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證監局公布3則罰單,均與中山證券相關。
據深圳證監局官網,因私募資管業務存在多項問題,中山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被責令改正,兩名時任高管被罰。
圖片來源:深圳證監局官網
具體而言,中山證券私募資管業務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關聯交易管控機制不健全,關於關聯方主體辨識、交易系統監控、關聯交易審批評估的相關機制不完善。
二是在投資品種池建立與維護、投資決策、交易執行等方面內部控制不嚴。
三是對資管產品宣傳、管理費率設定、資訊公示的合規管理不足。
四是薪酬遞延支付機制及私募資管有關業務制度不完善或未及時更新、未有效執行。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22號,經國務院令第653號修訂)第二十七條第一款、【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五十一條第四項、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第一款、第六十六條第一款,【關於規範債券市場參與者債券交易業務的通知】(銀發〔2017〕302號)第二條第三項,【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證監會公告〔2018〕31號)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
根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1號)第七十八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中山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袁玲作為中山證券時任合規總監,對中山證券私募資管業務的合規內控管理不到位。
趙波作為中山證券時任分管資管業務的副總裁兼資管部門負責人,對上述問題負有管理責任。
據證券時報·券商中國,上述兩位人士已經離開中山證券。
此外,根據今年1月錦龍股份披露的未經審計財報,中山證券2023年資管業務手續費凈收入僅為749.77萬元,相比上年同期的1729.78萬元,同比「腰斬」。
來源:讀創財經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