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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0年來,最重要且將影響未來的方向有3個!

2024-05-10科技
最近十年來,最重要並且將影響未來的發明有三個:區塊鏈,基於深度學習的人工智能(以下簡稱人工智能或者AI)以 及虛擬現實。
講到虛擬世界,很多人會想到 2021 年臉書改名為元宇宙。這家巨無霸公司不僅只是提一提概念,而是投入了 100 多億美元的真金白銀去做元宇宙的產品,並且它還把公司的名稱改為 Meta——這是一個源於希臘語的詞根,就是 beyond(超越)的意 思。
為了避免在未來的競爭中落下風,微軟公司也成立了元宇宙的團隊。當然,臉書的運氣不大好,趕上了全球公共衛生事件所導致的不確定性,加上它的技術儲備還遠沒有到實作元宇宙的程度,不到兩年這個專案就宣布失敗了,公司還裁掉了 1.1 萬名員 工。隨後微軟也砍掉了自己的元宇宙部門,不過微軟的投入連臉書的一個零頭都不到,整個部門只有幾百人。
就在大家覺得元宇宙的概念未必成立的時候,蘋果公司點燃了新的希望。2023 年 6 月,它宣布將推出第一款VR 眼鏡 Apple Vision Pro。和傳統的 VR 眼鏡不同,Apple Vision Pro 是一台強大的、不需要依賴其他計算器材、可以獨立工作的高效能電腦, 而且結合了可穿戴式裝備,可以接收人體給它輸入反饋資訊。我找朋友幫忙,在這款產品還未上市前就試用了一下,可以講它幾乎顛覆了我過去對 VR 產品的不成熟的看法。
公平地講,這是蘋果公司自智能電話之後推出的最亮眼的產品。在介紹 Apple Vision Pro 的優點之前,我們先要搞清楚為什麽過去所有的 VR 眼鏡都無法真正實作虛擬現實的功能,或者說,為什麽透過這些 VR 眼鏡看虛擬世界和你用肉眼感知現實世界是不同的。
我們知道,人眼能夠集中註意力看清的視角其實很窄,只有大約 1° ,也就是大家伸直胳膊豎起大拇指看到的大拇指的寬度。那麽為什麽雙眼能夠看清楚前方甚至超過 180°範圍內幾乎所有的場景呢?其實你沒有真正看到那麽多東西,只不過是不斷用眼球掃描前方,然後在大腦中合成出了一個場景。
大家如果有條件,還可以現場去看魔術表演,大家會發現越是盯著魔術師的手,越看不明白他迅速做出的小動作。事實上,當他的動作比大家大腦合成影像更快時,大家是看不見他的動作的。
既然大家看到的場景是大腦合成出來的,我們身體的動作對影像的合成就會有影響。比如一轉頭就會看到不同的場景,但是如果我們的身體運動得太快,場景變換得太快,我們就會頭暈, 於是我們的大腦就會做出調整,讓我們看到的場景變化不要那麽大。當你的身體在不自覺運動時,大腦會主動調整,這樣你看到的場景就不會抖動。
大家還可以透過回想自己開車和坐車時的感覺來證實這一點。通常,暈車的人,自己開車時不會暈,因為他知道自己的意圖,身體做出了調整,但是坐車時他就容易暈,因為他不得不被動地做出各種調整。
今天,大家使用 VR 眼鏡一個普遍的抱怨就是,看 10 分鐘就頭暈,這裏除了處理器速度不夠快、畫面不連續、像素不夠高等硬件不足,更是因為 VR 眼鏡沒有很好的反饋機制,沒有和大家的身體融為一體。因此,要想讓 VR 眼鏡長時間使用不頭暈,就需要在我們的頭上、身上裝一些可穿戴式裝備,把我們輕微的運動反饋給 VR 裝備。但是,大家如果看一看今天的各種 VR 眼鏡,其實都沒有很好地考慮身體的反饋。
在我看來,Apple Vision Pro 在接收人身體反饋方面比過去的 VR 眼鏡有質的飛躍。當然,它的畫面清晰度足夠高、處理器足夠快,使得反饋幾乎沒有延時。Apple Vision Pro 有兩個我很喜歡的功能。
第一個就是它設定了一個虛擬的工作環境,我可以戴上這副眼鏡,把我正在使用的電腦投射到眼鏡的螢幕中。這個螢幕可以設定得很大;周圍的環境可以是當時真實的環境,也可以換成其他環境。
比如我可以把正前方設定成一個圖書館,這樣就會感覺自己是在圖書館裏工作;把左邊設定成海景,工作一段時間後可以轉過頭看看海景;右邊可以設定為家庭的環境,後面放上一些照片或者油畫。總之,你想在什麽環境中工作或者娛樂,就自己設定成什麽。
如果用它來看電影,你可以把螢幕放得很大,當你站起來走動時,你會覺得自己進入了螢幕中。第二個就是遠端影片聊天。Apple Vision Pro 可以根據對方的長相,用人工智能重構出對方的三維模型,這樣你感覺不再是和一張照片在聊天,而是和一個立體的人在溝通。
如果雙方都戴上這副眼鏡聊天,把各自的環境給錄進去,真實感受會非常強烈。至於眼鏡的控制,它可以接收人體的各種輸入,包括動作、手勢、語音,特別是能夠跟蹤眼球,這樣你在虛擬世界裏就有了一部份現實世界的感覺,只是周圍的景物或者聊天的對方不可觸及。
