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
作為「三農」工作總抓手,各地都在鄉村振興方面做了探索,也存在若幹誤區,甚至可以說,當前全國地方進行的鄉村振興實踐,教訓遠遠多於經驗。以下擇要討論。
一、產業發展誤區:盲目推動和調整
鄉村振興地方實踐中出現的第一個誤區就是人為推動農村產業發展,並因此造成了很多問題。產業發展誤區集中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盲目推動農業現代化,二是盲目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遊等所謂新業態,三是盲目調整產業結構。
地方政府理解的農業現代化,基本上都是以規模經營為基礎,裝備現代技術,具有很高商品化率,又具有很強盈利能力的現代農業主體。最典型的有兩個:一是資本型農業企業,二是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地方政府對農業產業的支持也集中在對所謂現代農業主體的支持上。
地方政府之所以偏愛所謂現代農業主體,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現代農業主體有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具備更多現代農業的形式,符合農業產業興旺的預期;第二個原因是相對於分散小農戶,現代農業經營主體容易管理,支持起來也很便利。
為實作農業現代化,地方政府更傾向推動土地流轉,透過對規模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將小農戶從農業中排斥出去。這不僅表現在種植業上,也表現在養殖業上。很多農業產業政策的結果就是政府支持規模經營主體,將小農戶從農業領域排斥出去。
問題在於,當前階段,中國仍然有 6億農村居民,有 2億多農戶,有包括農民工在內的 8億農村戶籍人口。對於農戶來講,農業和土地不但是收入來源之一,而且是缺少城市就業機會的中老年農民的主要就業渠道,是進城可能失敗農民的退路。因此,至少在當前2 億多農戶並未完全進城,還要依托農業與土地獲取農業收入與就業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就不應當人為支持規模農業經營主體而排斥小農戶,就不能盲目發展現代農業,就不能將農業與農民割裂開來。中國當前階段的農業不僅要為全國 14 億人口提供農產品,而且要為 2億多農戶提供農業保底。農業既是基本保障,又是商品。小農戶甚至「老人農業」還將長期存在,並具有合理性。農業產業發展既不能排斥小農戶,也不能排斥具有農業生產能力的老年人。
地方政府發展農村產業的第二個誤區是盲目推動發展休閑農業。在第二產業已不可能在農村發展、農業 GDP占比又有限的情況下,地方政府產業興旺的思維慣性就是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發展基於農業的第三產業。鄉村旅遊和休閑農業就被寄予厚望,各地有沒有條件都支持發展休閑農業,結果就是,政府支持發展的休閑農業沒有發展起來。地方政府一哄而起大力支持的休閑農業分散了有限遊客,形成擠壓之勢,之前確有區位和環境優勢的、業已發展起來的鄉村旅遊、休閑農業「成功地」雕敝了。
地方政府發展農村產業的第三個誤區是盲目推動產業結構調整,透過政策支持、資金扶持甚至強制手段,要求農民調整產業結構,以發展農村富民產業,提高農民收入水平。但實際上,在充分市場條件下,農業高利潤往往與市場高風險和資金高投入直接相關。地方政府推動產業結構調整的結果,一般都是好心辦壞事,個別成功案例被廣泛宣傳,卻也很難持久。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戶對自己經營負責,地方政府透過資金扶持甚至強制農民調整產業結構,是錯誤的。目前,鄉村振興中地方政府也存在盲目推動所謂農業產業轉型和產業結構調整的問題。
二、環境整治誤區:過高、過快、過急
在當前鄉村振興地方實踐中,最為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村莊環境整治。因為歷史欠賬太多,全國農村普遍存在基礎設施太差、環境衛生條件惡劣的問題。在全國推進村莊環境整治,為農民提供一個基礎設施良好、環境幹凈衛生的條件,非常有必要。
不過,當前在實踐中普遍存在對環境整治要求過高、過快和過急的問題,很多地區都花費巨資打造鄉村振興示範點,對村莊進行高投入 — 不僅國家高投入,而且動員農民高投入 — 造成了浪費。
前面已經討論過,當前中國正處在史無前例的快速城市化行程中,農民正在進城,城鄉關系正在重組,大量村莊甚至大部份村莊都會消失。這個時候對村莊進行過度投資,建設過高標準基礎設施,搞超越發展階段的示範村,不僅浪費了國家和農民的資源,而且造成了錯誤示範,偏離了鄉村振興的方向。
未來十幾年仍將是農民進城的高峰時期。農民進城,就要在城裏買房,他們在家庭收入有限的情況下,不會願意為改善村莊居住環境和住房而過多投資。同時,農民進城也要看時機。根據收入情況,農民不會隨意舍棄農村住房,而總是先在城市安居下來再割斷與農村的聯系。計劃進城的農民不願在美麗鄉村建設上投入,其他農民當然也就不會投入,美麗鄉村建設就變成國家單方面投入。因為缺少農民參與,國家投入不能轉化為農民的獲得感,農民自然不珍惜國家投入建設的美麗環境。
農民進不進城、什麽時候進城、哪幾個村莊的農民進城,進而哪些村莊會保留下來、哪些村莊會消失,這都取決於具體的情景,是一個自然而然的歷史行程。
基於此,目前村莊環境建設應當註重實際,重在基礎設施和基本環境衛生條件的改善,註重農民的投入,避免國家財政資源的無效投入。目前有些地方政府進行村莊環境整治,竟然不允許農民餵豬養雞,就更加荒唐了。
三、農民增收誤區:土地承包權變財產權
鄉村振興最重要的目標是讓農民生活富裕,中央每年一號檔也將農民增收列入首要任務。正是要讓農民增收,才要發展農村產業,讓農民獲得更充分的農村就業。
問題在於,農業 GDP占比下降是鐵律,農民從農業中可以獲得的收入是有限的。鄉村旅遊收入不僅有限而且十分局限,只有具有區位和資源優勢的地區才有可能獲得。
實際上,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進入新世紀以來,農民一直從農業以外甚至農村以外獲取收入,這就緩解了農村人地關系緊張的格局。隨著越來越多的農民進城並在城市安居下來,農村就可能出現大量適度規模經營的職業農民,職業農民靠經營農業也可以獲得不低於城市水平的收入,真正達到「農民富」的狀態。
在目前階段,即使進城農民也大都保留了與農村和農業的關系,農戶家庭收入越來越依靠農業以外的務工經商收入,農民則成為市場中最為活躍的主體,哪裏有收入機會,他們就會去哪裏。
最近幾年增加農民收入的一個流行說法是要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所謂財產性收入,就是地租和利息,其中關鍵的是一些人主張應當讓農民土地承包權變成財產權,讓土地財產價值顯化,從而提高農民收入。
這種主張顯然很荒唐。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財富,所謂土地價值顯化,本質上不過是希望以土地為媒介進行財政轉移支付。顯然,當前階段中國絕對不可能透過財政轉移支付來讓農民生活富裕。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農民是最積極能動的主體,他們有能力和動力從市場上獲得收入機會。這個意義上,農民生活富裕是他們自己的事情。現在的問題是,農民是中國社會中經濟資本、社會資本和文化資本比較少的弱勢群體,他們在市場上可能失敗。因此,為農民保留農村退路,不讓農民失去土地這個最後保障,就顯得特別重要。
這個意義上講,不要折騰農民的土地,包括承包地、宅基地,就特別重要。要防止當前一些地方政府在增加農民財產權的幌子下,打農民土地主意的行為。
選自賀雪峰著【鄉村的視角】 中央黨校出版集團 大有書局 2024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