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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銀行年內再領百萬罰單:淮安分行違規涉虛增存貸規模

2024-06-07財經

(文/王力 編輯/徐喆)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安監管分局公布了一則行政處罰資訊,南京銀行淮安分行因在業務操作中存在多項違規行為而遭受處罰。

具體來看,該分行在票據業務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方面存在疏忽,貸後管理不到位,導致貸款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並且還涉嫌虛增存貸款規模,監管部門依法沒收了其違法所得,並對其處以265萬元的罰款。

根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南京銀行淮安分行的違規行為主要涉及三個方面:一是票據業務貿易背景真實性審查不嚴,暴露了該行在風險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二是虛增存貸款規模,涉嫌透過不正當手段操縱財務數據,誤導市場和投資者;三是貸後管理不到位,資金未按約定用途使用,可能引發金融風險。

針對這些違規行為,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安監管分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南京銀行淮安分行進行了嚴肅處理。同時,時任南京銀行淮安分行行長沈鐘璞、交易銀行部總經理張玲以及公司金融部總經理杜欣華等三名高管,因對違規事實負有責任,也分別被處以警告並各罰款7萬元的處罰。

值得註意的是,南京銀行在規模擴張的過程中,多次因違規操作而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尤其是淮安分行,並非首次因虛增存貸款規模被處罰。此前,該行及其他南京銀行分行也曾因類似問題受到罰款。

此前,南京銀行宿遷分行就已因多項違規操作被宿遷監管分局處以高額罰款,總金額高達200萬元。據該分局今年公布的首張罰單顯示,宿遷分行在貸款管理方面存在多處疏漏,包括固定資產貸款貸後管理失職、流動資金貸款貸前調查不細致、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以及個人貸款貸後管理缺失等問題。此外,該行還因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而受到處罰。

在對此次違規事件的追責過程中,宿遷分行多位高級管理人員被認定負有責任。時任行長袁正蛟、副行長張暉、零售金融部副總經理蔡來軍、宿遷湖濱新區支行行長程浩,以及宿遷宿豫支行原行長盛廣松均因此受到警告處分。同時,他們還被分別處以不同金額的罰款,具體金額為袁正蛟19萬元、張暉11萬元、蔡來軍6萬元、程浩6萬元以及盛廣松12萬元。

早年在2020年,南京銀行更因多項違規行為被人民銀行南京分行處以重罰,一次性罰款高達736萬元。這些違規行為包括「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辨識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違規占壓財政資金」等。

南京銀行一直將客戶存款作為主要的資金來源,但近年來,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和監管要求的提高,該行在存款增長方面面臨一定壓力。為了達成增長目標,部份分支行可能采取了一些不當手段,如虛增存貸款規模等。

公開資料顯示,南京銀行於1996年2月8日創立,並於2007年順利在主機板上市。根據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南京銀行的資產規模接近2.4萬億元,但其存款和貸款總額分別為超過1.4萬億元和1.1萬億元,與其他大型銀行相比,規模並不突出。此外,該銀行一季度實作的營業收入超過133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7億。

針對此次違規事件,南京銀行表示將加強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業務合規。業內專家指出,南京銀行作為系統重要性銀行,其業務合規性和風險控制能力對於整個金融市場的穩定至關重要。因此,該行應更加重視內部管理和風險控制,確保業務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