Apple Vision Pro 在虛擬現實方面做得最成功的一件事,就是再現你曾經的生活場景。比如你戴著它去遛狗,把錄像的功能開啟,走過大街小巷時,周圍的場景就全部被錄制了下來,而且生成了一個 VR 模型。回到家中,你想再體驗一下當時的場景,只需要戴上眼鏡在房間裏走就好了,你當時的經歷會非常真實地重現,你會有身在其中的感覺。如果你在街上邂逅了一位讓你動心的人,你想回憶一下當時的場景,它完全可以幫助你做到這一點。
可以講,這款產品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連線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的作用。Apple Vision Pro 和手機一樣是一個平台,如果能夠把世界各地的風景做成它的套用,或者在體育比賽轉播時進行 VR 轉播, 相信它會給你帶來身臨其境的感覺。目前它最大的問題是內容太少,特別是 VR的影片內容極少,整個生態還沒有構建起來,但是我們相信在未來這些問題都能夠得到解決。
大家回顧一下蘋果手機剛出來時的情景,除了能聽音樂、收發郵件、打電話聊天,做不了太多的事情,因為生態環境還沒有建立起來。Apple Vision Pro 的情況和當時蘋果手機剛上市時很相似,在短時間內有些尷尬,但是當它的生態建立起來之後,大家就會發現它是我們將現實世界和虛擬世界結合起來的入口。
如果再把人工智能,特別是 3D 合成技術結合起來,你就可以和遠方一個虛擬的人聊天了。這款產品作為蘋果第一次涉足虛擬世界的創新之作,還有很多待改進之處,比如它對於我這樣的近視眼人士就不太友好。另外,它要隨身帶一個相對較大的電源進行供電,這也給那些穿著無口袋時裝的女性使用者帶來了不便。
因此,它的第一個版本可能更多滿足的是科技愛好者的好奇心,有點像蘋果手機的早期版本。我在「矽谷來信」中講,絕大多數在商業上非常成功的產品,都是「第三眼美女」。
「第一眼美女」是那些技術很好,但是還沒做到位的產品,通常只有那些對技術特別喜愛的人會去使用它; 「第二眼美女」是像蘋果手機這樣的產品,它的功能已經非常齊備了,只是價格太高;「第三眼美女」就是非常親民的產品,大眾都能用得起,因此能形成氣候。蘋果的產品通常都是「第二眼美女」,Apple Vision Pro 也不例外,畢竟最低配置也要 3500 美元,不是大眾能夠承受的。
但是,如果蘋果公司能證明它的想法可行,會有其他企業以低得多的價格將同類產品普及。
元宇宙是什麽
大家可能已經註意到這樣一個現象,人在匿名狀態下和現實世界裏常常表現為兩個不同的人。當對方不知道自己是誰時,人們更願意把自己真實的一面表現出來。正是因為人們可能在互聯網的虛擬世界中能夠找回自我,或者以一種自己更喜歡的方式參與其中,很多人會沈溺於網絡世界,而不是現實世界。
元宇宙的想法,就是為了滿足這樣一些人的需求。它可以提供比現實世界更多的可能性,而且由於資訊的復制幾乎不需要成本, 它不像現實世界那樣有資源的限制,因此可以同時滿足很多人的需求。
理想的元宇宙可以讓使用者進行各種體驗,參加各種活動,解決他們幾乎所有的需求。比如,你可以到心儀的大學去上課,去很難到達的非洲或者南極遊玩,和那些你崇拜的人見面。你甚至可以構建出一個虛擬的社會環境,在裏面你可以實作自己的各種願望。相比現實世界,元宇宙中可以包含更多的可能性,實作各種奇思異想,甚至一些超越物理極限的想法,比如你可以體驗飛行。
元宇宙的設想,是符合自第二次工業革命開始之後用資訊換取能量的總趨勢的。從 19 世紀電報、電話、電影、留聲機等被 發明之後,過去人們需要去現場才能做的事情,包括會面、做生意、享受娛樂活動,現在都可以足不出戶地完成了。當然後者的體驗和效果趕不上親臨現場,但是,它們的成本更低,而且能讓更多的人參與進來,其本質就是用資訊替代能量。
人類大量消耗能量的代價是極高的,而且使用過量之後,會對地球產生不可逆的結果,而資訊的復制成本很低。因此,在第二次工業革命之後,人類人均消耗能量的增長速度是有限的,但是制造、傳播和使用 的資訊量卻是呈爆炸性增長的。
在未來,當人們的很多需求可以在虛擬世界被滿足時,人類對於現實世界的物質需求會相對降低,這對整個人類的可持續發展是大有益處的。元宇宙不僅包括虛擬世界,也包括現實的物質世界,它需要將這兩個世界結合到一處,這就如同過去的電話和今天的手機都是服務於現實世界一樣。不過,元宇宙中會有一個獨立運作的經濟系統,它與現實世界的經濟系統有三個相似之處,以及兩個不同的特點。我們先來看看它們的相似之處。
