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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灌南縣:因銷售困難瀕臨爛尾的樓盤,政府出面收回部份房屋作為置換房源

2024-07-05三農

7月4日,江蘇省連雲港市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釋出訊息稱,自灌南縣啟動城市更新專案建設以來,截至目前,灌南縣已更新置換老房屋面積30509平方米,釋放國有建設用地面積55000平方米,消化積壓存量房418套,面積39289平方米。

灌南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稱,專案實施前期,充分利用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資訊,向城市更新專案指揮部提供更新區土地權屬、建築面積、總戶數、抵押狀態及權利限制等基礎數據,使指揮部在專案實施前對總體工作量、難點、堵點的評估及制定實施方案提供強有力的數據支撐。同時, 對縣城區內不同區域已完成首次登記住宅小區中未出售房源,進行摸排統計上報,梳理出可置換數量,為指揮部制定置換方案提供依據。

同時, 對有積壓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尤其是因房屋銷售困難導致瀕臨爛尾的樓盤,由政府出面收回部份房屋作為置換房源。 讓廣大群眾和房地產企業享受到政策紅利,積極支持城市更新。

灌南縣還在不動產登記中心設立城市更新「以舊換新」服務專窗,透過一窗受理、數據共享,完成交易、登記、繳稅一窗辦結;對群眾房屋有抵押或權利限制的情況,按照限新解舊的方式,在雙方利益不受損的情況下完成抵押物或查封標的物的變更,完成「帶押過戶」;同時,聯合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對已經竣工尚未驗收的房地產實行聯合驗收,實作竣工備案即登記,讓老百姓拿房即辦證。

今年6月6日,灌南縣所在的連雲港市釋出【關於調整和明確促進市區房地產市場發展相關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檔提出,鼓勵商品住房「以舊換新」。

意見提出,支持市場化「以舊換新」。鼓勵民營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以舊換新」活動。針對計劃出售二手住房並購買新房的購房居民,由購房居民先與房地產開發企業達成購買新房的意向,同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承諾,在一定期限內舊房未成功出售的,購房居民可以無條件退房退款。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專屬優惠服務推介房源,舊房成功出售後按約定完成新房交易的,對於促成「以舊換新」交易的房地產經紀機構,給予每筆1000元的獎勵。所需經費由市區根據財政體制共擔。

同時,連雲港還將支持國有企業定向「以舊換新」。支持國有企業透過融資籌集專項資金,收購市區範圍記憶體量住房並定向置換至本單位未銷售新房。可透過出售、出租、活化利用等多種方式處置收購的房源。

同時,構建預告登記機制。開發企業收購的存量住房可以辦理轉移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的住房,在賣出後,可由開發企業申請登出預告登記,舊房權利人與舊房購買人申請辦理轉移登記。「以舊換新」過程中,開發企業已足額支付舊房收購款項,後續舊房再出售時,允許開發企業接受委托直接收取售房款。

最佳化房屋征收搬遷房票安置政策。進一步最佳化房票安置政策,加大房票安置獎勵制度,實作全市範圍內跨區域使用,並建立相應的兌付獎勵制度。房屋征收搬遷房票安置政策執行時間具體以相關細則明確的執行時間為準。

收購商品住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為滿足工薪階層和人才住房剛性需求,探索收購商品住房用於工薪群體和引進人才的配售,由國企實施建立完善的收購房源和價格體系,並實行封閉管理,禁止流入商品住房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