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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送司法建議有「諫」有「納」 為金融機構把脈問診「開良方」

2024-10-28財經
「我單位收到貴院【司法建議書】後,我行高度重視,學習領會司法要求,認真梳理問題,尋找問題根源,明確最佳化措施,促進信用卡業務高質素發展……」近日,七裏河區人民法院發送的信用卡糾紛案件司法建議書,某銀行收到建議書後,認真研究並積極答復,為堵住制度漏洞、補齊治理短板,助推信用卡糾紛源頭化解提供了新的治理途徑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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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經濟的蓬勃發展和深刻變化,信用卡消費以其便捷、靈活的特點,成為越來越多人在日常消費中的選擇。然而,在帶來消費便利的同時,信用卡糾紛亦呈日益上漲的態勢。2024年1-9月,七裏河區人民法院共審結各類金融案件726件。其中,信用卡糾紛案件為243件,占此類案件審結總數的33.47%。
七裏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針對這一類別案件加大源頭治理力度,從信用卡糾紛類案入手,結合近年來受理的相關案件材料,深入挖掘案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做實「抓前端、治未病」,及時向金融機構發出了【關於共同推進信用卡類別化糾紛化解的司法建議書】。針對信用卡類別化糾紛出現的共性問題,如失聯率居高不下,當事人的還款能力普遍較弱,當事人對管轄約定等格式條款存在質疑,銀行對於格式條款、免責條款的解釋不夠清晰明確等,提出了三點切實有效的建議:強化客戶資訊的收集與管理;加強風險評估和授信管理,完善內控機制建設;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司法建議有「諫」有「納」,落地有聲,才能形成良性互動,實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金融機構對法院司法建議的復函反饋,是對法院長期以來工作的支持與肯定,也為金融機構源頭化解金融糾紛、防控金融風險提供了很好的借鑒。下一步,七裏河區人民法院將堅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深入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二號司法建議」工作要求,針對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共性個性問題,及時發出合理化司法建議,助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源頭治理。
原標題:【發送司法建議有「諫」有「納」 為金融機構把脈問診「開良方」】

來源:七裏河區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