首先,在元宇宙中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身份、頭像,並且讓他人能夠感覺出自己的獨特性。今天在社交平台上有很多人工智能創造的賬號,它們不具有自己的獨特性,因此算不上是「虛擬世界中真實的人」。元宇宙中的每一個人都會創作自己的內容, 其中最簡單的內容就是它在元宇宙中每天的活動。大家還會在上面從事經濟活動,有經濟活動,就會有交易,就需要貨幣。
雖然在元宇宙中每一個人的身份是虛擬的,但是它們也構成了一個社會,因而也會有社會認可性的問題,即每一個身份都需要得到大家的接受和信任。當然,元宇宙平台本身需要做好安全性和保護私密的工作。
其次,元宇宙是有因果、有記憶的。在現實世界裏,一件事情的發生總是有原因的,而它發生之後,你不可能把它抹除。在元宇宙中也是如此,每件事情也有因果,對於這一點經常玩電腦遊戲的人會深有體會。在遊戲中,你打掉一個怪物,需要具備戰勝它的條件,完成任務後,會得到相應的結果。在一個岔路口,你選擇了一條道路,就要接受這個選擇所產生的結果,也要接受不能得到另一個選擇的結果。在元宇宙中,所有事件都是即時發生的,並具有永久的影響力。
最後,雖然元宇宙的資源會比現實世界多很多,但是資源的使用和轉移也要符合邏輯。比如,你把一個虛擬物品給了張三,就不可能再給李四了。雖然在我們的印象中,電子化的東西是可以無成本復制的,但是在虛擬世界裏,基本的邏輯還是要講的,每一個虛擬的物品依然有它的獨特性和不可復制性。
很多人在現實生活中因為能力的限制辦不成很多事情,就會夢想自己成為上帝之後變得無所不能。實際上,世界上的不可能性既包括物理上的,也包括邏輯上的。物理上的不可能性在虛擬的世界中可以消失,但邏輯上的永遠不會消失。那麽如何保證我們把一個東西給出去後,自己就不能再保留了呢?這就要用到區塊鏈技術了。
區塊鏈技術不僅能保證每個物品的獨立性,而且可以追蹤它的來龍去脈。大家可能會問,為什麽我們一定要在虛擬世界中遵循邏輯的原則?這是因為邏輯是維持宇宙和社會執行的最基本法則。沒有了邏輯,所有的遊戲就進行不下去了。比如虛擬物品之所以能夠有價值,是因為它們的獨特性,如果它們復制的成本是零,它們的價值就消失了,這樣整個虛擬世界也就崩塌了。
接下來我們來說說元宇宙和現實世界的不同之處。首先,元宇宙是去中心化的,它沒有統一的中央管理機構。 雖然開發元宇宙產品的公司存在,但是它的使用者,包括企業和個 人,在元宇宙中會經營自己的空間,而不是幫助那家企業營造社交平台。既然元宇宙是去中心化的,上面使用的貨幣也會是去中心化和虛擬的,而不是像現在騰訊發行的 Q 幣那樣,是由中心控制的。
其次,元宇宙生態系包含了以使用者為中心的要素,換句話說,人有很大的主動性。在現實世界裏,世界已經被構建好了,大家只是參與,甚至每一個人的出生都是一件隨機的事情。在元宇宙中,一個人如果不想生活在當下,他可以回到古代生活。今天,我們可以使用人工智能技術,在虛擬世界中復原古代人的生活。當然大家也可以生活在未來或者外星球。
元宇宙與我們的生活空間
講完了元宇宙是什麽,接下來的問題是我們是否需要這樣一個元宇宙,或者說如果沒有元宇宙,我們只在現實世界中生活是 否也挺好。這個問題放在古代就是,如果我們不讀萬卷書,只行萬裏路是不是也可以;放在 20 世紀就是,如果我們只去戲院看戲,不看電影和電視,是否也能過下去。當然可以,但是對絕大部份人來講,本身活動範圍有限,對世界的了解就會非常少,能享受到的生活樂趣也要少掉一大半。
可能有人會說,如今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如此方便,而且 未來工作的時間會減少,個人自由的時間會增多,我們豈不是可 以隨心所欲地生活?然而,真實情況並非如此。我們只需稍微比較一下自己與父輩們在現實世界中花費的時間,就能得出答案。
實際上,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事情我們難以實作,即使有可能, 也會因為時間或勇氣不足而無法付諸實踐,還有一些事情則因為效率低下而難以完成。 那麽,具體是哪些事情難以實作呢?比如,我們無法回到宋 朝,也無法前往黑洞邊緣旅行,這在現實中顯然是無法實作的。
然而,在虛擬世界中,我們可以體驗這些無法做到的事情。不過,在體驗過後,我們很可能會發現,現實世界仍然是更好的選擇,我們更願意留在地球上生活。 那麽什麽事情是能力可及,僅僅因為沒有時間做或者不敢做 而沒有做的呢?比如你是一個福爾摩斯迷,想像他一樣去破幾個案,但是你又不想真的去考警察大學當刑警,你就可以去虛擬世 界實作自己的這個願望。
類似地,你可能想創業,但是真讓你 辭職單幹你又下不了決心,你就可以在虛擬世界過過癮。在過去,像劇本殺這樣的體驗遊戲在某種程度上就是滿足自己當偵探 或者冒險的願望,而大富翁遊戲其實是美國人為了滿足成為壟斷 寡頭的創業願望而開發的。大富翁遊戲誕生於 20 世紀 30 年代經 濟大蕭條之後很少有人有膽量創業卻心裏又癢癢的時代。
