们的孩子们离开了他们,他们就会陷入精神崩溃、老无所依的境地。
所以,失独老人应该多参与社会交往,增加感情沟通的可能性。另外,要注意自己的自立,积极参与各种有意义的活动,让自己从丧子之痛中解脱,像上海一名失去子女的妈妈,以卖掉她的财产,带领家人到内蒙古荒漠植树二百多万株,以回馈社区,重获生命之真谛。
帮助失独人士重新组建一个完整的家庭。丧子之痛,是他们一生中最大的痛苦,但一旦有了新的子女,他们就能重拾对人生的希望和自信。对仍在育龄、有生育愿望的无儿无女,可通过卫生、卫生等部门为其办理转育手续。
由主管机关负责为其申请生育登记,并对其进行免费的孕检和优生检查。如果失独子女已无生育能力,但自愿领养的,民政局、公安局等部门要主动为其提供相关的领养资料,并为其在福利院中安置子女,并帮助其完成领养程序。
在我们国家,传统的养老模式是以家庭为基础,但在失独者的家庭中却不能做到这一点。为此,应当充分利用失独家庭的特点,为其设立专门的养老机构,并构建机构、社区居家和协议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
全面放开「二胎」后,「失独者」感受更加明显,对其生活状况及帮扶问题进行科学合理的扶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再生育关怀、养老医疗等方面,要从各个方面来解决问题。最后,「老有所依,老有所依,老有所依」的基本养老制度得以真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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