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AI快訊,據廣東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準,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惠州市
人大
常委
會原副主任李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敏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將黨和人民賦予的公權力異化為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專案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敏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
中國共產黨
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
常委
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敏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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