當然,這些遊戲並不真實,玩家也很少會全身心地投入,玩贏了也沒有 多少滿足感,輸了安慰自己一句「這就是遊戲」就過去了。但是 在一個真正的虛擬世界裏,場景要逼真得多,人們會全身心投 入,認認真真地過好虛擬世界裏的生活。
當然,還有很多事情是現實世界也能做,但是因為成本太高而無法實作的。比如,你在一家全國性的大公司工作,平時在北京上班,但經常要和上海的團隊一起工作,過去你需要出差才能辦成這件事,這樣成本就很高。有了元宇宙,你可以在虛擬世界裏完成這件事,每天戴一副眼鏡就好了。
類似地,現場看高水平的比賽,也屬於成本極高的事情。比如 2024 年美國的超級碗橄欖球賽,開場前的票價被炒到了 1.2 萬美元一張,這還是最遠角落位置的球票。雖然大家可以在家看電視,但是感受和現場完全不同,說相差百倍完全不誇張。
如果能夠用 Vision Pro 看這場比 賽,獲得現場 50% 的感受,然後支付 1% 的價格,就很有吸引 力了。 今天媒體上對於元宇宙的討論,以及一些公司的產品路線都 圍繞這一類比較容易實作的套用,比如媒體上經常討論的虛擬辦公平台、模擬的 3D 辦公環境等。
再比如,臉書公司曾經的元宇 宙辦公協作平台專案 Horizon Workrooms 和微軟 3D 數碼環境下的 沈浸式空間 Mesh,都是解決在虛擬場景中工作的問題;香港科 技大學的 MetaHKUST(元宇宙港科大)專案,是一個元宇宙的教學平台,它是把課堂搬到了 VR 場景中。
此外,在房地產和室 內裝修領域,有虛擬房屋參觀的產品,不過平心而論,這些產品的體驗完全無法取代現場看房。 在娛樂領域,近年來有些藝人,特別是結合遊戲音樂的藝人 舉行了元宇宙演唱會,但還都屬於早期的嘗試,遠不如現場的效 果。當然,這些嘗試都是在 Apple Vision Pro 出現之前,今後有 了 Vision Pro 這個利器,上述套用的體驗是否能做好,整個行業都很期待。
如果從十幾年前 VR 受關註算起,元宇宙技術這些年幾經起伏,發展並不算迅猛,但是由於人類需要一個虛擬世界實作在現實世界中難以實作的想法,或者減少現實世界中很多活動的成本,未來這必然是技術和社會生活發展的趨勢。
在時間點上,大 家最可能先看到一些企業跟隨蘋果開發出類似的 Vision Pro,同 時一些元宇宙的開發商和內容商會圍繞 Vision Pro 開發套用、制作內容。在 10 年內,前面提到的虛擬辦公、虛擬課堂、元宇宙音樂會、元宇宙電影、透過虛擬現實觀看球賽的設想都會實作。
接下來,元宇宙的社區會慢慢建立和完善起來,人們每天會花很 多時間在虛擬世界裏生活,就如同今天人們總是捧著手機一樣。 再往後,我們前面講到的透過元宇宙去實作力所不能及的事情,或者實作自己在現實世界無法實作的夢想的事情,會逐漸發生。 我希望在我的有生之年能看到這些。
元宇宙所涉及的關鍵技術,除了虛擬現實和增強現實,還包 括人工智能、高速無線通訊和區塊鏈。到目前為止,這些技術每一項都還沒有達到能夠幫助人類實作夢想的水平,但是都在以很快的速度發展。具備技術條件,只是實作元宇宙的第一步,接下 來還有兩大問題需要解決。
第一,要在經濟上做到有利可圖。大家不難想象,如果打電 話的成本比見面交談更高,電話一定普及不了。元宇宙也是如 此,如果它只是一個很貴的玩具,即便被熱捧幾年,也會黯然退場,只有當它能不斷贏利時,形成正反饋,才會真正成為人們生 活的一部份,就如同互聯網是今天生活的一部份一樣。
當然,總會有人問,我們的數據真能值很多錢嗎?我們真能在元宇宙中透過數據資產獲得利潤嗎?答案是肯定的,因為今後任何和人工智能有關的套用都離不開數據,而在虛擬世界中這種依賴性更大。因此,數據一定能贏利,關鍵是要把虛擬世界的經濟環境構 建好。
第二,處理好所有與數據相關的法律和經濟利益的問題。我 們都希望現實世界是一個公平的社會,同理,也會希望虛擬世界是公平的,而且應該比現實世界更公平。為了實作公平,就不能讓建立元宇宙社區的私營企業來管理,因為它們是要贏利的,而且它們和元宇宙裏的人群是有利益沖突的。
這就如同今天大型互聯網公司利用數據霸權獲得利益,同時損害消費者利益一樣。至於如何管理好元宇宙,核心是管理好裏面的數據,就如同今天管 理好社會,核心是管理好錢一樣
互聯網 3.0 和數據信托
目前獲得較多認可的元宇宙數據管理的辦法有兩個。第一個是所謂的互聯網 3.0(Web 3)。關於互聯網 3.0,至今也沒有非常清晰的定義,因為不同的創業者對此的認識不同,而他們又不願意放棄自己的定義去接受他人的。
不過,互聯網 3.0 有一個特征是大家都認可的,那就是它把使用者放在平台公司前 面,先要照顧前者的利益。我們怎麽理解這件事呢?今天的互聯網是圍繞平台公司而不是使用者構建的,比如中國幾個頭部的直播賣貨主播,他們是在抖音或者其他平台上賣貨的。
