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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電光伏業環保新規正醞釀,將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

2024-10-18財經
針對現行環境管理要求不能很好地匹配風電、光伏發電專案迅猛發展的現狀,生態環境部正醞釀新規,以加強該行業全生命周期的生態環境管理。
第一財經記者從生態環境部了解到,【關於加強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專案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已開始征求有關單位意見。
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介紹,近年來,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專案開發迅猛發展,年均新增裝機容量持續增加,開發技術不斷創新,產業規模不斷擴大,「風光+」新業態不斷湧現。截至2024年6月,風電、光伏發電裝機總規模已達11.80億千瓦,占全國電力總裝機的38.44%,光伏發電、風電裝機首次超過水電成為第二、三大電源類別。
編制說明稱,近年來,風電、光伏發電行業發展迅猛、形式多樣,且具有「捲動開發、多期連續、業態融合」等新特點。在促進能源行業清潔低碳轉型的同時,風電、光伏發電建設專案生態環境影響也逐漸從單一性向綜合性、區域性、復雜性轉變,也出現了專案布局日益敏感、生態環境影響復雜、相關影響機理和治理技術亟需攻關等問題,現行環境管理要求已不能很好地匹配專案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需要。
「新能源行業爆發式增長加大了生態環境保護壓力。」據編制組介紹,當前,中國風電、光伏發電處於高速發展期,根據各地新能源建設規劃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裝機總規模將達到14億千瓦,預計可提前5年完成「2030年風光裝機達到12億千瓦以上」目標。
生態環境部調研發現,風電、光伏發電專案布局日益臨近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生態環境脆弱區、人口稠密區等環境敏感區,所帶來的雜訊、光影閃爍、固廢等綜合汙染治理難度和生態保護壓力將進一步加大。
近年來,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專案開發迅猛發展。攝影/章軻
編制說明稱,風電、光伏發電行業發展迅猛,增加了生態環境影響辨識和專案審批的難度,存在「評不全、接不住」的情況,批建不一、違規驗收等情形時有發生。因專案環保措施落實不到位、事後監管力度不足,引發了群眾對雜訊、施工揚塵及建築垃圾汙染等的投訴舉報,需要出台面向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專案「規劃-建設-執行-退役」全生命周期的生態環境管理政策,明確生態環保措施和汙染防治要求,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
根據征求意見稿,對於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專案,將加強政策環境影響分析和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完善和強化專案環境影響評價管理。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制定陸域風電、光伏發電行業發展或區域(流域)大型風光基地布局等經濟、技術政策時,應充分考慮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鼓勵開展政策生態環境影響分析,統籌能源安全和生態安全。探索建立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推動實作綜合治理、互補開發、融合發展。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對規劃實施可能造成的生態環境影響進行分析、預測和評估,統籌資源稟賦、建設條件、外送通道、調峰能力、落地消納等。
同時,科學最佳化專案選址布局及開發時序,合理控制開發強度,避免過度開發,嚴格生態環境保護,保證生態系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對於已批復但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的專項規劃或具有規劃性質的開發建設方案(清單、計劃),應開展規劃環境影響回顧性評價,系統性提出區域開發的生態環境保護補救措施。
征求意見稿提出,未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專項規劃或具有規劃性質的開發建設方案(清單、計劃),審批機關不得予以審批。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更新調整時,應在生態環境準入清單中進一步細化和明確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行業環境準入及管控要求,科學指導規劃布局和專案選址。
征求意見稿提出,在嚴格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鼓勵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區集中布局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在油田、氣田、采煤沈陷區等受損非耕地區,可因地制宜布局風電、光伏發電;在中東部土地資源緊張地區,考慮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宜重點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在重要生態功能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優先區域和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中的優先保護單元,審慎布局大規模風電、光伏發電。此外,陸域風電、光伏發電選址布局應當避讓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及各類自然保育地、基本草原、天然林地等環境敏感區。
在專案分類管理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專案建議由市級及以上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其中裝機容量50萬千瓦及以上的專案建議由省級生態環境部門審批,新建裝機容量200萬千瓦及以上的專案由生態環境部審批。各級生態環境部門在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專案環境影響評價審批過程中,應重點關註主體工程、配套工程的總體建設內容布局、材料和器材選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工藝等的環境合理性、生態友好性以及可迴圈利用性等。
征求意見稿還明確提出,嚴格落實專案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及要求,原則上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專案距離林草部門釋出的重要候鳥遷徙通道邊界不少於1.6公裏;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專案,應充分考慮對大型野生動物遷移的阻隔影響;避讓保護野生植物及地方特有種的重要原生生境,合理確定風機機組位置和光伏方陣布置,減少對植物群落和物種資源的影響;新建風電專案的風機應距離周邊居民、企事業單位等不得小於700米;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專案應開展生態環境長期監測。
業內專家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上述新規給風電、光伏發電器材制造廠家也提出更高要求,帶來更多利好。比如,征求意見稿提出,優先選用隔音防震型電機、減噪型變速齒輪箱、減速葉片、低雜訊偏航剎車片等元件和器材,可采取實施風機聲源消音降噪處理、設定氣動減振裝置和隔聲屏障、提高啟動和偏航轉槳風速控制、安裝噪音智能控制系統、降低風機負荷、強化器材和系統的維護保養等措施,確保滿足區域環境質素要求。
在監測器材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風電專案重點加強雜訊、光影閃爍、野生動物等監測,光伏發電專案重點加強土壤、植被、氣溫、濕度、降雨等監測;開展綠色風電、綠色光伏發電專項研究。鼓勵相關部門和企業加大在陸域風電、光伏發電生態環境影響、保護關鍵技術、監測手段等方面的科研投入。推動綠色建設工藝、生態友好型裝備、綠色復合材料、大宗退役元件資源化利用以及生態系保護修復等關鍵技術取得突破。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陸域風電、光伏發電建設專案元件及儲能設施更新和退役產生的固體廢物,應當遵循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開展回收、利用、處置,發電企業應依法承擔退役器材處理責任,不得擅自以填埋、丟棄等方式非法處置退役器材,不得向生活垃圾收集設施中投放工業固體廢物。
同時,建立健全風電、光伏迴圈利用產業鏈體系,鼓勵在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及周邊配套建立迴圈利用產業園,引導退役器材就地、就近、集中拆解,支持退役器材在區域間協調利用。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