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6日,
近日,益佰制药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暨董事会秘书蒋先洪的书面辞职报告。蒋先洪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蒋先洪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蒋先洪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决定聘任曾宪体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资料显示,曾宪体,男,197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中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中心稽核负责人,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医疗事务部财务总监。
曾宪体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12日,益佰制药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贵州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公司未及时披露主要产品艾迪注射液暂停生产对公司经营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信息。
2024年4月18日,益佰制药发布关于收到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行政监管措施通知书】的公告。
经查,公司在艾迪注射液生产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药材提取的部分工序未按照批件工艺进行操作;药材斑蝥未经净制直接投料煎煮提取;批生产记录中部分工序步骤记录不准确,生产记录保存不齐全,填写的内容不完整,不能保证每批产品生产过程可追溯;生产记录存在涂改但无修改人员签名并说明理由;在未经确认的冷库存放关键物料提取液,对冷库是否达到储存条件未进行评估。前述行为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四条、附录三中药制剂第二十六条的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综合考虑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贰佰万元。此外,公司多位涉事高管被罚。
对此,在股票维权领域深耕多年,曾经代理上百只股票索赔案件胜诉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10月9日至2024年4月12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持有益佰制药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益佰制药经营范围包括煎膏剂、酊剂、口服溶液剂、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