如果有一天他們宣布離開抖音,那些顧客他們是帶不走的,他們需要在新的平台上重新吸引顧客。在賣貨方面,互聯網 3.0 將是以那些主播 為中心構建的,他們哪天離開某個平台,就會把顧客都帶走。當然,要做到這一點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即他們擁有自己的數據,而不是被平台所擁有。
今天很多人熱衷於討論互聯網 3.0 的技術細節,比如基於區塊鏈和人工智能等,但那些都是如何實作的次要問題,首要問題應該是實作什麽。 互聯網 3.0 是一個大話題,這方面的閱讀材料已經很多了,我們就不展開討論了。
什麽是數據信托
第二個是建立數據信托,並且由它來管理數據。什麽是數據信托呢?要講清楚這個概念,先要從什麽是信托講起。 信托(trust),過去也被譯為托拉斯,是英國人發明的一種資產管理和傳承的金融工具。簡單來說,它像是一個大池子,各 種各樣的資產都可以往裏裝。比如你名下有若幹股票、一些債券、兩棟房子和一家店鋪,你可以建立一個信托,把這些資產的所有權都放到信托中。
這麽做有三個好處。首先,它和你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信托的錢賠光了,你個人賬上還有錢,不需要填補信托的窟窿。當然,你也不能拿信托的錢填補你的窟窿。其次,透過信托傳承財富比較容易。通常你會把你的繼承人(一般 是子嗣)指定為信托的受益人,然後指定一個專業的財富管理團隊,通常是投行管理信托的資產。這樣等到你離開這個世界時,你留給繼承人的資產會有專業的人士管理,不至於因為亂投資很快就虧光了。
當然,大部份信托裏的錢數量有限,因此投資銀行通常會把各個信托裏的錢湊在一起做成一個基金去投資,然後把利潤按比例分給大家。最後,信托的條款是你制定的,它們完全體現你的意誌,即使你不再管理那些資產,也會按照你設定的條款投資、分配和繼承。
從信托的這三個特點,大家可以看出兩件事:第一,信托的設定人(受托人,也就是原先資產的所有者)、 受益人和管理者是分開的;第二,信托中的資產怎麽用是由受托 人設定的,不是由管理者設定的。 有了關於信托的這些基礎知識,我們就可以介紹什麽是數據信托,以及它是如何運作的了。
顧名思義,數據信托是由數據的所有者也就是使用者設定的,設定之後,使用者所有的數據就放到了 信托中。大數據公司是數據的管理者,它們把每一個使用者的數據集中起來去投資,比如騰訊扮演著管理者的角色,它會把大家的 數據拿去給京東使用,京東要支付數據使用費,騰訊在扣除一部 分管理費後,會把大部份利潤分給使用者。這就如同大家把錢放到銀行中,銀行集中起來去投資,投資回報以利息的方式分給大 家,當然銀行作為管理者會獲得一部份管理費。
至於數據信托的受益人,包括提供數據的人,以及他們的繼承人,比如,你爺爺有大量有價值的數據,你是它的繼承人,那些數據產生的利潤你 就有權利獲得。 當然,不同的人數據價值也不同,並非每個人的數據都能夠 像我前面講到的那個癌癥患者的數據那樣,值好幾百萬英鎊。
但即使是普通人,數據也有價值,而且能夠產生新的價值,這就如同銀行裏大部份儲戶賬上的錢並不多,但是不能因此就忽略他們 的貢獻,不給他們派發利息。今天,數據的使用者基本上是免費使用數據的。
正是因為不收費,使用者就會濫用數據,甚至利用數據做損害數據提供者的事情,比如價格歧視。由於沒有人從銀 行貸款是零利率的,因此未來,使用數據要付費,就像在銀行貸 款要付利息是一樣的道理。
有人可能會講,如果使用數據都要付費,那麽一些小公司或者個人想使用數據不就辦不到了嗎?今天 不論什麽人以什麽理由去銀行貸款,都需要付利息,銀行不會因 為你無力償付利息,又需要錢,就貸款給你。因此,數據信托也不會因為你要創業,沒有錢又需要數據,就把數據給你使用。
松下幸之助說,如果企業的產品因粗劣或不符合大眾的需求而毫無 利潤可言,那樣既浪費了社會財富,又虧了自己,難道不是一種罪惡嗎?同樣的道理,如果使用數據毫無利潤可言,不僅是占人 便宜,還是一種罪惡,因為數據應該為好產品服務,而不是浪費 資源做一堆沒用的產品。
那麽使用一次數據該付多少錢呢?這個應視使用的數據量和數據的獨特性而定。我問過美國一些醫學院的教授,他們普遍願 意為一次病例查詢支付 10~20 美元的費用。史丹福大學統計系教授王永雄院士也做過類似的調查,當被詢問醫學院的研究人 員願意支付多少數據使用費時,大家平均願意支付 15 美元左右。王永雄院士講,這樣一來,一些有疑難雜癥的病人每年可以分到 1 萬 ~2 萬美元,能夠支付醫療保險的很大一部份。
更重要的是,在很多醫生都來研究某個疑難雜癥之後,那些患者的疾病就有可 能會被治好。現在的問題是,雖然說病人的數據屬於病人自己,但是它們其實都是被醫院控制著,醫院沒有動力,也不敢把那些數據拿出去共享,而病人也不可能自己去兜售數據。這就如同你有幾萬元,不可能直接找到需要貸款的人一樣。
