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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道】第10章:如何看待「奇石艺术品」?8

2024-07-14收藏

第三节 赞成「奇石艺术品」的理由

既然「‘艺术’概念的内涵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趋于成熟的」,而「艺术品」呢,它们的「范围有时候是广泛的,有时候是狭隘的,并不存在某一固定化或绝对的边界」。同时,「艺术品」的定义更是因人而异的,没有确切所指,那么,一些赏石人就不能仅仅因为那三条理由,特别是创作者的不是人类这个理由而否定「奇石艺术品」的存在。换言之,在这里,赏石人关于「奇石艺术品」形成的共识,它与人类普遍的关于「艺术品」 形成的共识,这两者之间产生了矛盾。

怎么办?

笔者认为,对于这个问题,人类,特别是赏石人应该放开眼界,海纳百川:为什么不将艺术品分为两大类呢?一类是人工艺术品,它们当然包括已经被广泛认可了的那些东西,比如音乐、电影、绘画、书法、舞蹈、小说、诗歌、建筑,等等。另一类呢,则是天然艺术品,比如奇石,比如人体,比如花木,等等。

事实上,人类有关美、艺术、艺术品、艺术理念等,这些观念的获得都是从人对自然美的模仿、刻画、揣摩中开始的。当然,也是从包括奇石等自然美中汲取巨大营养开始的。因此,加拿大美学家卡尔松明确地说:「我主张全部自然世界都是美的,‘按照这种观点,自然环境,就它未被人类触及或改变的意义来说,总体上具有肯定的审美性质;例如它是优美的、精致的、浓郁的、统一的和有序的,而不是冷漠的、迟钝的、平淡的、不连贯的和混乱无序的。简而言之,所有未被人类玷污的自然,在本质上具有审美上的优势。对自然界的恰当或正确的欣赏,在根本上是肯定的,否定的审美判断是很少有的或者完全没有’」。

当然,作为天公地母创作的「奇石艺术品」,比如灵璧磬石【女王】、秦岭绿豆石【欲与天公试比高】等,剔除创作者这个特征之外,它们是符合简·布洛克的关于「艺术品」八个方面特征的其它七个主要特征的。因此,如果还对「奇石艺术品」这个肯定看法存有疑虑,那么,那些赏石人就可以根据那七个方面的特征,以「奇石艺术品」为例,进行逐条比对:

【石道】(1-4卷)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