事實上,當使用 數據真正開始付費的時候,它們才能被更好地利用。當然能夠付費的前提是有一個數據信托。對大部份人來講,一年的數據收益可能只有幾百元,為此簽一份很復雜的合約顯然不現實。因此數據信托會給這些人準備好一個簡單的信托檔,當大家願意把自己的數據交到數據信托來管理時,就預設簽了那份檔。最後, 大家按照信托的條款分配利益就好了。
今天,大家覺得自己的那點數據值不了太多錢的主要原因, 是大家在互聯網上的經濟活動有限,互聯網還僅僅是為現實世界服務的一個工具。如果人們大量的經濟活動是在虛擬世界中進行的,那麽數據的價值就要大很多了,而且越活躍的人,數據的價值越大。這就如同在現實世界中,越是參與日常經濟活動中的人創造的價值越大一樣。
當最終人們在虛擬世界花的時間、創造的 價值超過在現實世界中時,每一個人最大的資產可能就是數據資產了,屆時,每一個人都會重視對自己數碼資產的管理。
數據信托成立的三個要素
至於如何建立數據信托,涉及三方面的工作。 首先,所有權的界定。
今天,這件事在歐盟和美國已經完成,歐盟的 GDPR(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一般數據保護條例)和美國的 CCPA (【加州消費者私密法案】)已經確定所有權屬於使用者。今天你在 歐洲或者美國上網,每一個網頁第一次存取時都要讓你設定數據使用的特許權,你可以設定成不讓它收集你的任何數據。
當然, 很多人依然會糊裏糊塗地把自己的數據無條件地提供給互聯網公司,後者也會濫用數據。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很好的分享數據利益的辦法。目前歐盟和美國的實際做法是透過罰款的形式從 使用數據的公司收錢,然後再支付給使用者。截至 2023 年,歐盟以違反 GDPR 的名義開出了多筆上億歐元的罰單,包括對臉書 12 億歐元的處罰、對亞馬遜 7.46 億歐元的處罰、對 WhatsApp 網絡信使 2.25 億歐元的處罰以及對谷歌 1.4 億歐元 1 的處罰等等。
除了開罰單,歐盟還要求大數據公司自己開發追蹤數據使用的系統,這個系統就相當於每一家銀行都有的、能追蹤每一筆資金流向的系統。大數據公司宣稱它們使用使用者的數據來改善使用者體 驗,但是那些公司使用數據都是一筆糊塗賬,過去沒有一家公司 能說清楚數據是如何流動的,最後又是如何幫助到具體的使用者的。
現在,這些企業被要求說清楚它們是如何使用數據的,以便檢查是否濫用數據。在美國,CCPA 規定,每次不當使用一個使用者數據,罰款 2500 美元,如果不當使用了 10 個使用者的,就 是 10 倍了。到目前為止,最高的判罰是對谷歌做出的,總罰金 高達 50 億美元,另外對臉書出賣使用者數據一案做出的罰款也高達 7.3 億美元,被出賣數據的使用者會得到一定的賠償。
今天,如果你在加州,發現有網站濫用了你的數據,你可以去告它,當然也可以參與集體訴訟,你會時不時地收到一些小支票。雖然透過 罰款的方式變相地支付給使用者數據使用費不是一個好辦法,但是在數據信托沒有建立起來之前,這也是沒辦法的辦法。更重要的是,它確定了數據的所有權歸使用者。
其次,需要透過技術手段保護數據。 我們前面提到把個人的醫療數據提供給醫生進行研究的好 處,但這樣做也可能會產生一個問題:如果有人把那些數據拷貝走怎麽辦?我們如何確認那些數據是用於研究,而不是被用於其他用途,包括損害患者利益的用途?這類事光靠法律保護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在技術上想辦法。
如何保證數據在被正常使用的同時不被使用者「偷走」呢?這 件事在過去很難辦到,因為拷貝得到的數據和原始的數據沒有區別。今天有了區塊鏈,防止數據在使用時被拷貝成為可能。區塊鏈有一個特點,你可以驗證一個數據,而不需要擁有它。這就如同你可以驗證一張存單的真偽,而不需要先得到那筆錢。
區塊鏈的這種不對稱性,可以把數據的擁有者、管理者和使用者嚴格分開。只有將數據變得可以被廣泛使用卻不可復制時,才能維持它的價值。因此,艾歷·施密特博士在總結代表了區塊鏈技術的 比特幣時講:「比特幣是一項非凡的密碼學成就,它創造出的在數碼世界中不可復制東西的能力具有巨大的價值。」
講完了如何防止數據被盜用,我們再來講講如何利用區塊鏈技術防止人們利用數據做壞事。今天一些人透過挖掘他人的個人私密勒索錢財,或者做損害數據所有者權益的事情。前一件事還好調查,後一件事則很難查清楚。其實類似的問題在銀行系統也 遇到過,比如銀行把錢貸給了犯罪分子,或者有人盜取了其他客戶的錢財,存到了自己的賬戶裏,或者從某台自動取款機取走了他人的錢。
那麽銀行是怎麽解決的呢?解決辦法就是跟蹤。在計 算機化之前,銀行靠紙質的單據跟蹤一批錢的下落並不容易,而且成本極高,但是在銀行普遍使用電腦後,這件事就很好解決 了,因為每一筆交易都是可以跟蹤的,而且幾乎不要太多的成本。比如你的賬號被盜走了 1 萬元,而且你能很容易地證明那筆錢不 是你花的,也知道那 1 萬元轉到哪裏去了,那麽這筆錢就能被追回來。
因此,要想讓數據不被盜用,最好的辦法就是在技術上做 到能監控每一次的數據流向,這件事用區塊鏈去實作是相當容易 的。區塊鏈在本質上是一個電子賬本,它的每一次傳輸和使用都能被記錄下來,因此跟蹤起來易如反掌。
假如某個出行訂票的App(應用程式)利用你在過去幾天查詢機票價格和目的地的酒 店的行為知道你要旅行,然後擡高票價,你就能很容易地找出它 們做出這個判斷的依據,然後告它價格歧視,因為它使用數據時就在區塊鏈中留下了痕跡。今天你可能感覺受到了價格歧視,但是你很難證明這一點。
因此,在未來的虛擬世界中,數據不僅是被加密的,所有者對它還具有可控性,而且它的使用是能被跟蹤的。講到數據信托的法律和技術問題,這裏還有一個二者結合的問題需要解決,就是如果數據的使用被隨意授權,也會出現問題,甚至引發災難。雖然數據的所有權可以透過區塊鏈技術得到保護,但是如果有些人隨意授權數據的使用,而有的人不管是出 於自身安全的考慮,還是對授權本身興趣不大,拒絕授權,那麽前者的數據在統計結果中就會占優勢,後者的數據特性就顯示不出來。
當然,如果大家為了爭奪在虛擬世界中更大的發言權,就 有可能選擇低價,甚至免費大量授權,於是就會出現踩踏現象, 導致所有的數據都變得不值錢,最終恢復到今天管理者和使用者以幾乎零成本謀利的現狀。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辦法,也可以參 照銀行業控制貸款的解決辦法。 我們前面講到,今天數據之所以不值錢,是因為被隨意復制和濫用失去了稀缺性。不受限制地復制數據或者授權數據的使用,和過去銀行濫發鈔票有相似性。 以美國的銀行系統為例,在南北戰爭之前,各銀行都是自己發行紙幣。
照理講,當時采用的是金銀本位,有多少貴重金屬,只能發等價值的鈔票。但是所有的銀行都在超發,賬上有一盎司黃金,可能發行了面值十盎司黃金甚至更多的紙幣。當持有紙幣的顧客將一部份紙幣存回到銀行時,銀行又把那些存款以貸款的 方式放出去,於是紙幣的貶值就在所難免。
特別是當經濟出現問題時,紙幣不僅無法換回等值的金銀貨幣,而且儲戶可能連紙幣都取不出。於是,銀行就會破產,很多儲戶也會因為拿不回錢連帶破產。由於居住在離銀行較近的居民總是可以更早趕到銀行取回自己的錢,後來美國就出現了一個金融史上的怪現象——全國不得不每年出版一份各銀行紙幣在不同地方價值的指南。
打個比方,北京某家銀行發行的紙幣,在當地 1 元頂 1 元,而在上海可能只能當作 0.8 元花,到了廣州就只值 0.7 元了。反過來也一樣,上海某家銀行發行的紙幣在外地就不值錢了,而且越遠的地方越不值錢。於是各地的商戶和顧客,就要根據那份價值指南,來接收和使用各家銀行發行的紙幣。
美國後來因為南北戰爭,不得不由財政部統一發行美元,各家銀行發行貨幣的權力被收回,這種亂象才得到解決。 現在,全世界的銀行都不用金銀做抵押了,貨幣的發行是靠國家的信譽背書。從理論上講,各商業銀行不能向市場供應貨幣,但事實上,商業銀行透過信貸,依然可以大量提供貨幣,以至於市場上可以「大水漫灌」,貨幣的供應量要遠超銀行和個人 的資產。
這又是怎麽回事呢?當一家商業銀行接收了一筆存款, 比如 1 萬元,它可以把這些錢貸出去,比如貸給了張三。但是張三可能沒有花這些錢,又存回了銀行。銀行看到張三存入了一筆 錢,認為自己的資產增加了,又把它貸給了李四,李四又把錢存回到銀行。這樣,1萬元可以貸出去很多次,銀行就向市場供應 了很多貨幣,或者說註入了很多的流動性。其結果就是錢變得不值錢,而且一旦大家都開始取款,就會發生擠兌。
那麽這個問題 是如何解決的呢?國家監管銀行的部門,會透過法律的形式,要 求銀行將部份現金放著不能動,它們被稱為準備金。比如國家要求銀行的準備金率是 8%,銀行每 1 萬元的貸款總額,就對應賬上 800 元的準備金。國家也會根據市場所需要的流動性,提高或者降低準備金率,讓商業銀行提供或者收回貨幣。
只要銀行不悄悄地超越準備金率所允許的貸款上限,在正常時候是不會有問題的,但是,絕大部份銀行為了短期牟利,會悄悄多往外貸款,這也就是大家經常在新聞中聽到的一個詞——準備金率不足的原因。 這種時候就會有金融風險,於是國家就要出手懲罰這些銀行。
總結一下,銀行濫發鈔票、隨意貸款的問題,是靠技術手段和法律手段結合起來解決的。在技術上,是透過統一發行貨幣, 發明了準備金這個工具;在法律上,是嚴格限制各銀行違規操作。 對於數據資產的使用,也需要這樣管理:在技術上,要有很多工具限制它的使用範圍,比如透過區塊鏈,限制同時存取某項數據 的人數,如果同時存取人數過多,需要一個人存取結束,才能接 受新的存取;在法律上,要對規避監管的行為做出處罰。最後,要解決誰來管理信托、如何繼承數據資產的問題。
今天,人們對於由誰來管理信托提出了三種設想。第一種是由政府監管,這種想法是英國人提出來的,英國也是最早提出數據信托的國家。由政府管理的好處是管理者具有公信力,壞處是政府有可能幹涉大家在元宇宙中的生活。第二種是由私營企業管理,一些美國人持這種看法,比如著名的科技作家凱文·凱利。這種想法也有問題,因為管理數據的私營企業雖然獨立於目前的大數據公司,但是無法保證它們在獲得權力後不成為新的數據壟斷者。
幾年前,谷歌等私營企業嘗試成立獨立的、私營的數據信托,但是由於大家對那些新的私營公司的信任並不比對谷歌等公司更好,這件事便不了了之了。事實上,在虛擬世界中的壟斷可 能比在現實世界中的壟斷更可怕。當推特封掉了杜林普的賬號 後,當時那位還沒有卸任的美國總統向民眾直接傳遞資訊的渠道就被堵上了 99%。
於是,就有了第三種設想——建立一個類似於美國工會的組織,由它們代表數據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談條件,並且規範數據使用者的授權行為。我們不妨稱之為工會式的數據 信托。 工會式的數據信托是如何運作的呢?我們不妨看看美國工會 是如何運作的。
美國工會有三個特點。第一,工會的管理者通常是精通法律、善於談判的律師,而且他們的利益(提成)只來自 工會成員,不來自資方。第二,工會代表所有的成員和資方談 判,而所有的成員不能單獨或直接地和資方進行妥協。換句話說,工會成員放棄了自己和資方直接溝通的權利。第三, 一旦和資方的協定達成,所有成員不能拒絕接受。以這種方式管理數據信托,也需要遵守這三個原則。
信托的管理者是獨立於任何其他商業機構的,它們從信托的收益中提成。數據所有者放棄了自己直接把數據提供給使用者的權利,以免大家競相降價損害所有數據所有者的權益。在信托的管理者和使用者達成協定之後,數據的所有者必須接受,不能覺得價格低就拒絕接受。
當然,如果數據的所有者不滿意信托的管理者,可以解雇他們另選新人,這就如同你可以解雇你的基金經理或者律師、會計師一樣。 到目前為止,第三種方案可能是最好的,但是它依然需要時 間的檢驗,而且很多細節要在實施中慢慢完善。
當然,有人特別是擁有大量有價值的數據的人會想,為什麽我不能繞過數據信托 直接和使用者談條件呢?答案是,對絕大部份人來講,他們做不了。今天,在歐洲的 GDPR 和美國的 CCPA 實施之後,大家上網 時隨處可見極其細致的個人資訊保護條款,但是,極少有人會認真閱讀,因為消費者並不能完全理解這些條款和規則,即使能理解也懶得花時間去研究。
因此,有一個類似律師的代理人為大家做具體的事情是很有必要的。將來當一個人從數據中收獲了 10 元錢時,他給這個代理人 2 元錢,就是一件對雙方都有好處 的事情。最後談談數據的繼承問題。我們知道任何資產都是可以繼承的。在未來,數據作為一種資產如何繼承是一個很重要且不能回 避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解決,既無法保證數據所有者的權利,也無法實作虛擬世界裏的社會公平。
在現實世界裏,資產會由指定的繼承人來繼承,但是在絕大部份國家都要交一筆很高的遺產稅。 而對於知識產權,則會在其創造者去世後,維持 50 年或 70 年的 產權,然後它們就屬於公共領域的精神財富。對於私密和機密, 通常會在若幹年後解密,這樣可以讓後人有知情權,最大化社會的福祉。這些做法都是人類經過上千年的文明演化形成的傳統。
在未來的虛擬世界中,這些做法可能會被保留,或者在變通後得到保留。但同時,為了保證虛擬社會的整體利益,大家還會達成元宇宙中的數據資產繼承方案,它可能會涉及一些在現實世界中不存在的問題。
比如在現實世界裏,一筆錢不可能不減少地同時給兩個繼承人,如果要分給兩個人,每個人只能獲得一半,但是在虛擬世界裏,有些數據你可以同時給兩個人,這時每個人該擁有和原先所有者同樣的權利,還是各有一半的權利,就是一個新的問題。這類問題,需要在構建元宇宙的過程中慢慢發現、慢慢解決。
未來的世界是什麽樣的,我們誰也無法準確預言,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是必然發生,而且正在發生的,那就是虛擬世界的重要性日益顯著,而圍繞這個目的重構經濟也勢在必行。在現實的商業社會中,最重要的資源是資本;在未來的元宇宙中,重要的資 源除了資本,還多了數據。如何將現在零散的、管理混亂的數據 變成可以投資的資產和可贏利的資本,是未來一定要解決的問題,也是商機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